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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再促数字经济征税,欧盟力挺,美国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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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席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时,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表示,G20应继续加强协调,于2020年就数字经济征税长期解决方案达成共识。

据财政部国际经济关系司网站消息,3月19~20日,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本次会议是阿根廷担任2018年G20主席国后举办的首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主要讨论了全球经济形势、未来的工作、基础设施、金融监管、国际金融架构、国际税收和反恐融资等议题,并发表了公报。会前还举行了G20财政和央行副手会议。

朱光耀在上述会议发言中表示,近年来G20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税收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重大务实成果,这是G20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得益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贡献。

他强调,当前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这是创新的成果,数字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生产率的提升,增强了经济增长动力。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发展也给税收征管、反洗钱等领域带来新挑战。G20各国应坚持税收中性原则,更好地促进经济新模式的发展。

数字化的税收挑战

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公报称:“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公平、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欢迎国际合作和有利增长的税收政策。我们仍然致力于实施BEPS的一系列措施,并对迄今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经济的数字化对国际税制的影响仍然是关键的问题。我们欢迎OECD的中期报告,对经济数字化对国际税收制度的影响做出分析。我们承诺在2019年进行一次更新,并到2020年通过共同努力找到一个基于共识的解决办法。”

OECD和G20共同做的一份中期报告《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下称“报告”)称,目前BEPS包容性框架中已有超过100个成员,它.们将会监督并相互审视对最低标准的实施,并完成和解决BEPS相关的标准设置。

“中方赞赏OECD就数字经济征税出台报告。各方需要关注数字经济征税单边短期措施的外溢效应,以及可能对现行国际税收规则造成的影响,避免因短期税收利益阻碍创新及数字经济的长远发展。G20应继续加强协调,于2020年就数字经济征税长期解决方案达成共识。”朱光耀称。

上述报告正是在G20财长会议上发布会的。OECD秘书长安吉尔·葛利亚(Angel Gurria)向G20财长们表示:“国际社会如今已经对解决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迈出重要一步。我们强调该事项的复杂性以及达成国际协定的重要性。OECD做好准备与各国一起建立对数字经济和税收相关事务的普遍理解和长期解决方案。”

欧盟委员会税收和海关事务专员皮埃尔·莫斯科维奇(Pierre Moscovici)在前往参加G20财长会议前和葛利亚就国际税收问题进行会谈,他表示:“国际税收规则不允许对没有物理存在的公司进行征税,对欧洲和全球来说这都是个问题,因此我们支持OECD致力于定义物理存在和数字存在。欧盟正在组织更好的税收体系授权我们向创造价值和利润的数字公司征税,并打击避税和骗税的行为。”

关于数字经济,核心在于如何定义一家公司在一个国家中的充分存在,以及在一家跨国集团中其利润如何跨境分配,形成征税的基础。

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国际上就不断有声音对跨国公司通过关联公司定价策略、专利许可权转让、跨境利息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分摊等安排进行避税。近几年,在全球经济进入衰退期后,一些国家为增加财政收入,将BEPS列为最高级别的政治问题考虑。其中,互联网时代崛起的代表数字经济的跨国科技巨头,成为屡遭发难的标的。

目前,对于如何对数字经济征税,争议包括:如何对电子商务交易征税?如何对数字产品的消费征税?谷歌和Facebook等数字平台提供者是否应该在一些国家因产生收入而征税?

美欧态度截然不同

报告公布后,美国财政部在3月16日就措辞强硬地发表回应声明称:“美国坚定反对任何国家单独挑出数字公司(进行征税)的提议。”声明称,这些国家不少是为美国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做出最大贡献的企业,对其施以新的“冗余的”税收将制约发展,对工人和消费者带来危害。

法国经济和财政部长布鲁诺·勒梅尔(Bruno Le Maire)则将报告形容为“积极和重要的一步”。今年2月,他就试图联合德国把向数字公司征收更多税收作为头号政治任务。3月5日,勒梅尔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欧盟本月将公布向大型全球科技公司征税的计划,税率为2%~6%,但更有可能接近2%。

欧盟委员会2月份曾就数字经济征税展开民调,结果显示,有2/3受访者认为现行的国际税收法则未能令传统公司和数字公司公平竞争。80%受访者认为目前的现状会迫使一些欧盟国家违背单一市场原则而单独采取一些措施。

2013年2月,OECD发布《应对BEPS》报告,当年7月,OECD在G20财长会议上发布了《应对BEPS行动计划》,该计划包含15项要点和三大支柱,包括跨境经济活动与国内规则的一致性,加强现有国际标准中的实质要求,提升透明度和确定性等。标志着世界各国开始共同致力于国际税收体系的现代化进程。

2016年的G20杭州峰会上,中国作为主席国首次将数字经济列为G20创新增长蓝图中的一项重要议题。峰会上通过了《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其中在税收方面提到:“应关注税收的相关问题,譬如,确保有效地支付国际电子商务税收,尤其考虑 BEPS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还提到了有关加密货币的内容,称需要对越来越普遍的由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形成的逃税风险及其可能的对策进行分析,包括要求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和其他第三方平台主动汇报,或允许监管部门对获得加密货币等数字资产交易信息的要求。

责任编辑:张玉洁 SF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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