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研究】地方政府与城投企业债务风险研究报告——西藏自治区篇
联合资信
报告概要
西藏自治区地处中国西南边陲,战略地位突出,中央政府援助扶持政策力度很大,招商引资、专项扶贫资金及重点产业等相关优惠创新政策利好区域发展。西藏自治区经济总量居全国末位,人均GDP处于中下游水平,人口基数小且城镇化率低。2024年,西藏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有所增长,但规模在全国排名处于末位,财政自给率低,上级补助对综合财力的贡献程度很高。西藏自治区政府负债率较低,债务率为全国省级政府最低,政府偿债能力对上级补助依赖度高。
从地市层面看,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区)经济发展不均衡,产业发展集聚于首府拉萨市,拉萨市经济和财政实力明显高于其他地市(区)。2024年西藏各地市(区)政府债务余额均保持增长,但政府负债率和债务率仍处于较低水平。
从企业层面看,西藏自治区有存续债的城投企业4家。2024年西藏自治区债券发行规模同比有所增长,净融资规模仍集中在拉萨市。同期,西藏自治区发债城投企业整体债务负担有所下降,短期偿债指标整体有所提升,但拉萨市发债城投企业仍存在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需关注区域内融资环境变化及城投企业的再融资情况。总体看,西藏自治区发债地市的综合财力对发债城投企业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的保障程度指标整体表现较好。
一、西藏自治区经济及财政实力
1.西藏自治区区域特征及经济发展状况
西藏自治区地处中国西南边陲、青藏高原的西南部,战略地位突出。经济总量居全国末位,人均GDP处于中下游水平,人口基数小且城镇化率低。固定资产投资是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第三产业是拉动全省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动力。招商引资、专项扶贫资金及重点产业等相关优惠创新政策利好区域发展。
战略地位突出,资源禀赋优势明显。西藏自治区(以下简称“西藏”或“自治区”),地处中国西南地区,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西藏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北邻新疆,东接四川,东北紧靠青海,东南连接云南,周边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及克什米尔地区接壤,国境线长达4000多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和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地位突出。西藏总面积120.2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仅次于新疆,位列全国第二位,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西藏地貌大致可分为喜马拉雅山区、藏南谷地、藏北高原和藏东高山峡谷区。此外,西藏是中国湖泊最多的地区,湖泊总面积约占全国的30%。
西藏自然资源、水资源及矿产资源丰富,部分矿产资源储量位居全国前列。自然资源方面,西藏各类天然草场面积约占全国天然草场面积的26%,森林覆盖面积约占全国森林面积的5.5%,森林总蓄积量占全国总蓄积量的14%。水资源方面,西藏平均径流总量约3590亿立方米,年平均天然水能蕴藏量约为2亿千瓦,约占全国的30%。矿产资源方面,西藏已探明矿产资源70余种,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26种,已开发利用22种,优势矿种主要包括铜、铬、硼、锂、铅、锌、金、锑、铁,以及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潜在价值万亿元以上。其中铬、工艺水晶、刚玉、高温地热、铜、高岭土、菱镁矿、硼、自然硫、云母、砷等11种矿产资源储量居全国前五位。
交通运输方面,2024年,西藏全年货物运输周转量170.41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3.7%。其中,铁路运输37.22亿吨公里,增长3.4%;公路运输126.66亿吨公里,增长0.9%;民航运输0.57亿吨公里,增长58.3%;管道运输5.96亿吨公里,增长142.3%。西藏全年旅客运输周转量143.71亿人公里,增长16.4%。其中,铁路运输22.24亿人公里,下降0.5%;公路运输22.62亿人公里,下降5.4%;民航运输98.85亿人公里,增长28.0%。
人口基数小且城镇化率低。西藏是我国人口最少、人口密度最低的省区。西藏人口分布很不平衡,主要集中在南部和东部,其中,雅鲁藏布江中游及其主要支流拉萨河与年楚河流域,是人口最稠密的地区。截至2024年末,西藏自治区常住人口370万人,位列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末位;拉萨市常住人口87.64万人。西藏自治区城镇化率较上年末提高0.80个百分点至39.68%,远低于全国平均城镇化率水平(67.00%)。
经济总量居全国末位,固定资产投资是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人均GDP处于中下游水平。2024年,西藏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764.94亿元,位居全国各省末位;GDP增速为6.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0%);固定资产投资是拉动西藏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2024年,西藏人均GDP为7.52万元,在全国排第21名(较2023年上升1位),处于中下游水平。2025年1-6月,西藏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382.7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2%,经济稳步增长。
产业结构较好,第三产业是拉动全自治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2024年西藏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8.6:33.9:57.5调整为9.0:36.7:54.3,第三产业仍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十四五”期间,西藏依托清洁能源产业、绿色工业、文化旅游产业、现代服务业、特色农牧业、边贸物流业和绿色建材产业七大产业推进经济发展。2024年,西藏全年工业增加值413.06亿元,同比增长10.4%,高于全国增速(5.7%);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27.9%,制造业增长5.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7.7%。同期,西藏第三产业增加值1501.35亿元,同比增长4.5%,是拉动全自治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2024年西藏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同比增长19.6%。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45.25亿元,同比下降43.0%;房地产开发施工房屋面积545.3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7%;竣工房屋面积8.4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7.5%;商品房销售面积75.1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3%;商品房销售额68.28亿元,同比增长1.6%。
中央政府援助扶持政策力度很大,招商引资、专项扶贫资金及重点产业等相关优惠创新政策利好区域发展。
鉴于西藏特殊的地理条件和历史文化,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西藏的和谐稳定发展,中央及各省市政府在财政、金融、教育、党政干部、项目建设及投资等各方面给予了西藏持续有力的援助扶持,推动了自治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自治区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及推动西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有力保障了自治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来西藏将持续推进西部地区的开发,加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专项扶贫资金及重点产业等相关优惠创新政策的下达将使得产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西藏自治区财政实力及债务情况
2024年,西藏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有所增长,但规模在全国排名处于末位,财政自给率低,上级补助对综合财力的贡献程度很高。西藏政府负债率较低,债务率为全国省级政府最低,政府偿债能力对上级补助依赖度高。
西藏自治区债务率为全国省级政府最低。2024年,西藏地方政府债务率(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综合财力*100%)和地方政府负债率(地方政府债务余额/GDP*100%)分别为43.03%和44.35%,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分别排第31位和第14位(排名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二、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区)经济及财政状况
1.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区)经济实力
西藏各地市(区)整体经济总量较低,且经济发展不均衡。拉萨市经济总量及产业发展均为西藏首位,省会经济水平突出。西藏工业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占比较高。
西藏下辖6个地级市(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和1个地区(阿里地区)。根据《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西藏在十四五规划期间着力构建“一核一圈两带三区”发展新格局。一核即以拉萨为核心增长极,一圈为以拉萨为中心,辐射日喀则、山南、林芝、那曲的三小时经济圈,两带指边境沿线发展带、铁路经济带,三区包括藏中南重点开发区、藏东清洁能源开发区、藏西北生态涵养区。
产业发展方面,西藏旅游业发达,其余重点发展产业包括制药和矿产开发,产业发展集聚于拉萨市。根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西藏拥有1个国家级新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产业为食品饮料和医药)、4个省级开发区(主导产业包括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以及矿产资源开发等)。西藏拥有A股上市公司22家,主要集中在拉萨市,行业集中在制药和矿产开发及销售。根据《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西藏各地市(区)发展定位及主要产业情况详见下表。整体看,西藏产业发展集中于拉萨市,其余地市(区)发展的产业以旅游业和农业为主。
西藏各地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分化明显,拉萨市经济总量明显高于西藏其他地市及区域。西藏工业基础较为薄弱,各地市(区)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占比较高。从区域发展水平看,拉萨市作为西藏区域发展新格局中的“一级”,经济总量明显高于西藏其他地市及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分化明显,城镇化水平相对较高;第二梯队为日喀则市,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464.30亿元;其余地市(区)为第三梯队,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均不足400亿元。西藏各地市(区)经济总量均较低,GDP增速差异不大。由于历史、区位、人口及交通等因素,西藏工业基础较为薄弱,各地市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占比较高。
2.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区)财政实力及债务情况
(1)财政收入情况
2024年,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区)财政实力仍呈分化格局,拉萨市综合财政实力远高于西藏其余地市(区)。同期,西藏各地市(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变动明显,那曲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幅最大;西藏各地市(区)财政综合收入对上级补助依赖大,日喀则市获得上级补助收入最多。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西藏各地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仍呈分化格局。其中,拉萨市作为西藏地区首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远高于西藏其他地市(区);昌都市、日喀则市、山南市和林芝市组成第二梯队,收入规模在18.00~33.00亿元之间;那曲市和阿里地区为第三梯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不足12.00亿元。除山南市外,西藏各地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均高于10.00%,其中由于基数较低,那曲市和阿里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超35.00%。
从财政自给率看,西藏各地市(区)财政自给能力低,除拉萨市财政自给率为25.92%之外,其余地市/地区财政自给率均不足10.00%,财政支出依赖上级补助。
2024年,西藏各地市(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变动明显,拉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为全自治区最高,那曲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幅最大。
除拉萨市外,西藏其余各地市(区)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小,拉萨市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占当年全自治区的53.85%,同比增长6.55%。由于基数原因,西藏各地市(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变动明显。具体来看,拉萨市、日喀则市和那曲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均实现同比增长,其中那曲市由于土地出让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幅最大,为228.47%;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和阿里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西藏各地市(区)财政综合收入对上级补助依赖大,日喀则市获得上级补助收入最多。
2024年,西藏各地市(区)财政综合收入对上级补助依赖大,除拉萨市外,其余各地市(区)上级补助收入占当年综合收入比重均在90.00%左右。除林芝市和阿里地区外,其余各地市(区)上级补助收入均在200亿元以上。2024年日喀则市获得上级补助收入最多,为401.94亿元。
(2)债务情况
债务方面,2024年,西藏各地市(区)政府债务余额均保持增长,但政府负债率和债务率仍处于较低水平。2025年,西藏债务管控工作将重点聚焦于化债。
2024年底,西藏各地市(区)政府债务余额继续保持增长态势,除山南市、林芝市和阿里地区外,其余地市(区)政府债务余额均在100.00亿元以上。西藏各地市(区)负债率和债务率仍处于较低水平,那曲市的债务率和阿里地区的负债率位于自治区首位。
债务管控方面,根据《关于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西藏2024年财政工作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快推动化债政策落地见效,持续保持对新增隐性债务“零容忍”的高压监管态势。在2025年的财政预算工作中提出要统筹好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用足用好中央赋予自治区的特殊化债政策,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坚决遏制违规举债冲动,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对违规举债、虚假化债等情形严肃追责问责处理;积极争取债券政策,加快补齐经济社会短板。
三、西藏自治区城投企业偿债能力
1.城投企业概况
西藏存续发债城投企业4家,2024年西藏城投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同比有所增长,净融资规模仍集中在拉萨市;2025年1-6月,净融资转为小幅流出状态。
截至2025年6月底,西藏有存续债券的城投企业共4家,其中自治区本级城投企业1家(最新主体级别为AAA),拉萨市级城投企业2家1(最新主体级别分别为AA+和AA),日喀则市级城投企业1家(最新主体级别为AA)。
2024年,西藏共有2家城投企业发行债券,发行规模合计104.08亿元,同比增长27.30%;发债规模仍主要集中在拉萨市,发债规模占全自治区的95.20%。2025年1-6月,西藏发债城投企业1家(拉萨市),发债规模16.87亿元。
2024年,西藏城投企业债券净融资17.80亿元,其中拉萨市城投企业净融资22.80亿元(占128.09%)。2025年1-6月,西藏城投企业债券净融资为-19.80亿元,均来自拉萨市城投企业。
2.城投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2024年末,西藏发债城投企业整体债务负担有所下降,短期偿债指标整体有所提升,但拉萨市发债城投企业仍存在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日喀则市和拉萨市发债城投企业筹资活动现金流表现为净流出。发债地市综合财力对发债城投企业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的保障程度指标整体表现较好。
截至2024年末,西藏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为721.17亿元(剔除母子公司关系),其中自治区本级195.95亿元(债券融资占比5.72%)、拉萨市455.41亿元(债券融资占比55.79%)、日喀则市69.80亿元(债券融资占比14.33%)。债务负担方面,截至2024年末,西藏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为59.29%,较上年末下降6.28个百分点;具体来看,拉萨市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较上年末略有上升,自治区本级及日喀则市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均较上年末下降明显。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西藏企业向在藏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用于西藏自治区境内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符合条件的贷款,执行比全国贷款基准利率低2个百分点的利率政策,考虑到西藏企业的优惠融资政策,西藏发债城投企业整体债务负担低于上述债务指标。债券集中兑付方面,2025年,西藏发债城投企业到期债券规模为46.87亿元,较2024年下降45.68%,集中偿付压力有所缓解;到期债券均集中于拉萨市(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需关注拉萨市2025年区域再融资情况。
短期偿债指标方面,2024年末西藏发债城投企业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的覆盖倍数均较上年末有所提升,其中自治区本级覆盖倍数提升幅度最大,拉萨市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的覆盖倍数较低,存在较大短期偿债压力。再融资方面,2024年,自治区本级发债城投企业筹资活动现金流同比净流入规模增大,拉萨市发债城投企业筹资活动现金流同比转为大幅净流出,日喀则市发债城投企业筹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规模有所扩大。
3.财政收入对发债城投企业债务的支持保障能力
西藏自治区全区的综合财力/“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地方政府债务”为1.46倍,日喀则市的综合财力/“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地方政府债务”超过2倍,拉萨市的综合财力/“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地方政府债务”为0.73倍。发债地市综合财力对发债城投企业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的保障程度指标整体表现较好。
[1]系母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