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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状告广清高速连接线捆绑收费:没走却要被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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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走的路段,广清高速连接线凭啥收钱?

再有广州律师状告广清高速连接线“捆绑收费”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时隔6年,广清高速连接线的收费问题,再次以一纸诉状递上了法院。

这次还是广州律师。

今年2月28日,律师廖建勋在广清高速的庆丰和朝阳收费站来回折返,并当场公证。随后,他以“捆绑消费”为由,民事起诉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清分公司(下称“广清高速公司”)。目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

律师说法:

没走却要被收钱,不合理不合法

广清高速连接线全称为广清高速公路与广州市环城高速公路连接线,起于广清高速公路庆丰收费站以北的庆丰铅厂附近,经马岗村、凤岗、槎头,终于广州市增槎路卫生河,长约5.953公里。

广清高速连接线自2005年通车以来,对于它的收费问题,就有许多市民曾提出过意见。早在2011年,广州律师黄鼎足就认为自己被多收了5元连接线通行费,一纸诉状递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起诉广清高速公司。

昨日,黄鼎足向南都记者称,该案二审败诉后,他一直忙于事务,不过,却仍然关心广清连接线的收费问题。

这次,接过黄鼎足的棒的,是广州律师廖建勋。

今年2月28日,廖建勋驾驶车辆以白云区增槎路318号为起点,通过庆丰收费站走广清高速,通行约两公里后从朝阳收费站驶出,随后又掉头从朝阳收费站进入,折返从庆丰收费站驶出。当天,廖建勋一共被收取了来回各6元的通行费,6元包括广清高速连接线的4元和广清高速公路的2元。

整个通行过程,海珠区公证处的公证员全程进行了公证,廖建勋为此支付550元的公证费用。

廖建勋表示,按现行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一类车从广清高速庆丰收费站至朝阳收费站通行费在1元到2元间,在整个通行期间车辆没有通行广清高速连接线,但收费站却收取了他来回共8元钱的广清高速连接线通行费。

据此,廖建勋认为,广清高速公司在消费者没有通行广清连接线的情况下,“捆绑收取连接线”的通行费用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连接线属于城市快速路,类型等同于广园快速路,是广清高速公司为提高广清高速的通行量而修建的配套性道路,本质上是城市道路,也是政府应该为市民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从法理上来讲,市区内的基础设施城市道路原则上是不应该收取费用的。”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廖建勋认为,该法条规定,对于没有通行的车辆是不允许收费的,而广清高速公司对此进行捆绑式收费有违法规的规定,也违反了《合同法》的平等、自愿原则,更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此外,廖建勋认为,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一类车(小汽车)高速路的收费标准基本上为0 .45元/公里(四车道)、0 .6元/公里(六车道),作为城市快速路的广清连接线约5 .953公里却收费4元,明显高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针对广清高速连接线的收费问题,今年3月20日,廖建勋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目前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

省政协常委孟浩:

“我买一把锁,就不该收我钥匙钱”

长期关注城市交通问题的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与廖建勋一样,对广清高速连接线的收费问题有意见。昨日,南都记者跟随孟浩来到现场调研考察。

现场,南都记者驾车亲身体验,发现确如廖建勋所说:通过白云区增槎路,由庆丰收费站进行广清高速,后从朝阳收费站驶出,被收取了6元;而掉头从朝阳收费站进入,折返从庆丰收费站驶出,同样要交6元。

来去的每趟均走了约3公里,要收6元,这其中包含了广清高速连接线通行费4元、广清高速公路通行费2元。

孟浩表示,体验过程中,自己并没有走广清连接线,收费人员却称要收6元,包括广清连接线的4元。“这里存在一个霸王条款,也可以说是强制消费。”孟浩称,“既然我没走广清连接线,就应该区别对待,应该在技术上去去甄别,哪些人走了广清,哪些人没走”,从而据此收费。

根据《广东省联网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费率表》,一类车(小于等于7座的客车)六车道以上的收费费率为0.60元/车公里。孟浩表示,如果广清高速连接线按照这一标准收费,不足6公里却要收4元钱,超越了高速公路一类车收费标准。

孟浩认为,如果广清高速连接线是以公司名义而修,那么这条路是连接正线即广清高速的一个直行的引桥,“这个引桥严格来说是不应该收费的,但在广东高速公路的实践当中,匝道是折半价收取,那么,广清连接线也应按照这样的减半收费”。“所谓引桥,其实就相当于我买一把锁,就不应该收我钥匙钱。”

而如果广清高速连接线是政府所修,孟浩表示,“从政府角度讲,我觉得,这条路是为了缓解增槎路上广清高速的拥堵而修的便捷通道,从社会意义来讲,也是不应该收费的,而既然收费,却又超标准收费,也很不应该。”

目前,廖建勋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赵绍华也表示将向交通管理部门提请政务公开。孟浩表示,“我希望政府看到媒体报道后,要及时给社会一个详尽合理的解释和满意的答复。”

回应

广清高速:尊重法院的判决

对于广清连接线收费问题,广清高速公司负责人表示,日前已收到法院传票,目前该事件已经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相信法律,尊重法院的判决。

该负责人表示,2005年11月28日上午8时,广清高速公路与广州市北环高速公路连接线开始收取车辆通行费。当时按照省物价局、省交通厅有关规定,通行费按次票方式收取,凡从庆丰收费站进入的车辆,由庆丰收费站发卡,其他出口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从庆丰收费站驶出的车辆则由庆丰收费站直接收取。收费标准为:一类车5元、二类车8元、三类车10元、四类车15元、五类车18元。

2016年,广清高速改扩建工程完工,经省交通厅和省发改委批复,广清高速进行了收费调整。据了解,目前广清连接线收费标准为:一型车4元;二型车5元;三型车7元;四型车11元;五型车12元。现行收费标准较之前有所下降。

采写:南都记者 陈杰生 陈燕

责任编辑:马龙 SF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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