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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优腾抱团“锤”抖音B站 腾讯和字节互怼 这届视听大会热闹了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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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爱优腾抱团“锤”抖音B站,腾讯和字节互怼,这届视听大会热闹

长视频短视频对阵不是一天两天了,双方积怨如今汇集到网络视听大会现场。

第九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于2021年6月3日-5日在成都举行。

图片转自央视新闻视频

6月3日,互相烧钱竞争了多年的爱优腾(爱奇艺、优酷、腾讯)站成一派,三箭齐发抨击短视频行业,抖音、快手、B站成为矛头指向的焦点。

首先,优酷总裁樊路在B站CEO陈睿发言后,上台表示,“B站大哥”的市值比优爱腾这三个“难兄难弟”加起来都高,又暗示全社会需要“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侵权”;

随后,爱奇艺CEO龚宇又表示,二创内容就是把未经授权的内容和自己的内容结合起来的“软盗版”;

紧接着,腾讯公司副总裁孙忠怀直指短视频是“反智的、低俗的娱乐消费品”,并将个性化分发形容为“你喜欢猪食,看到的就全是猪食”。

4日,字节跳动副总裁李亮回应称,腾讯在自己大力发展短视频的同时又一直在攻击短视频行业,并表示,微信视频号是目前唯一一家没有按要求上线“未成年模式”的短视频平台。

短视频低智低俗,影响社会风气?

在大会上,腾讯公司副总裁、腾讯在线视频首席执行官孙忠怀,把短视频比做猪食,在社交媒体尤其引发热议。

孙忠怀痛批,许多短视频内容像“猪食”一样,会破坏人们审美和思考;部分低智低俗短视频就是简单洗脑式的重复,潜移默化冲击用户观念,拉低用户心智,尤其是对心智还未成熟的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

孙忠怀还提到了公众场合外放短视频的问题,表示在火车站、飞机场、地铁上都能看到,那些在公共场所语音外放看洗脑短视频的人,像傻子一样,这种反智低俗的娱乐消费者真的是把一代人的审美水平拉下去了。

面对抨击,抖音所属的字节跳动副总裁李亮公开发言进行了反驳。他尤其指责腾讯既当又立,一边大力发展短视频,一边又在攻击短视频行业;而且“号称已经拥有数亿用户的微信视频号,是目前唯一一家没有按要求上线‘未成年模式’的短视频平台。”

长短视频版权之争

就盗版侵权问题,孙忠怀在大会上直指这是在损害行业的未来:“不要再做贼了,好么。”

而优酷总裁樊路远直接点名B站创作者对版权的破坏行为,呼吁“全社会要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盗版”,更直接喊话称“希望B站把原创短视频当作主要目标”。

爱奇艺龚宇则接着话茬进一步给侵权做了划分:短视频切条直接搬运是硬盗版,二次创作是软盗版。“所谓二创内容则是把未经授权的内容和自己的内容结合起来的‘软盗版’。短视频达到甚至数倍于长视频本身的时长,不但侵犯了著作权,还逃避内容审核,让行业丧失了公平性。”

“我们大概算了一下,在长视频播出的平台之外,分段式的盗版短视频播出总时长和长视频行业播出的时长已经基本是同一个量级的了,然而付出的成本可能相差10倍甚至20倍。”

事实上,这已经是爱优腾近两个月内,第四次声讨抖音、B站和快手等平台了,此前三次大多集中在版权问题之争。

5月28日下午,爱奇艺、优酷和腾讯视频联合声明,谴责B站盗播《老友记重聚特辑》。声明称,《老友记重聚特辑》在5月27日上线短短数小时后,B站出现了侵权盗版内容,严重损害了版权方的正当利益。5月29日,B站已经下架老友记侵权视频,搜索关键词相关内容几乎被清空。

4月23日,腾讯视频等70余家影视机构以及李冰冰、杨幂等500多名艺人联合发布《倡议书》,直指短视频内容侵权。《倡议书》要求,短视频平台“未经授权不得对相关影视作品实施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侵权行为,在必要时将对此类行为发起集中的法律维权行动”。

4月9日,50余家影视公司、五大长视频平台及影视行业协会发出联合声明,呼吁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尊重原创、保护版权。

4月9日,逾70家影视传媒单位企业发布联合声明,呼吁广大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尊重原创、保护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相关影视作品实施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侵权行为。

该声明表示,针对目前公众账号生产者的以上行为,将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并呼吁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切实提升版权保护意识。

参与该声明的,不但包括了正午阳光、柠萌影视等知名影视公司,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芒果TV等网络平台皆在其列。

声明发布后,B站的影视剪辑区大量二创视频被下架、退回和锁定无法编辑。

对于爱优腾和B站、抖音长期以来有关“盗版”的争执,许多网友也在网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网友还是在为B站说话,夸赞剪辑质量的优秀,“拯救”了视频网站的那些剧集。

除了剪辑问题,视频平台广告的不合理也成为了被吐槽的重点,有人呼吁平台“合理插入广告”。

更有人提起一段“往事”——优酷当年也走的是UGC(用户生成内容)路线,和土豆合并后,反而把优势弄丢了。

界限在哪里?

作为传统长视频平台,爱优腾三家每年版权采买费用占了公司运营成本的大头,重资产模式直接限制了长视频平台盈利能力。而另一边,剪辑影视则因素材易得、操作便捷成为不少短视频平台内容生产者首选,虽能大大减少版权采买成本,却也可能涉及盗版侵权。

据12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在对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体育赛事、动漫等类型的4894件作品的监测中,共发现短视频疑似侵权链接1406.82万条,电视剧单部作品短视频侵权量多达5991条。

另据企查查数据,抖B快三家公司主体涉及的司法案件中,案由均主要与侵权相关。如B站涉及的1308起司法案件中,作为被告身份的就有1003起,其中大部分是侵权纠纷。

短视频怎样才算侵权?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首席专家方兴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做出解释:应该分两个方面来看影视版权保护,照搬、照抄长视频,并以此牟利,这毫无疑问是侵权的,但是对于UCG的内容,一般的大众用户分享、评价、研究、欣赏少量使用了影视版权,就属于合理使用范畴。

针对这种情况,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于慈珂此前表示:要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另外,“合理使用”和“侵权”的界限到底在哪里呢?

根据观察者网咨询法律相关从业人员,知识产权制度虽然保护作者对其作品的合法权益,但主要是为了防止他人对作品实施歪曲、篡改、冒名顶替和擅自改编传播的行为,并不禁止人们正常接触和使用作品。

原则上,使用他人作品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相应报酬,但《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也明确了“合理使用”规定,在符合该规定所列举的情形时,使用作品并不需要著作权人的许可,也无需支付报酬,只需要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保证用途合法即可。

根据该条第(二)项的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范围。

因此,在二创短视频中引用影视剧的视频、图片的行为,即使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并不一定构成违法,关键还是要判断是否符合“适当引用”的情形。

通常来说,对“适当引用”的判断主要考虑引用目的、引用比例、对原作品的市场影响等因素。

其中,在引用目的上,需要分析被引用内容是否与二创内容主题之间是否具有关联性。在引用比例上,虽然没有绝对的数量比例限制,但不能使引用比例明显超过必要范围。在对原作品的市场影响,则要考虑二创内容与原作品是否会在同一市场领域形成竞争关系。

总得来说,影视剧的二创内容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本文来源:界面新闻、观察者网、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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