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肆虐竟是俄罗斯惹的祸?长期被视疫情中转站
非洲猪瘟肆虐,竟是俄罗斯惹的祸?
唯一可庆幸的是
非洲猪瘟并不传染人
不属于人畜共患病
非洲猪瘟:世界经验与中国疫情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文/张田勘
本文首发于总第868期《中国新闻周刊》
进入8月以来,辽宁沈阳沈北新区、河南郑州经济开发区、江苏连云港海州区、浙江温州乐清市、安徽芜湖南陵县等地先后发生5起非洲猪瘟(ASF)疫情。这5起养殖业疫情不仅是非洲猪瘟首次传入中国,而且显示出有大范围传播的趋势。尽管此次非洲猪瘟疫情在中国是前所未有的,但如果能够提前、科学地予以防控,有望以最小的代价控制其在中国的传播。
是否来自俄罗斯
此次非洲猪瘟疫情的严重性在于,瘟疫的来源和传播链尚不明确。无论是动物、人,还是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只有堵住源头、切断传播链,才有可能终结疫情。但在这一点上,目前的情况不容乐观。
从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的角度看,此次在中国发生的非洲猪瘟很可能来自俄罗斯。俄罗斯自2007年发现非洲猪瘟以来,疫情始终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而且持续爆发并向周边国家扩散,不断向东挺进。至2017年3月27日,俄罗斯远东地区的伊尔库茨克州又发生多起非洲猪瘟疫情。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博士戈胜强等人在《微生物学通报》2017年第12期上发表的《非洲猪瘟在俄罗斯的流行与研究现状》显示,2007年俄罗斯发现非洲猪瘟不过是某一地区的一簇星点,但到了2017年就呈燎原之势了。
在2017年伊尔库茨克州发现的非洲猪瘟疫情中,共有40只家猪感染并全部死亡。从地理距离来看,伊尔库茨克州距离蒙古国只有约100公里,距中国边境满洲里有约1000公里。
基因测试显示,中国的非洲猪瘟疫情的病毒株部分基因序列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2017株的相应序列完全一致。但是,即便基因追踪能确认在中国沈阳最先发现的非洲猪瘟与俄罗斯的非洲猪瘟有渊源关系,但它是如何进入中国的,却一直是一个谜。
最大的可能是贸易。一个证据是,今年8月,中国从俄罗斯疫区的一家养猪企业进口少量猪副产品。
实际上,由于俄罗斯的非洲猪瘟持续不断,中国在2015年出台了俄畜牧产品进口禁令,禁止从俄罗斯进口猪的所有产品。然而,2016年5月初,在俄中动植物产品相互进入对方市场工作组的第二次会议上,俄罗斯方面再次请求中国取消对俄猪牛肉产品进口的限制。俄罗斯联邦动植物卫生监督局发布消息:“关于猪牛肉,以及大型长角牲畜和猪类副产品对华出口,俄方已经多次请求取消该类产品的禁令。”
2016年7月15日,俄罗斯动植物检验检疫局又称,已和中国政府达成关于解除俄罗斯肉制品进口中国的禁令。禁令解除后,预计到2020年,俄罗斯仅一年就可从中国单一市场赚取5亿~10亿美元。而这些产品多是俄罗斯人不吃的屠宰副产品,如猪头、猪蹄、猪肚、猪肝、猪肠、猪耳朵、猪舌头和鸡爪等。
在中国对俄猪产品的进口禁令尚未解除之前,2016年6月中旬以来,在黑龙江的东宁局口岸,检疫人员在对入境旅客进行检疫查验时,连续多日查获禁止入境物猪蹄总计140余千克,检疫人员依法截留销毁。这些被查获物,为在外务工人员因猪蹄脚便宜而在回国时顺路买回家食用。
尽管有不少禁止进口的猪产品被查获,但是否有一些私下流入中国,并不知晓。中国对俄罗斯的猪产品于2018年8月解禁后,当月6日,西伯利亚农业集团就发布消息称,该公司已开始向中国出口猪副产品。首批24吨产品由集团下属的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养猪企业发出,该集团计划未来对华出口规模达每月30吨。
不过,中国首次在沈阳北新区发现的非洲猪瘟是在8月1日,当时某养殖户的生猪存栏383头,发病47头,死亡47头。8月3日上午11时,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该起疫情为非洲猪瘟。至8月3日15时,疫点内913头生猪已经全部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总之,目前的情况并不能完全坐实中国非洲猪瘟的流行就是从俄国进口了猪副产品而导致的,因为非洲猪瘟病毒的来源有很多途径,如国际航空航线、铁路公路运输、人员携带、非法走私冷冻产品等途径,都有可能在猪产品中含有病原微生物,然后再通过给猪喂食剩菜剩饭,导致非洲猪瘟产生。
全球疫情
对于全世界的非洲猪瘟发病情况而言,2007年4月在欧洲地区出现的疫情可能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次疫情先后在5个国家蔓延,在俄罗斯联邦及其周边的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等高加索地区流行情况更为严峻。该地区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因素较为复杂,特别是缺乏对非洲猪瘟的协调控制方案,使得这一地区的非洲猪瘟病毒发展出了高致病性。
非洲猪瘟病毒基因组具有变异频繁的特征,表现出明显的遗传多样性。根据非洲猪瘟病毒P72蛋白C端编码基因的序列,可将该病毒分为22个基因型,这也导致了非洲猪瘟具有很强的传染性。
另一方面,研究者发现,在高加索地区和俄罗斯出现的非洲猪瘟病毒分离株存在相同的P72、P54和CVR序列,表明其来源于同一个非洲猪瘟病毒株。2007年格鲁吉亚出现大范围的非洲猪瘟疫情,由于当地缺乏有力的应对措施,在2007~2012年期间,大量家猪和野猪都感染了非洲猪瘟病毒。非洲猪瘟病毒在当地家猪和野猪之间的循环模式也许是其一直保持高致病性的重要原因。
通过对非洲猪瘟历史的梳理可以看出,长期以来,俄罗斯一直就是非洲猪瘟的“中转站”。1921年肯尼亚首次发现猪病疫情,其临床症状与传统猪瘟高度相似,而且首次发现于非洲,故而命名为“非洲猪瘟”。此后,该疫情在非洲大部分国家陆续发生,且频繁爆发,肆虐非洲各国。1957年,非洲猪瘟首次“走出非洲”,在葡萄牙发生,其后又先后传入西班牙、法国、意大利,并于1970年初传入前苏联。
2000年之后,非洲猪瘟再次在全球肆虐。自2005年以来,全球已有16个国家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发生过非洲猪瘟疫情或检测到非洲猪瘟病毒,其中包括4个非洲国家、11个欧洲国家。
根据OIE的统计,2018年以来全球非洲猪瘟疫情更为严重和复杂,共有11个中东欧国家通报发生2710起疫情,其中罗马尼亚的疫情最为严重。8月25日,罗马尼亚农业部门证实该国最大的养猪场爆发非洲猪瘟疫情,预计将有14万头生猪被扑杀。罗马尼亚南部地区最近一年以来已暴发数百起非洲猪瘟疫情,今年已扑杀了超过10万头生猪。
国际上非洲猪瘟的流行证明,生猪吃了含有非洲猪瘟病毒的食物和饲料是引发瘟疫流行的重要原因。1978年4月巴西里约热内卢的一个农场出现非洲猪瘟,大量的猪陆续死亡,当年8月,非洲猪瘟迅速传播到巴西的十多个州。后来经过调查,证实是里约热内卢机场内的某工作人员收集国际航班的残羹喂养自己农场的猪只所致。
调查发现,俄罗斯非洲猪瘟控制不力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存在大量未经兽医监督的低生物安全水平的小型农场、用未处理的残羹喂猪、自由放养猪只、非法运输猪肉制品、政府低效率、缺乏防控疫情的主体责任机构,甚至用刑事责任威胁让疫情蔓延的农场主,导致不少农场主为逃避惩罚而秘密掩埋病死的猪,掩埋地又成为感染野猪的温床。
非洲猪瘟的传播途径和方式有很多,猪肉及猪肉制品、被污染的饲料、水源、器具、泔水、垫料等(间接传播途径)、工作人员及其服装以及污染空气均能成为传染源,主要经口和上呼吸道途径传播。而且,蜱也是重要的传播媒介。
俄罗斯的调查表明,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移动或接触、饲喂泔水是主要的传播方式。但是散养的猪通过蜱,以及与野猪的接触也能传播非洲猪瘟。在俄罗斯传播非洲猪瘟病毒的蜱主要是“钝缘蜱”,非洲猪瘟病毒容易进入“钝缘蜱”体内长期生存并循环繁殖,难以根除。而且散养的猪也不利于疫情的监视和控制。
这一点中国与俄罗斯有相似处,在中国仍有约40%的猪是依赖家庭散养。因此,尽管此次中国发现非洲猪瘟都喂食了泔水,在未来也不排除因为散养猪而导致疫情的扩大。中国农业农村部的调查就显示,8月份中国出现的4起非洲猪瘟疫情都存在着用餐厨垃圾(俗称泔水)来喂猪的情况,说明生猪吃了含有非洲猪瘟病毒的食物和饲料而引发疾病。
跨国传播及经济损失
非洲猪瘟病毒除了可以在“钝缘蜱”中增殖,并使其成为主要的传播媒介外,还可以在非洲和西班牙半岛的几种软蜱中生存,这些软蜱也成为非洲猪瘟病毒的贮藏宿主和媒介。此外,美洲等地分布广泛的很多其他蜱种也可传播非洲猪瘟病毒。
非洲猪瘟病毒可经过口和上呼吸道系统进入猪体,在鼻咽部或是扁桃体发生感染,病毒迅速蔓延到下颌淋巴结,通过淋巴和血液遍布全身。非洲猪瘟的发病率通常在40%~85%,死亡率因感染的毒株不同而有所差异。高致病性毒株死亡率可高达90%~100%,而低致病性毒株死亡率为10%~30%。
由于贸易全球化以及交通工具的迅捷,非洲猪瘟这种发生在动物的传染病,可以如同人类的传染病一样,能够跨国界传播,可以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目前对非洲猪瘟并无有效的药物和其他治疗手段,疫苗也正在研发中,唯一可庆幸的是,非洲猪瘟不传染人,不属于人畜共患病。
尽管如此,该疫情对中国经济和消费的影响是巨大的,因为中国养殖了全球一半的生猪,猪肉消费占总肉类消费的60%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有接近10%的比重为猪肉。加之中国生猪养殖规模化程度低,生猪调运频次高、数量多,因而,非洲猪瘟若在国内进一步蔓延,将对中国的生猪养殖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当然,中国出现非洲猪瘟可以刺激和促进药物和疫苗的研发,以防治这种疾病,但是这些研究短期内可能还难以产生应用成果,因此,防范的重点还是要放在管理生猪饲养和切断传播链上。另外,可以学习国外对非洲猪瘟防范的有效经验,例如西班牙从1960年起饱受非洲猪瘟困扰,始终难以根除。从1985年起,西班牙转换思路,采用隔离、扑杀、改变养殖方式、加强对非洲猪瘟的科学研究等,耗费10年时间,到1995年终于完成了“非洲猪瘟根除计划”。
有鉴于西班牙的经验,此次非洲猪瘟在中国发生后,除了全部扑杀疫区的病猪外,首先应当切断传染源和传播链,重点是停止从疫区进口猪、野猪和相关产品;同时,将国内已经发生非洲猪瘟的地区划为疫区,禁止该地区的猪产品流通到非疫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限制生猪及其产品由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省,在疫情解除封锁前,暂停生猪外调,同时关闭省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并对生猪产品的调运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此外,视疫情发展的情况,也有必要在疫区内禁止生猪生产至少10年,同时适当增加猪肉进口,以缓解由于疫情和管制造成的猪肉供不应求。
同时,中国应该对现有的养殖模式加以改进,禁止使用残羹和泔水喂猪,减少猪的散养,以避免病毒在各地的猪种之间、野猪与家猪之间循环和交叉感染,这既能防止非洲猪瘟病毒的变异,又能阻止病毒的循环感染,后两者已被证明是疫情扩大和加重的重要因素。
各国经验表明,政府要采取各种措施,尽早强化对非洲猪瘟实施防控措施,为了做到严防死守,应该对非洲猪瘟疫情区的扑杀进行补贴,同时,也可以以其他畜类产品生产来弥补猪产品给养殖业带来的损失,如加强禽类、鱼类和牛羊等养殖业的发展。最终所达到的目标,就是要以最小的代价控制非洲猪瘟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