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50+|带路大湾区:如何看待珠三角九市发展不均衡问题?
来源:《‘一带一路’下的粤港澳大湾区蓝图》
作者:丝路智谷研究院院长、海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院长梁海明、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海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兼职教授洪为民、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海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兼职教授洪雯
【阅读上一章节】带路大湾区:香港经济发展的难题和优势在哪里?
导语:随着《‘一带一路’下的粤港澳大湾区蓝图》章节的深入,作者针对粤港澳大湾区的时代背景、发展历程和复杂现状为读者制作了精确的“沙盘”。着眼未来,粤港澳大湾区该如何抓住时代的机遇,走出一条“前无古人”的新路径?如何且听作者后续道来。每周一更新,欢迎锁定“湾区50plus”。(湾区50plus 王茜编)
原标题:广东珠三角九市经济一体化发展现状
凭借毗邻港澳的优势,珠三角地区在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先后经历了农村工业化、城市工业化和大都市区化发展阶段,从传统的桑基鱼塘地区转变为“世界工厂”,逐步发展成为广东省甚至中国对外贸易往来的重要阵地、中国重要的增长极、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最具经济活力的地区之一。
总体而言,珠三角九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产业结构向高级化转变,制造业分工日益明显,核心城市现代服务业发达,但是就目前而言,珠三角就自身发展的区域条件发生了显著的改变。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土地市场交易体系不完善,珠三角各地为了吸引外资,大量的土地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甚至“零地价”出让。
而自2000年以来,珠三角地区商业、住宅和工业用地价格的上涨及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迫使企业转型升级。此外,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改革开放由探索阶段进入到全面推进阶段,上海浦东开发、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天津滨海新区开发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战略的实施使得珠三角地区原有的区位优势已经或正在逐渐减弱。而且,我国劳动力供给在2010年左右之后进入“刘易斯拐点”,传统农业部门中的剩余劳动力被现代工业部门吸收,加之外来人口返乡就业比例增加,劳动力由剩余变为短缺,珠三角地区出现“民工荒”等现象。珠三角城市的发展面临较大的挑战。
而从珠三角九市未来发展来看,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兴起,促使国家内部的区域由相对独立经济空间单元同周边开始走向整合,即珠三角城市群经济一体化。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下,有必要进行经济整合或经济一体化来发挥更大效应,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领头雁”。然而,单从珠三角地区自身来说,其经济一体化的障碍性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区域发展存在较大差距,经济发展不均衡现象相对突出。
珠三角城市群是世界人口和规模最大的城市群,但是相比较国外著名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在相对规模和经济质量上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珠三角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还很不均衡,广深无论在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经济规模、经济质量还是人均产值上都很突出,但是中山、肇庆等城市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而且就自身经济来说,未来的增长动力依然是不清晰的。
珠三角城市群广阔的区域面积一方面对于未来化解人口和土地资源瓶颈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另一方面较低的城市密度可能带来一体化成本的增加,从而阻碍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均衡发展。
此外,城市群内部城乡发展水平明显不平衡。城市凭借良好的地理位置优势、发展中积累的经验基础、优惠的政策优势发展已达到相当的规模与程度,目前正在向现代化方向推进。农村地区发展尚处于工业化状态,科技文化水平与现代化的设施不足,传统产业功能存在着生产分散、规模过小、产业集约化程度低等问题,
二、城市竞争导致的利益协调问题。
一直以来,地方竞争在经济发展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以GDP为纲”的政府绩效激励机制虽然导致了诸如忽略环境代价、招商引资政策相互倾轧的不良后果,但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地方竞争除了影响广州和深圳两大中心城市外也会影响区域内产业梯度转移和产业重新布局。
产业重新布局和产业梯度转移等珠三角产业优化战略对于优化珠三角整体产业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相比香港地区和欧美等发达国家,广州、珠海等城市和经济发展水平还不算高,且不同于深圳在土地面积上的现实瓶颈,广州和珠海、中山等次区域中心城市土地和人口都还远没有达到瓶颈,因此各梯度产业都有较强的容纳能力,也就是说产业梯度转移的内在动力并不足,只能靠外在动力及政府层面的推动,而在地方竞争的格局下,地方政府从地方经济发展角度考虑,往往也不愿转移出产业,因此产业梯度转移存在激励不兼容问题。
而从区域经济视角出发,这主要体现为行政区与经济区的矛盾。各个行政区即各地方政府彼此之间利益要求不同,在区域内部就会容易出现利益要求多元化的现象,阻碍了经济区各种要素的流通,最终导致在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框架下,中心城市的法定管理权只限于其所辖的行政区划范围,根本不具备跨行政区划的管理协调权限,导致其无法再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核心作用。
中心城市‘管理协调权’的缺位和现有职能的不完备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区域内的协调发展,无力克服和解决区域内各城市或各行政区存在的产业结构趋同、产业布局近似、重大基础设施重复、环境污染以及市场过度竞争等问题。这种矛盾、不协调不仅导致各个城市缺乏特色与竞争力,浪费了宝贵的土地和资金,阻碍了区域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也会带来城市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不协调等一系列问题。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