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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70万元 给予多孩家庭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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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四川绵阳: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70万元 给予多孩家庭购房优惠政策

中国房地产网

5月15日消息,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促进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措施提出,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满足合理住房需求。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2022年12月31日前,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住房贷款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笔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年12月31日前,凡在绵阳市新购自住住房(期房、现房、再交易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提取该套住房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自本措施执行之日起,在绵阳城区(含安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区(园区)两级财政按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市级承担30%,区(园区)承担70%。财政补贴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委、市公安局联合制定。鼓励开发企业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给予最高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特别优惠。特别优惠的额度不计入不能低于备案价85%以下销售的价格范围。

同时,调整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2023年6月30日前,新建商品房项目办理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由原6层及以下主体封顶、7层及以上完成地上层数的1/3且不少于7层,调整为完成地上3层后办理预售许可;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企业书面承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纳50%,在竣工验收前全部缴清。

加强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销售价格指导和管理,指导开发企业以成本为基础、市场为导向,合理确定商品住宅价格,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时向住建部门报备。在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10日内一次性公示房源价格,公示价应与报备价格一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同时不能低于备案价85%以下销售。房源报备价格不得擅自调整,若确需调整的应重新报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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