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债券发行情况
2024年1季度,国内市场共发行91只绿色债券,规模合计1145.1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行数量下降20.18%,发行规模下降40.12%;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占信用债总发行规模的比重为0.66%,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其中,碳中和债发行27只,同比上涨12.50%;发行规模合计284.19亿元,同比下降29.34%,碳中和债券发行数量及规模占绿色债券比重分别为29.67%和24.82%。整体来看,2024年1季度,受监管趋严影响,绿色债券市场收紧,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均下降。
(一)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领先
从发行规模来看,2024年1季度,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以及金融债为绿色债券发行主力。其中,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最大(419.29亿元),占比36.61%,发行规模同比下降11.74%;其次为绿色中期票据,发行规模324.70亿元,占比28.35%,发行规模同比上涨163.64%,成为本季度发行规模唯一上涨的券种;绿色金融债发行303.00亿元,占比26.46%,发行规模同比下降70.26%;其他券种发行规模占比均不足10%。从发行数量来看,绿色中期票据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分别以39只和29只领先,整体占比超七成。与去年同期相比,绿色中票发行数量上涨105.26%,除此之外,其他券种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均有所下跌。
(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四成投向清洁能源领域
2024年1季度新发行的绿色债券中,已明确或可估算投向的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清洁能源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其中,约40.57%的募集资金投向清洁能源领域,主要用于风电光伏类项目,液化气天然气利用类项目增加;约34.03%的募集资金投向绿色交通领域,主要用于轨道交通类项目,受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及配套充电设施的政策鼓励和扶持影响,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充电桩类项目占比有所提升;约9.93%的募集资金投向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包括废旧金属、建筑垃圾、农业垃圾循环利用类项目和海水淡化利用项目;投向其他绿色领域的募集资金占比均不超过5%。
(三)绿色债券发行人以国企为主,发行数量和规模均领先
2024年1季度,共有74家发行人发行绿色债券,包括42家地方国有企业,18家中央国有企业,10家民营企业,2家公众企业,1家外资企业和1家中外合资企业,国有企业占比超八成,体现出国有企业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良好成效。其中,地方国企发行绿色债券数量(52只,占比57.14%)和规模(631.55亿元,占比55.15%)均领先;其次为中央国企,发行数量22只,规模267.73亿元,占比分别为24.18%和23.38%。民营企业发行数量(12只,占比13.19%)和规模(185.65亿元,占比16.21%)同比均有所提升,主要是由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支持民营企业注册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进一步满足绿色低碳等领域民营企业资金需求。其他类型企业发行数量和规模占比均不足5%。
(四)绿色债券发行人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江苏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和规模领先
2024年1季度,绿色债券发行人主要分布于19个区域,较去年同期相比,绿色债券发行地区有所减少。从发行规模来看,江苏居首位,发行规模338.51亿元,占比29.56%;其次是北京(160.80亿元,占比14.04%)和上海(139.51亿元,占比12.18%),其他区域发行规模占比均不超过10%。从发行数量来看,江苏和上海分别发行19只和12只绿色债券,发行数量领先,其他区域发行数量均不足10只。同比来看,受绿色债券贴息、绿色担保奖补以及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等支持政策影响,江苏省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和规模均明显提高,并首次超过北京、上海等地,领跑绿色债券市场。
(五)金融行业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和规模领先
2024年1季度,绿色债券发行人行业主要分布于金融业、工业和公用事业领域。其中,银行、租赁等金融行业发行人为发行绿色债券的主力,共发行35只绿色债券,占比38.46%,规模合计596.00亿元,占比52.05%。江苏银行发行2只绿色金融债,规模合计200.00亿元,为1季度发行规模最大的主体。虽然1季度金融债整体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有所下降,但金融机构发行人通过大力发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加快融资,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工业领域居第二位,共发行30只绿色债券,占比32.97%,总规模达到232.23亿元,占比20.28%;公用事业领域绿色债券发行数量(13只)和发行规模(177.92亿元)居第三位,占比分别为14.29%和15.54%。其他行业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均不超过10%。同比来看,除材料和信息技术行业发行增长外,其他行业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和规模均有所下降,同时,2024年1季度,能源、可选消费等行业均未参与绿色债券发行,发行人行业分布多样性降低。
(六)银行间市场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占比近八成
2024年1季度,银行间市场为绿色债券主要发行场所,共有69只绿色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规模合计914.26亿元,占比分别为75.82%和79.84%。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行绿色债券13只和4只,规模分别为149.37亿元和43.12亿元,发行数量与发行规模比重同比均下降;银行间市场和上交所共同上市4只绿色企业债,规模合计23.40亿元;银行间市场和银行柜台同时发行1只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为15.00亿元。整体来看,2024年1季度,银行间市场绿色债券发行数量与发行规模比重较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上升,交易所绿色债券的发行数量与发行规模所占比重同比均下降。
(七)七成绿色债券有成本优势
2024年1季度,剔除资产支持证券后,共有45只绿色债券具有同类可比债,其中32只发行成本低于当天发行的同期限、同债项级别的同类非绿色债券,占比71.11%,包括29只债务融资工具(1只超短期融资券、1只定向工具、27只一般中期票据),1只金融债和2只公司债,整体发行成本低1.00bp~269.00bp。12只碳中和债券可进行发行利率比较,其中10只具有成本优势,占比83.33%。由此可见,绿色债券具有一定的发行成本优势。
二、绿色债券交易情况
2024年1季度,752只绿色债券参与交易,成交金额3256.08亿元,其中,绿色金融债成交金额居首位,达1643.64亿元,占比50.48%;其次为绿色中期票据,成交金额为943.84亿元,占比28.99%。绿色企业债(248.41亿元)和绿色公司债(175.57亿元)成交金额占比分别为7.63%和5.39%,其他券种绿色债券成交金额占比均不足5%。整体来看,绿色金融债参与交易的债券数量虽不如绿色中期票据多,但交易规模远超后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2中国银行绿色金融债01”交易金额为125.00亿元,为当季度交易规模最大的个券。
三、其他可持续债券发行情况
(一)挂钩债券发行情况
2024年1季度,挂钩债券共发行18只,整体发行规模为135.02亿元。其中,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发行14只,规模合计111.45亿元;低碳转型挂钩债券发行4只,规模23.57亿元。发行人涉及工业、能源、材料、公用事业、金融以及可选消费等行业。关键绩效指标包括降低企业能耗、增加企业绿色建筑面积、提升清洁能源装机容量等。涉及联合国全球发展目标SDGs6、7、9、12、13。债券结构调整方案包括利率调升和额外兑付,利率调升幅度在10~30BP不等。
截至2024年1季度末,境内市场累计发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106只,规模1112.20亿元;低碳转型挂钩债39只,规模388.27亿元。
(二)转型债券发行情况
2024年1季度,上交所发行1只转型债券,为低碳转型公司债,发行规模100.00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一带一路”领域铁矿石开采项目低碳转型,属于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类项目。
截至2024年1季度末,境内市场累计发行转型债券18只,发行规模198.98亿元。
四、重要绿色金融动态
《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布。2月2日,为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结合绿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包括7类一级目录、31类二级目录以及246类三级目录,纳入了低碳转型相关产业,与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工作更好衔接,为各地方、各部门出台和完善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同时对加强国际绿色标准有效衔接也有重要意义。
交易所就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意见征询。2月8日,为引导上市公司强化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意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共建可持续发展良好生态,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明确环境、社会、治理三个维度的具体披露内容,要求强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国务院总理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3月5日,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回顾2023年的主要工作,并对2024年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为绿色金融发展指明了方向。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重点围绕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约束机制、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加强政策协调和制度保障、强化气候变化相关审慎管理和风险防范、加强国际合作、强化组织保障七个方面提出21条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规范绿色债券发展,支持发行转型债券,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力度,对绿色金融发展具有推动意义。
(本文作者介绍:大公国际作为中国国新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拥有独创的评级方法和评级技术,科研成果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