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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的八大看点——解读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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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的八大看点——解读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

来源:粤开志恒宏观

罗志恒

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分析师罗志恒

执业编号:S0300520110001

导读

人口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根本目的,事关供给、需求和创新活力。近年来人口老龄化、人口流动、人口与经济增长、人口与房地产、人口生育政策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我国人口普查一般在逢0的年份进行,逢5的年份进行1%抽样调查,其他年份为抽样调查。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成功进行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和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对2020年11月1日零时标准时点的人口数据进行全面摸底;2021年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人口数据。本文主要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分析我国人口形势出现的新变化、新特征,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摘要

总体上看,第七次人口普查反映出我国人口有以下八大特征:

一是我国人口总量好于此前预期,但进入低速增长阶段,不排除在十年内达峰并下降。2020年我国人口达到14.11亿人,与2010年增加7206万人,增长5.38%,年平均增长率为0.53%,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0.57%下降0.04个百分点。未来我国人口将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一方面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另一方面伴随人口出生率快速下行,不排除未来十年内人口达峰并下降。

二是人口出生率持续快速下滑,放开二胎的边际效应持续递减,出生人口创1962年以来新低,为建国以来次低点,仅高于1961年;有必要将生育权利返给家庭,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2020年出生人口仅1200万,为建国以来次低,仅高于1961年的1187万。长期低生育率趋势因放开全面二胎而暂时延缓,但并未逆转。出生率持续下降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上升、生育观念改变及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关,“少子化”将导致劳动力供给持续下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占比自2010年开始持续下滑,劳动力供给下降导致劳动成本上升,利空劳动密集型行业及房地产业,利好医疗、养老等行业。

三是人口老龄化率快速上升,我国人口平均年龄达到38.8岁;1962-1972年婴儿潮即将退出劳动力市场,未来十年的人口老龄化和社保压力巨大;从地区看,广东人口年龄偏年轻,东北人口老龄化严重。202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为2.64亿人,占比18.70%,较2010年上升5.44个百分点。由于少儿比重和老人比重双双上升,总抚养比从2019年41.56%大幅上升到2020年的45.87%,抚养压力加大。老龄化影响经济和创新活力,社会储蓄率下降,从需求端影响经济增长。老龄人口总量多、增速快、地域差异大、未富先老、养老金缺口大及养老产业推动进程不及预期六大特征加重我国养老压力。分地区看,65岁以上人口占比方面,西藏最低为5.67%,广东省也较低为8.58%,低于全国4.92个百分点,而上海、江苏和浙江分别为16.28%、16.2%和13.27%,东北情况更为严重,辽宁、吉林、黑龙江分别为17.42%、15.61%和15.61%,此外重庆、四川老龄化率排全国第二和第三,分别为17.08%和16.93%,仅次于辽宁。

四是人口持续向东部地区尤其是长三角和珠三角流入,东北三省人口流出现象突出。广东常住人口规模及增速均位于全国前列,十年人口净增加远高于江浙等地区,常住人口占全国比重较2010年高1.14个百分点。2020年东部地区人口占比为39.93%,较2010年增加2.1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降低0.79个百分点。2020年广东及山东是全国常住人口超1亿人的两个省份,其中广东省常住人口达1.26亿人,连续14年居全国第一。2010-2020年黑吉辽蒙甘晋三省常住人口负增长,若进一步剔除人口自然增长影响,人口流出问题更为突出。其中,黑、吉、辽常住人口分别减少646、338和115万人。

五是城镇化率达到63.89%,户籍人口城镇化有待进一步加速,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约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有必要提高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在中央转移支付中的分配权重;流动人口规模继续上升但省内流动明显高于跨省流动。城镇人口为90199万人,城镇化率为63.89%,比2010年提升14.21个百分点。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约45.4%)落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18.5个百分点(2.61亿人口),大多来自流动人口(主要是外出农民工)。2020年流动人口为37582万人,占总人口的26%,外出农民工占总人口的11.8%,需要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其中省内流动人口为2.51亿人,高于跨省流动人口的1.25亿人,省内流动人口占全部流动人口的比重由2010年的61.15%,提高到66.78%,上升了5.63个百分点,大约2/3的流动人口选择在省内近距离流动。

六是2020年我国人口受教育水平快速提升,从人口红利转向人才红利,但要注意城乡分化。与2010年人口普查相比,2020年每十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930人上升为1546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032人上升为1508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788人下降为3450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779人下降为24767人。2020年文盲率(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67%,比2010年下降1.41个百分点。2020年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8提高至9.91年。

七是家庭户人口下降,养老和空巢老人问题凸显。全国共有家庭户4941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9281万人;集体户2853万户,集体户人口为1189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10年的3.10人减少0.48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受我国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和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八是性别比波动下降至历史低位水平,但男性仍高于女性3490万人,农村男性以及城市女性的婚姻结构性问题明显;少数民族人口的全国占比十年内上升0.4个百分点。从全国总人口的性别比(男性/女性)看,1959-1969年期间政治局面动荡叠加天灾影响,性别比剧降至104.84,随后性别比逐步回升至106.91,1986年至今,我国性别比呈波动下降趋势,2020年性别比已降至105.07,处于历史最低位水平。全国仅辽宁、吉林女性分别高于男性。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3,较2010年下降6.8,我国人口的性别结构持续改善。从民族人口方面,汉族人口占91.11%,比2010年人口普查的91.51%下降0.4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89%,比2010年人口普查的8.49%上升0.4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十年复合增长率0.98%,高于汉族0.5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生育政策优待。

风险提示:部分抽样调研数据与实际数据具有偏差

01

我国中国人口总量好于此前预期,但进入低速增长阶段,不排除在十年内达峰并下降

2020年我国人口达到14.12亿人,好于数据公布前的预期,但不及五年前的国家预期。七普数据显示全国人口总计141178万人,比2010年的133972万人增加了7206万人,增长5.38%,年均增速为0.53%,比2000到2010年的年均增速0.57下降0.04个百分点。复合增长率来看,2000-2010年为0.57%,2010-2020年为0.53%,下降了0.04个百分点,人口增速并未大幅下降。2016年的《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预测2020年总人口在14.2亿左右,就七普数据来看,显然不及五年前预期。

未来我国人口将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一方面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另一方面伴随人口出生率快速下行,不排除未来十年内人口达峰并下降。

02

人口出生率持续快速下滑,放开二胎的边际效应持续递减,出生人口创1962年以来新低,为建国以来次低点

少儿比重回升,反映2010年以来的放松生育政策取得一定成效。七普数据显示,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从2013年的30%左右上升到2017年的50%左右,此后虽有所下降但仍高于40%。0-14岁人口为2.53亿,占比17.95%,与2010年相比,回升1.35个百分点,这表明2010年之后的放松生育政策取得了突出成效,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生育率下降趋势。

但是,出生人口持续下降,二胎的边际效应持续递减。2016年放开二胎后,2016、2017年出生人口大幅增加,分别超过1800万、1700万,达到2000-2010年水平。但2020年仅为1200万,为建国以来的次低水平,仅高于1961年的1187万人,说明放松生育政策边际效应递减,且难以再起到刺激作用。

回顾我国的生育政策,2010年以来伴随着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下降,生育政策开始放松,并转向鼓励生育。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放开单独二胎,2015年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放开全面二胎,2020年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增强生育政策的包容性”。2021年2月,针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国家率先在东北地区全面放开人口生育限制”的建议,国家卫健委答复称“东北地区可以立足本地实际进行探索,提出实施全面生育政策的试点方案”。

建国以来,我国的生育政策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70年代之前,生育政策尚未出台,但已开始有节育理念。1955年中央印发《关于节制人口问题的指示》明确指出“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国家、家庭和新生一代的利益,我们党是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的。”

第二阶段是1970-1982年,生育政策形成阶段。经过了1963-1973年建国以来最大一波婴儿潮后,节制生育政策开始形成。1973年人口指标首次被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指标当中,1980年《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号召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第三阶段为1982-2010年,计划生育政策确立并实施阶段。1982年,计划生育被确立为国策并写入宪法;2001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指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第四阶段为2010年至今,生育政策开始放松,并转向鼓励生育。

长期的生育率下降往往难以逆转,只能延缓,但目前来看,前期的放松生育政策延缓效果有限长期低生育率与经济社会原因息息相关,并且会对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少子化(出生率快速下降)与生育教育成本上升、生育观念改变及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关。第一,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的日益完善,功利性生育被情感性生育所替代。在腾讯及企鹅童话联合发布的《中国女性生育观现状》(样本容量1.1万份)数据显示,67.4%的当代女性认为“生育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以传宗接代及养儿防老为生育目的的占比都只在10%左右,生育观的改变让生孩子的选择权由家族交接给个人,这些改变最终均体现为出生率下降。第二,房价、教育成本持续上升抑制生育意愿,生育问题是女性、家庭、社会和国家的问题,但是成本却主要由家庭甚至女性承担,成本收益不匹配。。在《中国女性生育现状》中指出60-80%的人认为生育后“照顾、教育孩子”和“经济压力”是阻碍生育的最大难题。第三,我国长期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人口结构变化,OECD数据显示,我国孕龄妇女人数自2009年开始逐年减少,截至2018年我国孕龄妇女人口只有3.5亿人,孕龄妇女逐年减少导致出生率快速下降。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已经处于较低水平。

七普数据显示劳动年龄人口占比进一步下降。15-59岁人口为8.94亿人,占比63.35%,比2010年下降6.79个百分点。

低生育率、少子化导致劳动年龄人口占比减少,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影响供给和需求。第一,低生育率、少子化减少了总供给中的劳动生产要素,从而降低经济潜在增速。

第二,低生育率改变了总需求三驾马车的结构。根据生命周期理论,劳动年龄人口(15-65岁)是经济中的生产者和储蓄者,非劳动年龄人口(儿童和老人)是经济中的消费者。在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上升阶段,相对来说,储蓄增加,消费减少,而储蓄=投资+净出口,因此,三驾马车中,投资和净出口占比会增加,消费占比会减少

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拐点出现在2010年。1982-2010年,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从61.5%上升到74.5%,对应三驾马车中,投资和净出口占比从34%上升到51%,消费占比从66%下降到49%。而2010年之后,随着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下降,投资和净出口占比从51%下降到45%,消费占比从49%上升到55%。

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下降对不同产业也会造成结构性影响。第一,低生育率下,劳动力成本上升,劳动密集型行业将受到冲击,部分转移到东南亚等地。迈过刘易斯拐点后,劳动力成本上升,劳动密集行业可能加速外迁。第二,房地产长期需求不足。人口是房地产行业的终端需求,2000年以来的房地产繁荣背后原因之一就是80年代初的小婴儿潮人口成家立业的支撑。随着人口减速,房地产总需求增速也将随之减弱。据乐居网测算,若我国生育率长期保持在1.2左右,预计未来10年主力购房人口将减少超过6000万人。购房需求减少,房地产行业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将快速降温。

鉴于人口出生率和出生人口下滑,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议将人口生育权利返回家庭和个人,逐步放开生育政策。二是解决生育成本问题,从财政税收、社保、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制度等方面降低生育成本。人口问题是国家和社会问题,人口红利影响国家和全社会,成本不应仅由家庭尤其是女性成本,要建立起国家、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生育成本的制度。具体而言,第一,实行差异化的个税抵扣及经济补贴政策,覆盖从怀孕保健到18岁或学历教育结束。第二,加大托育服务供给,大力提升0-3岁入托率从目前的4%提升至40%,并对隔代照料实行经济鼓励。第三,进一步完善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并对企业实行生育税收优惠,加快构建生育成本在国家、企业、家庭之间合理有效的分担机制。第四,加强保障非婚生育的平等权利。第五,加大教育、医疗投入,保持房价长期稳定,降低抚养直接成本。

03

人口老龄化率快速上升,平均年龄达到38.8岁,未来十年的人口老龄化和社保压力巨大

老龄化加速发展,速度超出预期,总抚养比上升。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为2.64亿人,占比18.70%,65岁以上人口为1.91亿人,占比13.50%,相比2010年,60岁以上占比上升5.44个百分点,而2010相比2000年仅上升1.9个百分点。由于少儿比重和老人比重双双上升,总抚养比从2019年41.56%大幅上升到2020年的45.87%。

我国老龄化呈现出数量大、速度快、地域差异大、未富先老、养老金缺口大、养老产业尚未起步等六大特征,加剧了我国养老挑战。

一是老龄人口绝对数量庞大,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2020年末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1亿,高于日美德法英五大主要经济体之和(日本3535.7万,美国5320.8万,德国1792.6万,英国1237万,法国1367.4万,老龄化率分别为28%、16.2%、21.6%、18.5%及20.4%),应对庞大规模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是老龄化速度加快,“婴儿潮”一代即将步入老年,应对老龄化问题的时间窗口紧迫。一方面,我国老龄化速度(用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的增速衡量老龄化速度)逐渐加快,2015年超过韩国,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位居第一。另一方面,1963-1972年出生的婴儿潮人口(每年出生超过2500万,1962出生2491万人)将陆续在2023-2033年间退休,未来十年的老龄化速度将继续加快。

三是城乡和不同地区老龄化差异大,广东偏年轻,东北人、川渝老龄化严重。一方面,随着青壮年劳动力从农村向城镇转移,城乡老龄化差异增大。从全国看,乡村60岁、65岁及以上老人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分别高出7.99、6.6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各省之间老龄化程度也差异极大。65岁以上人口占比方面,西藏最低为5.67%,广东省也较低为8.58%,低于全国4.92个百分点,而上海、江苏和浙江分别为16.28%、16.2%和13.27%,东北情况更为严重,辽宁、吉林、黑龙江分别为17.42%、15.61%和15.61%,此外重庆、四川老龄化率排全国第二和第三,分别为17.08%和16.93%,仅次于辽宁。

四是未富先老加剧养老挑战。大量中低收入者难以负担养老压力,李克强总理提到我国有“6亿中低收入及以下人群,他们平均每个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左右。”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0)》的五等分住户收支调查数据,低收入组和中等偏下收入组共40%的家庭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11400元,平均月收入不及1000元。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人均GDP远低于老龄化程度相当的国家。选择与中国历史文化相近的东亚国家做比较,2019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12.6%)与1989年的日本(11.45%)、2012年的韩国(11.53%)相近,但2019年我国人均GDP为10217美元,远低于1989年日本的24813美元、2012年韩国的25466美元。

五是养老金缺口大,第三支柱进展缓慢。据中国保险业协会2020年测算,未来5到10年,全国预计将有8-10万亿的养老金缺口,而这个缺口还将随着时间推移而不断扩大。分地区来看,2019年东三省等10个省份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养老金支付需要动用往年结余。黑龙江往年结余已为负值,辽宁、内蒙古、吉林、青海等省或自治区的结余也将在短期耗尽。三个因素将使得养老金缺口进一步加大:一是2019年以来的减税降费,养老金缴费率从20%下调至16%,将减少养老金收入。二是人口老龄化提速,将增加养老金支出。三是疫情影响,市场主体经营压力大、社保减免政策将加速缺口扩大。根据国际经验,通常以第二、第三支柱作为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的补充,但我国第二支柱占比较小,第三支柱发展缓慢。截至2019年底,第一支柱养老金累计结存6.29万亿元,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结存1.80万亿元。第三支柱方面,2018年4月2日,开始在上海、福建(含厦门)和苏州工业园区三地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时间为一年。截至2019年末,累计参保人数4.7万人,实现保费收入约2.45亿元。目前已经超过原定试点时间两年,第三支柱仍未推进落地。

六是养老产业发展缓慢,居家养老仍占据主流,但家庭小型化趋势加大养老压力。现阶段家庭养老仍占据绝对主流,我国养老有“9073”的说法,指家庭养老占90%、社区居家养老7%、机构养老3%。但家庭小型化使得居家养老难以为继。长期的独生子女政策导致我国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平均家庭户规模从1982年的4.41人/户下降到2020年的2.62人/户。家庭小型化导致传统的代际养老、居家照料难以为继,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加大了养老压力。

面对前所未有的人口老龄化压力,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但目前仍有以下重点任务需加快推进:

第一,尽快放开全面生育,并采取措施减轻生育负担。人口老龄化和低生育率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时间是慢变量,生育率反弹在长期会改善老龄化状况。

第二,加快推进养老金第三支柱落地。养老金缺口问题迫在眉睫,急需新的资金补充,发展个人商业养老金是必由之路。但在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试点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试点推进进程慢,税收递延手续繁琐、优惠力度不大等问题,难以激发参保积极性。加快推进第三支柱制度设计和政策落地已刻不容缓。

第三,支持养老产业加快发展。我国养老产业还没有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规模小、盈利模式不成熟,并且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其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我国庞大的老龄人口数量。随着计划生育下的独生子女一代成为社会中坚,家庭养老将逐渐让位于机构养老。对此,需尽快出台养老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加大扶持力度,推进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04

人口持续向东部地区尤其是长三角和珠三角流入,广东十年间常住人口净增加远超江浙,东北三省人口流出现象突出

人口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聚集,但聚集速度下降。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人口为5.64亿人,占39.93%;中部地区人口为3.65亿人,占25.83%;西部地区人口为3.83亿人,占27.12%;东北地区人口为9.85亿人,占6.98%。从近三次普查四大地区的人口占比变动来看,尽管东部地区占比增加、中部地区占比下降,但二者速度均在减缓,前者从增加2.79到增加2.15个百分点,后者从下降1.48个百分点到下降0.79个百分点,说明但从中部到东部的人口聚集速度在减缓。

这是因为从东部沿海到中西部地区的产业转移趋势未改。2010-2019年,中部地区的工业产值占比继续上升,从20.7%上升到23.4%。

广东常住人口规模及增速均位于全国前列。2020年广东、山东及河南常住人口占全国比重均超7%,比重分别为8.93%、7.19%及7.04%,其中广东及山东是常住人口超1亿人的两个省份,常住人口规模分别为1.26亿人及1.02亿人。广东在过去十年间常住人口增加2169万人,远超浙江的1014万人和江苏的608万人。江苏、四川及河北常住人口占全国比重处于5-6%之间;常住人口占全国比重处于3-5%的省份有8个,比重处于1-3%的省份有12个有天津、海南、青海、宁夏及新疆常住人口占全国比重均不及1%。

广东过去十年净增加2169万人,东北及甘肃内蒙山西六省常住人口净减少。与2010年相比,常住人口增加的省份共有17个,常住人口减少的省份有14个,其中广东、浙江、新疆常住人口增加较多,2010-2020年常住人口占全国比重分别增加1.14、0.51及0.2个百分点,东北三省(黑龙江、吉林、辽宁)人口流出问题较为严重,2010-2020年常住人口占全国比重分别减少0.6、0.34及0.25个百分点。黑、吉、辽常住人口分别减少646、338和115万人。

人口流动和集聚改变了劳动力要素的地区分布,人口集聚地区的房地产业、服务业将有更多发展机会。同时,也会扩大人口流出省份的养老金缺口。我国养老金采取现收现付制度,养老金收入依靠年轻在职人口的养老金缴费,而流动人口多为年轻劳动力,人口流出地区养老金收入下降导致入不敷出的情况日益严峻,人口流出现象最为严重的黑吉辽三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均为入不敷出,2019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净支出分别为309.4亿元、120.8亿元及463.5亿元,其中黑龙江2019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已为负值(-433.7亿元),辽宁养老金压力仅次于黑龙江,辽宁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时间已不足一年。

鉴当前的人口聚集态势,需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约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有必要提高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在中央转移支付中的分配权重;二是应加快完善养老金全国统筹制度以弥补人口流出省份的养老金缺口。国务院印发的《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中央将收入3%的养老保险基金做统筹调剂,此比例在2020年上调至4%。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是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开端,但各省老年抚养比相差悬殊、养老保险政策及待遇水平仍存在差异,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仍任重道远。

05

城镇化率达到63.89%,户籍人口城镇化有待进一步加速,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约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

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城镇化率为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36.1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64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6436万人,城镇化率上升14.21个百分点。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约45.4%)落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18.5个百分点(2.61亿人口),大多来自流动人口(主要是外出农民工)。2020年流动人口为37582万人,占总人口的26%,外出农民工占总人口的11.8%,需要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其中省内流动人口为2.51亿人,高于跨省流动人口的1.25亿人,省内流动人口占全部流动人口的比重由2010年的61.15%,提高到66.78%,上升了5.63个百分点,大约2/3的流动人口选择在省内近距离流动。

城镇化仍将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未来10年中国将新增1亿城镇人口。《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预测,中国人口将在2030年前后达到峰值14.5亿,此后将持续下降,届时中国城镇化率将达70%。据目前增速推算2030年中国城镇人口将比2020年增加约1亿,新增城镇人口将带来基础设施、地产、新零售、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多个领域的广泛需求,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重要引擎。

但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约45.4%)落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18.5个百分点(2.61亿人口),需要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21年4月19日,国家发改委提到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顺利实现,但目前户籍人口城镇化仅为45.4%,仍落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18.5个百分点,即2.61亿人口。而2019年底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16.9%,外出农民工占总人口的12.4%,这是户籍人口城镇化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的主要差距。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仍然任重道远。国家发改委近期印发的《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要有序放开城市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二是大城市住房问题限制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成为“双循环”堵点。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作为2021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住房租赁市场近些年来乱象频频,2020年以来,蛋壳等多家长租公寓暴雷,严重损害租客和业主双方权益,影响社会稳定,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迫在眉睫。强调大城市住房问题反映中央充分认识到中国区域分化、都市圈城市群发展背景下住房的结构问题、不均衡问题相对总量问题更加突出。我国长期出现的一二线城市房价高企和三四线及以下城市库存高企并存的局面,其根本原因在于人地匹配问题。人往大城市走,但是土地却均衡发展,往中小城市配置。未来的土地供应和房地产供给应该顺应人口流动方向,更多的土地和房地产跟随人走。

三是都市圈和城市群建设中,不均衡仍严重,城市群协调发展缓慢。尽管目前我国19个城市群承载了全国70%以上的人口、贡献了8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但不同城市群之间、城市群内部,发展不均衡十分严重。同一城市群内部,不同城市之间没有形成不同产业层次支撑的人口就业结构,协调发展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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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水平快速提高,人口红利转向人才红利,2020年大学文化程度人口占比达15.47%,但需要警惕城乡和区域分化

2020年我国人口受教育水平快速提升。与2010年人口普查相比,2020年每十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930人上升为1546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032人上升为1508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788人下降为3450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779人下降为24767人。2020年文盲率(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67%,比2010年下降1.41个百分点。2020年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8提高至9.91年。

我国迎来人口红利到人才红利。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下降导致人口红利逐步消失,但2.18亿中大学文化人口将成为新的人力资本红利。劳动力人口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可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及科技创新能力都将相伴提升。研究表明,制造业职工受教育年限每提高1年,劳动生产率上升17%。如果企业职工全部由初中以下学历构成改善为全员高中学历,劳动生产率将上升24%。我国人口受教育水平不断提升缓解了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人口红利将逐渐被教育红利所替代。

人均受教育水平提升后,“民工荒”与“大学生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显著。《2020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24岁失业人口中大学本科占比26.3%,而小学及初中失业人口占比分别为1.1%及14.7%,侧面印证了我国“民工荒”与“大学生失业”并存的现象。此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产业升级速度慢于人口结构变化的速度,人口老龄化及人口受教育水平提高导致基础劳动力短缺,同时部分基础劳动力转向工作强度较低、工资水平较高的服务业,从而导致“民工荒”现象。而产业升级推进进程慢于高端人才的输出速度导致“大学生失业”。

应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提供更多的高端就业机会。“大学生失业”只是短暂的结构性失业,长期来看,教育水平的提高毫无疑问将带动经济发展,因此在就业的供给关系中,应更注重需求侧(企业)改革,加快产业升级进程,向社会提供更多的高端就业机会,从而缓解“大学生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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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比波动下降至历史低位水平,少数民族人口占比较十年前上升0.4个百分点

性别比波动下降至历史低位水平,少数民族人口年复合增速高于汉族0.5个百分点。性别比(男性/女性)方面,1959-1969年期间政治局面动荡叠加天灾影响,性别比剧降至104.84,随后17年性别比逐步回升至106.91,1986年至今,我国性别比呈波动下降趋势,2020年性别比已降至105.07,处于历史最低位水平;民族人口方面,汉族人口占91.11,比2010年人口普查的91.51%%下降0.4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89%,比2010年人口普查的8.49%上升0.4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十年复合增长率0.98%,高于汉族0.5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生育政策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