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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黄志凌:《金融变革与银行守正》

市场资讯 2022.02.07 14:36

原标题:【好书推荐】黄志凌:《金融变革与银行守正》  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风险管理

作者简介

黄志凌

中国建设银行前首席风险官、首席经济学家(其间兼任董事会秘书),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金融风险管理学科全球顾问委员会(GAB)委员。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和金融理论、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

探寻中国金融变革的驱动力

(代序)

一、引言

中国改革开放 40 多年的经济成就,超出人们的预期,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成就更是超出业界人士的想象力。近年来,学界花费了大量精力收集概括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成就,但关于中国金融变革驱动力的研究并不多见。由于多年在银行进行风险管理,又长期跟踪国际金融发展趋势,我一直试图寻找中国金融发展到目前水平的内在驱动力。从金融经济学的角度来观察、研究一个经济体金融功能的发展动因,一般都是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监管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入手的。

(一)怎样构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金融组织体系,实践上并没有统一的路径。纵观金融发展史,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金融体系形成路径并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西方的金融体系走到今天是市场自然演化的结果,从市场需求驱动金融繁荣到危机爆发,从金融萎缩再到金融修复,新的市场需求驱动金融不断创新,新起点上的金融繁荣再次引发新危机,这是一个不断循环、螺旋上升的漫长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西方国家的金融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回顾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发展历程,既不是市场自发形成的过程,也不是顶层设计的结果,而是围绕解决经济发展对金融的迫切需求来逐步展开的,既有市场驱动的因素,也有政府主动培育的因素。亲历者都会有这样的印象,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首先从金融机构分设入手,通过分立式重组与模仿式新建相结合,开启了中国特色的金融组织体系的构建模式,以迅速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难题。

(二)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组织体系,也离不开金融市场。基于经济发展的迫切金融需求,构建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只是起点,而形成有效运行的金融市场则是更为深层次的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也呈现多样化,仅靠银行组织体系是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所有资金需求。在经历了前期的金融机构分设和组建,我国初步形成了与发达国家(尤其是日本)较为形似的金融组织体系,但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严重滞后,制约着经济发展多样化的资金需求。因此,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和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在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的基础上适时开启金融运行机制层面的市场体系建设,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虽然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最早是从银行间市场开始的,但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市场是在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多样化资金需求驱动下由政府主动培育形成的,不仅要解决资金需求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解决资源配置方式和配置效率问题。当然,这种金融市场形成模式也存在一些独特的问题,市场建设似乎形成了对政府的路径依赖,过度关注市场平台建设,以至于地方政府到处建立各种平台,形成了一些市场乱象,也滋生了金融风险。

(三)改革开放初期的金融改革都是围绕增加金融供给、提高融资效率来进行的,其间虽然也遇到一些严重的金融风险,但基本上都能够在原有体制框架下予以化解。然而,外部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力和破坏力给中国政府及其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上了一堂风险课,在主动处置不良资产和问题金融机构的同时,决策者开始用“责任思维”构建中国特色的监管体系。无论东南亚金融危机还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都触发了中国金融改革特别是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旨在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建立更好的金融制度,从而在促发展和防风险之间取得平衡。

(四)中国银行业的飞速发展应归因于风险管理能力的巨大进步。然而,真正促使中国银行业经营理念、体制流程、经营技术发生质变的是我们在世纪之交引入巴塞尔资本协议。监管部门在金融危机前后不断深化对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认识,并主动推进巴塞尔资本协议中国化。中国银行业管理水平快速提升的过程,客观上也是学习巴塞尔资本协议、应用巴塞尔资本协议、改进银行经营与监管的过程。

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发展有自己的特色和路径,虽然我们不一定认为它是最好的,但它是切合当时中国实际情况的,我们的探索还在继续进行。今后中国的金融改革和银行业的发展,还应当围绕实体经济的需求,广泛吸取和借鉴国际经验教训,继续寻找和不断增强中国金融改革发展的内在驱动力。

二、资金需求驱动金融组织体系外延拓展

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组织体系,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金融体系形成路径并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如果从 1694 年苏格兰银行的成立标志着西方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建立算起,西方金融体系的发展已经有 300 多年的历史。在此期间,资本的原始驱动力使西方国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才使西方国家金融体系持续丰富和完善,服务能力持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增强。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发展历程是围绕解决经济发展对金融的迫切需求来逐步展开的,其中既有市场驱动的因素,也有政府主动培育的因素。

在计划经济时期 ,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由财政全额拨款 , 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在额度内仍然由财政拨付 , 额度外才向银行申请贷款。1978 年以前,中国金融体系只是财政的补充,所谓的金融体系也只是一个“大一统”的格局, 中国人民银行既是全国的金融管理中心,又是银行存贷款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集现金中心、信贷中心、结算中心于一体,这种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双重职能的单一银行体系,使社会资金供给效率和使用效率都很低下。

1978 年改革开放之初,资金短缺成为经济发展的最主要瓶颈。面对改革开放之初的迫切金融需求,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怎么建立更多的银行,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银行体系来支持经济更好地发展。西方银行体系的建立,金融体系的完善并非一日之功,经历了很漫长的过程。当时我们就面临着两个选择,一个是随着经济发展,由市场自然衍生出银行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这是西方的道路,这种方式时间太长,成本太高,无法解决当时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迫切资金需要。另一个就是新建银行,迅速组建完善的银行体系。这种方式虽然快捷,但是新建银行并不容易,银行的组建并不是简单地发一个牌照,而是需要人才、制度、技术、经验等。因此,简单地新建一批银行并不可行,也不容易。最终,结合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我们选择了从金融机构分设入手,通过分立式重组与模仿式新建相结合,开启了中国特色的金融组织体系构建模式,以迅速解决经济发展急需的资金难题。

恢复国有专业银行,初构银行体系,改革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由于中国人民银行既承担中央银行职能,又承担商业银行职能,所以最开始的改革就是分立,把商业银行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立出来。1979 年,恢复了中国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从财政部独立出来,中国银行进行体制改革,成为经营外汇、办理外汇信贷的专业银行;1984 年 1 月,中国工商银行成立,成为办理原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的城镇工商企业存贷款及城镇居民储蓄业务的专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只履行中央银行职能,至此,一个现代银行体系初步建立。1995 年 3 月 18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同时赋予中国人民银行两大职责:其一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稳定货币币值,促进经济发展;其二是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而当时的国有四大专业银行分别服务于工商企业、农业农村、外贸外汇和基础设施建设,从而解决了改革开放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

借鉴国际经验,丰富金融体系结构。随着改革开放发展的需要,为适应从“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转变,也为国有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在前期分立、恢复的基础上,随着专业人才、经验、技术的不断积累,1985 年之后我们开始借鉴国际经验,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模仿式新建了一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金融业的需求。1986 年,国务院批复同意交通银行重组,之后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相继组建,外资银行从经济特区向沿海扩展。与此同时,中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也采取了类似的模式,陆续从银行体系中“派生”出来,最典型的是保险公司,从银行体系中分立出来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又几经分立,几乎分立出来一个保险体系,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几乎都是模仿式新建,市场化的金融体系结构初步形成。

剥离政策性金融业务,国有专业银行转变为国有独资银行。由于国有专业银行相互之间缺乏竞争,又承担着国家政策性金融业务,既不利于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满足市场经济主体日益迫切的资金需求。为此,20 世纪 80 年代后半期,我国开始探索国有专业银行向综合化方向发展,鼓励开展交叉竞争,为国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奠定了基础;1994 年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原来由国家专业银行办理的政策性信贷业务,从而实现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分离。尤其是 1995 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求平衡”,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四大专业银行逐步转变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专业银行商业化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真正标志着我国银行阶段性质变的,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开启股改上市之路。1997 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突然爆发,亚洲“四小”“四小虎”等大好的经济形势戛然而止,而且还陷入长期低迷。东南亚金融危机既有国际游资蓄意冲击的因素,也和东南亚国家金融体系自身的脆弱性、结构性缺陷有关,银行体系十分脆弱,缺乏足够的资本抵御风险。东南亚金融危机对中国政府的触动很大,因为我们自身也有类似的问题。当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 很高,表面的不良率有 20% 多,而实际的不良率有人认为高达 40% 左右,按国际标准大部分银行都处于技术性破产的边缘。因此,迅速处置银行不良贷款,重构银行资产负债表已经成为当时迫在眉睫的战略任务。国际上银行不良资产处理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美国的重组信托公司模式(RTC),另一种是北欧的“好银行、坏银行”模式,把银行一分为二,把不良资产剥离出去成立一个“坏银行”,“坏银行”专业化处置不良资产,防止风险传染,留下优质资产继续经营,形成一个“好银行”。在分析研究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1999 年我国先后成立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收购了从建行、工行、农行、中行剥离的 1.4 万亿元不良贷款。经过几年的探索发展,作为“坏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理不良资产方面是卓有成效,但是作为“好银行”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并没有随着不良资产的剥离而自动变成真正的“好银行”,不良贷款还在大量地生成,表明“好银行”的基础、体制、机制并没有形成。

在认真吸收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推动国有企业改制转型取得成效的同时,中央决定进一步实施对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透过“再次财务重组、推进股份制改造、按照上市公司标准来重建银行的制度机制”路径,将四大银行办成真正意义上的“好银行”。2005 年 10 月,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成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首家上市的银行,并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交所上市。2006 年 6 月、7 月,中国银行分别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交所上市。2006 年 10 月,中国工商银行在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同日挂牌上市。2010 年 7 月,中国农业银行分别在上海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至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陆续完成了股改上市。

三、金融配置效率驱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教科书显示,狭义金融市场的形成源于直接融资需求,而我国现代金融市场从萌发到不断走向完善,则是逐步改革低效率的资金计划管理体制的产物。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就开始了以银行为主体的有形金融市场建设。1979 年,在部分地区试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并于 1981 年在全国正式实行。1984 年 10 月,中国对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实行了重大改革,推出了“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新的信贷资金管理原则,允许各专业银行互相拆借资金。限于当时严厉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同业拆借并没有真正广泛地开展起来。1986 年 1 月,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正式提出开放和发展同业拆借市场,1993 年,我国建立了全国统一集中的同业拆借市场。针对 1992 年和 1993 年上半年同业拆借市场违章拆借行为频发的情况,国家对同业拆借市场进行规范和整顿,并于 1996 年实现同业拆借的统一报价、统一交易、统一结算,形成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市场才真正有序发展起来。传统资金计划体制的逐渐废除,不仅提高了银行体系的信贷资金配置效率,也为其他微观经济主体的直接融资需求打开了方便之门,形成了中国特殊的金融市场建设模式。

微观经济体制改革驱动直接融资市场建设。1978 年以前,中国基本没有直接融资市场,为适应 80 年代初期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上海首先开始探索商业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并逐渐扩大至其他城市。1984 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商业汇票承兑、贴现暂行办法》,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商业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票据逐步成为企业主要的结算方式和融资手段,再贴现也开始成为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199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了票据市场行为,为票据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00年以来,商业汇票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2016 年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建成,票据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功能进一步增强。中国在 1981 年恢复国债发行的基础上,1982 年发行金融债券,1984 年一些地区发行了企业债券,并于 1997 年形成了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主导,包括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OTC)的多元化债券市场体系 a。与此同时,股票市场也迅速发展。改革开放之初,北京、上海的一些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其他地区也开始了股份制和发行股票的试点工作。1990 年 11 月和 12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成立,标志着股票集中交易市场的形成。此后,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全国证券交易系统(NET)及 20 多个地方性证券交易中心成立,形成了一个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共存的证券市场交易系统。1992 年 10 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由此证券市场步入规范发展轨道。

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逐渐成为现代金融市场建设的重点。1993 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以市场资金供求为基础,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调控核心,由市场资金供求决定各种利率水平的市场利率管理体系。1996 年 6 月,中国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被视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突破口。2004 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推动贷款利率市场化,此后按照先贷款后存款、先大额后小额、先外币后本币的思路迈出若干改革步伐。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分步有序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2013 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2015 年 10 月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标志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与此同时,汇率双轨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弹性明显增强。1978年以前,中国外汇管理实行统收统支制度,采取计划手段对外汇进行管理和分配。1979 年,为配合外贸体制改革,中国开始实行外汇留成制度,逐步摒弃了高度集中、统收统支的外汇管理体制。1980 年开始实行外汇调剂,在外汇交易环节引入市场机制,1987 年下半年和 1988 年上半年,在深圳和上海分别建立了外汇调剂中心,实行竞价交易,允许价格自由浮动,这就产生了外汇调剂市场汇率,由此我国形成了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同时,在外汇分配领域引入市场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了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外汇管理模式 a。由于双重汇率制度极容易产生套利行为,不利于外汇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1994 年开始对外汇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取消外汇上缴和留成,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实现了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的并轨,建立了以市场供需为基础,单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同时,中国还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1996 年 12 月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2005 年 7 月进一步实施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经过 2007 年 5 月 21 日、2012 年 4月 16 日、2014 年 3 月 17 日三次扩大在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区间,人民币兑美元波幅由 3‰扩大至 2%,同时对外汇市场的干预有所减少,退出常态化干预。2015 年 8 月 11 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调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机制,做市商参考上一日银行间外汇市场收盘汇率。“8·11 汇改”后经过四次调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模型,人民币中间价形成机制不断完善,汇率弹性进一步增强,双向波动的特征更加显著,有效提升了汇率政策的规则性、透明度和市场化水平。

各类金融市场在发展中不断规范,黄金和大宗商品市场也在规范中实现协调发展。一方面,1982 年我国开放黄金饰品市场,1983 年 12 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02 年组建上海黄金交易所,2016年 4 月推出人民币“上海金基准价”定价机制,黄金交易市场化进程加速。另一方面,为适应市场风险管理的需要,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先后成立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实现了由现货市场向期货市场的纵深发展,中国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已经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扮演重要角色。

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市场国际化实现重大突破。人民币国际化是中国经济金融改革和开放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全球对美元信心不足,欧债危机导致欧元波动较大,在中国经济率先复苏的情况下,国际社会对人民币的需求增加。随着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稳步实施,加之人民币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SDR),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同时,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也在稳步推进,2014 年推出了沪港通,2016 年深港通正式开通,2017 年以来黄金交易所、商品交易所国际化也迈出了坚实步伐。相信随着国内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必将不断深入发展。

四、健全的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健康发展的前提

金融监管从来都是因应金融危机而生,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框架的形成与发展也不例外,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几次重大变革驱动力却是来自外部的金融风险。1997 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敲响了中国金融风险警钟。东南亚 金融危机的破坏力与中国金融领域存在的一些混乱现象,尤其是按国际标准 一些银行已经处于技术性破产状态,引起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以前所未有的魄力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以外科手术方式迅速清理银行体系的不良 资产,用“责任思维”调整金融监管体系,用行政手段减少地方政府对金融 的干预,并通过行政组织手段强化金融体系的垂直管理。

东南亚金融危机对于中国金融改革的推动具有历史意义。1998—2007年,借鉴国外金融监管“双峰监管”的实践经验,中国实施了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模式,形成了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和清算体系的宏观监管,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保监会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的分业监管模式。作为改革的重要成效,“好银行、坏银行”模式成功引入中国,按照“责任思维”逻辑,组建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并成功处理银行体系的巨额不良资产,而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也逐步完成两次财务重组并股改后上市;同样,按照“责任思维”逻辑,在“一行三会”金融监管框架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管专业性、规范性不断提高,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方式不断改进,金融监管的针对性、专业性明显增强。

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重塑商业银行风险内控机制成为我国金融监管的重心所在。金融监管从原则性监管逐步走向行为监管,由一般的行政性金融管理上升到市场准入、业务运营、风险控制和市场退出等全面管理,监管强度和密度均有所提高,金融秩序逐年好转,金融业的营运质量逐步提高,一个依法管理、专业高效的监管体系逐步形成。

然而,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再次打乱了既定的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金融业积极配合国家政策,快速扩张资产负债表,不仅避免了经济严重衰退,也改变了国际社会对中国金融业的认识。尤其是中国大型银行的规模扩张速度、业务综合化和全球化速度使其全球系统重要性迅速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社会注意到,一方面是中国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市场规模明显扩大,金融业在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中的地位越发重要。根据有关资料推算,2015 年起,中国金融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已超过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从动态角度看,中国金融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在 2005 年时仅为 4%,但到 2015 年底这一比重已升至 8.4%a,而美国这一比值的历史高位为 2016 年的 7.66%,英国为2007 年的 9.02%,日本为 2003 年的 6.07%,德国为 2004 年的5.2%。从微观角度来看,2018 年第三季度,中国金融行业的上市公司净利润占全部上市公司总净利润比重达 48.35%,在金融更发达的美国,2017 年这一比重仅为23.45%。另一方面是金融总量快速扩张与金融结构复杂化,也带来了诸多现实挑战 , 考验中国政府金融监管的驾驭能力。2007 年以来,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快速扩张,非金融企业的金融活动更是井喷式发展,多层次、多元化金融市场快速发展,金融机构规模庞大、业务结构日趋复杂,尤其是实践中出现大量的金融集团综合经营,在发挥综合业务协同优势的同时,也伴随着交叉传染风险,容易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形成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按照原有“责任思维”构建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很难适应我国金融业态已经发生的巨大变化。不仅日益增多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考验我们的管理能力,日趋复杂的市场金融行为更考验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在深入评估中国金融风险形势之后,中央政府决定借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国际监管改革经验,按照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行为监管相分离的原则重构中国新的金融监管框架。在中央层面,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一行三会”调整为“一行两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原银监会、原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证监会,专司金融行为监管职责。地方政府按照中央确定的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因此,无论东南亚金融危机还是美国次贷危机,都触发了中国金融改革特别是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旨在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建立更好的金融制度,从而在促发展和防风险之间取得平衡。

五、正确理解巴塞尔资本协议事关银行业未来方向

2018 年既是中国改革开放 40 周年,也是巴塞尔资本协议正式实施 30 周年。在此背景下,业界对风险管理技术的有效性和实施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困难等进行了大量研讨。作为一名曾经的职业风险经理,我理解过去同事们的关注,但作为银行经济学家,我更想谈谈怎样从金融发展的角度深刻理解巴塞尔资本协议。

怎样理解巴塞尔资本协议?怎样理解巴塞尔资本协议 30 年的演进?我的感觉是,巴塞尔资本协议 30 年,是持续演进的 30 年,是不断吸收全球金融理论和实践成果的 30 年,是在现实金融危机的挑战甚至批评质疑中不断发展的 30 年。

首先,巴塞尔资本协议起源于国际监管协调。1974 年底,十国集团的中央银行行长们在国际货币与银行市场的剧烈动荡后,提议成立银行法规与监管事务委员会,力图“能够封闭监管网的缺口”“并在世界范围内提高银行监管工作的质量”。1975 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对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巴塞尔协定),提出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监管银行国外机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不但强调监管责任的划分,更要求二者之间进行有效的联系与合作。1988 年 7 月的第一版巴塞尔资本协议,在于确立规范一致的资本框架来维护银行跨境经营的公平性,同时阻止国际银行业资本充足率下降的趋势。无疑,这种坐下来谈成一个框架的机制,在构建全球合作共同应对风险平台方面,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其次,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行业价值在银行风险管理实践中得到不断确认。2004 年完稿的第二版巴塞尔资本协议,内容更进一步深化到了成员国银行内部的全面风险管理。新的资本监管框架,充分吸收了国际活跃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领先实践,涵盖了当时计量技术有效应用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三大风险,并倡导更多的银行积极主动地根据自身的管理能力采用模型更为精准地计量风险。除此之外,通过引入信息披露构建的三大支柱体系,实现了银行自身、监管机构和市场监督三维动态制衡模式。

再次,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是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新使命。2017 年完成的第三版巴塞尔资本框架,不仅在资本质量和标准上强化了第二版资本协议,而且更立足于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理论与实践的新进展和新要求,强调了宏观审慎的理念,在加强单个银行风险监管的同时突出系统性风险的监管。监管的触角,也从商业银行扩展到保险机构甚至金融市场风险。

从次,资本被巴塞尔资本协议赋予全新内涵,并不断予以强化。在第一版巴塞尔资本协议中,资本引入的意义在于,从监管的角度看,除银行的资产质量和准备金之外,资本是银行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就此而言,在银行业实现了资本从会计学定义到风险管理内涵的深化。现在谈论银行的时候,除了会计中的账面资本外,监管资本更是大家熟知的概念了。第二版巴塞尔资本协议中,资本的风险管理内涵进一步深化,非预期损失与资本成为整个框架的核心。在进一步规范准备金和监管资本有机关系的同时,通过引入经济资本与监管资本的有机协同机制,将资本上升为约束银行风险的工具。有风险,就应该管理;可量化的风险,就应该资本化。第一支柱强化了银行内部资本管控体系,第二支柱则丰富了监管部门资本加点的范畴,而第三支柱更要求对风险与资本的管控进行充分的披露,资本已经成为约束银行风险的灵魂。第三版巴塞尔资本框架的一个很大贡献,在于突破资本对于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意义,强调了出资者对于风险管理的责任。例如,在恢复处置计划(RRP)和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监管中,强调了出资人在发生危机的时候,应当履行补充资本等更多的责任,降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破产对社会公众的冲击。

最后,每一版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更新都是推动银行风险管理技术进步的一场革命。第一版巴塞尔资本协议在突出并表和资本范畴之外,风险管理与资本监管的技术非常粗糙。针对银行不同类别的资产组合确定一个风险权重后,加总形成风险加权资产,基本构成了银行的风险总量。通过监管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即资本充足率,来衡量银行总体的稳健程度。即使一家大型银行的数据加总和充足率计算处理,也完全可以通过简单的 Excel 表格完成。第二版巴塞尔资本协议在技术上的进步最为明显。信用风险提出的标准法、初级内部评级法和高级内部评级法中,后两者的风险加权资产计算,都是基于风险计量模型输出的参数。市场风险的内部模型法和操作风险高级模型法,也是基于计量模型输出的参数。采用模型计算风险加权资产,除了有稳健完备的风险计量模型体系之外,还必须有丰富而细致的数据管控系统和强大的信息技术体系。在绝大多数银行,除了庞大的业务与数据系统之外,仅仅就监管资本充足率计算体系而言,就是一个很复杂的技术生态圈。第三版巴塞尔资本框架的技术进步,更体现为精细化。无论是恢复处置计划,还是总损失吸收能力,不仅仅需要资产项的详细数据,还需要负债和权益项下的详细数据。据国际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巴塞尔委员会(BCBS)的分析,目前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总损失吸收能力数据加总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压力。

尽管现代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总是伴随着形形色色的金融风险,但回顾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演进历史,依然能够看到范围、内涵和技术等三个领域的进步对于全球经济和金融稳定发挥的巨大作用。客观风险的变化永无止境,决定了无法一劳永逸地“根治”金融风险,我们只能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客观规律探索中,期待全球智慧体现在新的监管框架中。

作为中国银行业前进与发展的参与者,我有幸见证了中国银行业的飞速发展,也见证了中国银行业风险管理能力的巨大进步。从计划体制转轨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中国银行业开始理解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意义。20 世纪 90 年代,中国银行业对于风险的理解就是不良资产,采用“一逾两呆”(逾期、呆滞、呆账)的信用风险评价模式,同时尝试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然而,真正促使中国银行业经营理念、体制流程、经营技术发生质变的,是我们在世纪之交引入巴塞尔资本协议。监管部门在金融危机前后不断深化对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认识,并主动推进巴塞尔资本协议中国化。中国银行业管理水平快速提升的过程,客观上也是学习巴塞尔资本协议、应用巴塞尔资本协议、改进银行经营与监管的过程。巴塞尔协议最开始是防止银行风险失控的,怎么才能够防止银行风险失控呢,就是靠资本;怎么才能够表明有充足的资本呢,前提就是能够准确地计量风险。然而,计量风险不仅是为了应对危机,还对银行选择风险、安排风险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促进了银行真正打牢经营基础。银行风险技术水平的进步与巴塞尔协议密切相关,可以说巴塞尔协议是我国银行技术进步的主要驱动力,也是我们缩小与国际领先银行实践的基本途径。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明确涵盖了信用、市场、流动性、操作、国别等九大类风险,监管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已经允许大型银行采用内部模型输出的参数(需经过银保监会的核准)。至少几家国有大型银行,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等计量技术水平与国际领先银行差距不断缩小。

特别强调中国银行业巨大进步的原因在于作为一个多年银行从业者,我经历过中国银行业整体“技术性破产”的忐忑期,也经历过全面学习和实践先进风险管理技术特别是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兴奋期,更经历过一遇到风吹草动就铺天盖地质疑的尴尬期。我们来之不易的成绩,不仅是各方面付出和能力提升的结果,更是我们正视不足和解决问题的基础。成绩和不足的分析,总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有几点应该引起大家的关注:一是深刻理解巴塞尔协议。持续演进的巴塞尔资本协议,不是某几个人搞的文字游戏,而是有着现实基础和理论根基的鲜活体系,需要秉持专业态度透过协议本身,理解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精髓。二是准确评价全球实施进展。很多人仅从字面意思,推断欧洲、美国等主要经济体不重视资本协议的结论。实际上,无论是欧洲还是美国,在很多方面比如压力测试等,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了更严格的标准。三是警惕 2017 年以来一些美国政治家不断要求调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所谓“过严”金融监管政策的舆论倾向。一般来说,人们都会避免被同一块石头重复绊倒,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侥幸心理会越来越冲淡被石头绊倒的痛苦记忆。

未来全球金融是否会被同一块石头再次绊倒?中国金融改革发展战略到底应该怎样选择?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发展有自己的特色和路径,虽然我们认为它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它是切合当时中国实际情况的,我们的探索还在继续进行。今后中国的金融改革和银行业的发展,应当紧紧围绕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广泛吸取和借鉴国际经验教训,寻找中国金融改革发展的内在驱动力。虽然中国银行业的进步很大,但是我们的基础还很薄弱,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仍要不断地继续探索,我们似乎又到了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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