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俞敏洪谈王振华案:为企业家队伍出现这样的败类感到羞耻
6月23日,@俞敏洪 在个人微博上发布视频发表对王振华猥亵儿童案的看法。
俞敏洪表示,在宋元明清,猥亵儿童几乎全都是死刑。美国最高可判250年,韩国是化学阉割,新加坡是20年有期徒刑。(对猥亵儿童犯罪的惩罚)我们目前的法律太轻了,应该敦促全国人大修改相关法律。
俞敏洪说,他个人认为类似拐卖妇女儿童猥亵儿童这类案子应该从重处罚,震慑潜在的犯罪者。俞敏洪同时表示,拼命骂辩护律师陈有西,大可不必。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我的看法 来自俞敏洪 -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