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 正文

大公国际:《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解读

大公国际
2024-06-14 10:27:28

近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了近两年节能降碳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旨在加大节能降碳攻坚力度,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出台背景和工作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强调,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要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地做好节能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确立了“十四五”期间绿色生态的约束性指标,包括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和18%。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2021年十年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年均下降3.3%,相当于节约和少用能源约14亿吨标准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十四五”规划纲要确立的20项主要指标中,4项指标的进展滞后于预期,包括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其中,湖北、陕西、甘肃、青海、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八个省(市)能耗强度下降滞后于“十四五”目标进度要求,个别地区甚至不降反升。“十四五”前三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经济增速放缓,叠加煤炭等能源消费增长,据发改委披露,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后,全国能耗强度累计降低约7.3%,距离“十四五”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全国节能降碳任务仍然艰巨。

在上述背景下,《行动方案》明确今明两年节能降碳的具体工作要求,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如果将“十四五”的五年任务分摊到每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平均每年应分别降低2.9%和3.9%。2024年目标值与年均值较为接近,但由于2022年和2023年节能降碳指标进展明显滞后,2025年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面临较大压力。

二、主要内容和保障机制

据统计,2024年1-4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07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社会用能需求强劲。此外,据发改委5月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超过60%的存量锅炉、电机、变压器等设备能效低于先进水平,超过三分之一的存量建筑不满足节能建筑标准,亟需从重点领域突破,推动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行动方案》聚焦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主要排放领域,部署十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推动用能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工艺技术提升、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管理考核强化,加大力度推进节能降碳工作。

《行动方案》围绕评价考核、节能审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节能监察、统计核算等5个方面,提出了完善节能降碳管理机制的具体要求,其中指出加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近年来我国针对碳排放核算体系密集出台政策。2022年,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部署了建立全国及地方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完善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机制等重点任务。近日,生态环境部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要求优先聚焦电力、煤炭、钢铁、水泥等重点产品,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建立碳足迹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这将为节能降碳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精准的数据支撑,促进各行业更加有效地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行动方案》提出健全制度标准、完善价格政策、加强资金支持、强化科技引领、健全市场化机制、实施全民行动等6方面工作举措,为落实节能降碳目标任务提供保障支撑。强调完善全国碳市场法规体系,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加强绿色金融对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的支持,发挥科技引领创新赋能作用,推动碳市场扩容和绿证交易市场与碳市场的衔接,增强全民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

三、绿色金融支持节能降碳工作的建议

节能降碳行动与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绿证交易、碳市场等有机结合,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近两年我国“双碳”工作的主要抓手,也是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落脚点。

对于政府部门,建议完善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导,结合《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明确金融支持节能降碳的目标和任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降碳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政策鼓励或纳入考核等机制,激发金融机构参与节能降碳工作的积极性。

对于金融机构,建议建立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办理流程,聚焦重点用能领域、高耗能和高排放行业的节能降耗改造和设备更新需求,推动绿色金融、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通过资金支持、保险保障等措施,为节能降碳工作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支持。同时,加强与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作,加强对节能降碳绿色金融产品的评估认证和环境效益核算,保证资金支持节能降碳的效果。

对于相关企业,建议制定低碳转型规划和路线图,充分借助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推动节能降碳。如发行绿色债券为绿色项目建设和绿色技术发展吸引低成本资金,发行转型债券推动节能降碳项目实施,发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促进实体层面低碳转型。同时,加强节能降碳信息披露,以获得ESG投资者的认可,为自身节能降碳提供更加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对于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建议依托专业的知识和技术,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节能降碳咨询、评估、认证等服务,确保节能降碳工作能够科学、有效地推进。一是帮助政府部门深入了解节能降碳领域的现状和趋势,为政策制定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二是协助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加强对节能降碳项目环境风险的评估、管理和披露。三是帮助企业制定节能降碳方案,协助进行节能降碳信息披露,提升企业的ESG表现,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本文作者介绍:大公国际作为中国国新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拥有独创的评级方法和评级技术,科研成果丰富。)

分享文章到
说说你的看法...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