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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连科技的 “宁王”依赖症:毛利率持续下降,应收账款与坏账高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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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湾商业观察》施子夫

据深交所网站消息,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3年6月8日召开2023年第40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连科技)的首发事项。 

作为动力电池巨头宁德时代(300750.SZ)的上游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壹连科技的业绩表现也随下游新能源行业而水涨船高。但从来自监管的三轮问询函来看,公司自身连续三年超六成收入来自第一大客户以及高企的存货、应收账款等问题同样不小。

01

毛利率持续降,六成收入来自宁德时代

壹连科技是一家集电连接组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深耕电连接组件领域,主要产品涵盖电芯连接组件、动力传输组件以及低压信号传输组件等各类电连接组件,形成了以新能源汽车为发展主轴,储能系统、工业设备、医疗设备、消费电子等多个应用领域的发展格局。

受下游新能源行业的高速发展以及公司产销规模的扩大,在过去三年,壹联科技的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着良好的增长状态。

报告期内,壹连科技实现总营收分别为6.99亿元、14.34亿元、27.5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560.22万元、1.43亿元和2.36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360.65万元、1.39亿元和2.20亿元。

尽管公司业绩态势较为稳定,但同样难以回避的是,受新能源汽车领域部分产品售价下降、产品结构变化及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等不同程度的影响,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出现二连降。

报告期各期,壹连科技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15%、21.70%和19.48%,剔除运杂费影响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67%、22.25%和20.24%。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了3.67个百分点。

另外,需要注意的,保持营收高增长的壹连科技在经营期间七成以上收入都来自前五大客户,六成左右收入来自第一大客户宁德时代。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壹连科技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25亿元、11.06亿元和22.99亿元,占比分别为75.11%、77.12%和83.37%。其中来自第一大客户宁德时代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36亿元、9.28亿元和18.75亿元,占比分别为62.38%、64.72%和67.98%。

从数据更能直观的看出,仅三年时间,来自下游客户宁德时代的收入就已从2020年的4.36亿元增至2022年的18.75亿元。

壹连科技表示,公司向宁德时代的销售与其业务发展密切相关,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业务因受国际政治形势、市场环境变化、下游市场需求等众多因素影响而发生不利变化,或导致其减少对公司的采购订单,可能会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02

应收账款及存货攀升,坏账越来越高

除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外,壹连科技的应收账款金额以及存货账面价值也同样不低,公司或面临一定的债偿压力。

报告期各期末,壹连科技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2亿元、4.97亿元和9.78亿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78%、44.95%和50.79%,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 2146.49万元和 3497.54万元和7181.93万元。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702.60万元、-1250.55万元和-3797.96万元,主要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165.43万元、-170.67万元和-566.43万元,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

同一时期,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83亿元、3.22亿元和5.23亿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73%、29.11%和 27.15%,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1292.79万元、1462.70万元和2003.56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底,壹连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0.56万元,而在2020年末时,公司现金流为1.44亿元,三年的时间公司现金流出现大幅下滑。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港湾商业观察》表示,一方面应收账款及存货居于高位影响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另一方面,现金流下滑也加剧公司的经营压力。

对于现金流大幅下降的原因,壹连科技表示,主要原因系公司材料采购及存货备货金额也相应增长,营运资金需求增加;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显著增加,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1.27亿元,以致公司销售收到的部分相应票据并未在当年产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

内控存在不规范行为,受到多起处罚

在递表的招股书中,壹连科技自身也披露公司曾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通过关联方代付款项、利用个人账户收付款、票据找零等不规范情形。

2018年至2019年,壹连科技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存在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的情况,转贷行为涉及的银行借款最终均实际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支出,未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2020年,壹连科技参股公司芜湖云达因运营需要向公司借款41.82万元,约定借款年利率为4.65%,截至2021年6月末芜湖云达已偿还完毕。

2021年度,壹连科技向王星实业借款1200万元,约定借款利率4.25%,并于2021年4月末偿还完毕;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侨龙因经营需要向关联方浙江近点借款675.10万元,借款利息4.35%,截至2022年4月末,浙江侨龙已偿还前述拆借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实控人田王星在香港地区设立的香港侨云电子代为支付境外款项的情况。报告期内,香港侨云电子代公司支付境外款项分别为44.17万元、0.72万元、0万元。

2020年、2021年,壹连科技及子公司存在利用个人卡代收废料处置收入、代付费用等情况。其中收入端合计金额分别为30.45万元、0.86万元,支出端合计分别为33.46万元、3.50万元。

报告期各期,壹连科技因票据收支的票面金额不匹配,存在与供应商进行票据找零的情形。其中,供应商找回票据金额分别为4698.80 万元、3676.14万元和0万元,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72%、2.56%和0.00%。

宋清辉提示到,“从IPO审核的角度来看,若内控问题存在严重缺陷,或会影响公司的IPO进程,给发行上市造成不利影响。”

壹连科技表示,报告期内,除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与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通过关联方代付款项、票据找零外,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通过票据贴现后获取银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对外支付大额款项、大额现金借支和还款、挪用资金等情形。公司财务内控不规范相关信息披露完整、准确。

另据招股书显示,2020年8月10日,因短少进口保税料件,违反海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笋岗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壹连科技作出罚款 3.60 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10月23日,因申报货物重量与实际货物重量不符,违反海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四)项之规定,皇岗海关对壹连科技作出罚款 0.59 万元的行政处罚。(港湾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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