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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 再迎发行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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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地方债 再迎发行高峰 来源:金融时报

在经历了过去两个月发行低谷之后,地方债正迎来年内最后的发行高峰。

按照全年地方一般债券和专项债的发行额度,年内还有约1.9万亿元的地方债券等待发行,而财政部要求“力争在10月底前发行完毕”,以此推算,业内机构预计8月、9月、10月这三个月,地方债月均发行额度约6300亿元,远高于今年前7个月的月均发行量。

市场机构表示,随着我国经济逐步企稳回升,地方债的发行将进一步助力地方政府做好“六稳”“六保”。特别是地方政府专项债仍将继续扩容提效,并积极探索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这将有效支持“两新一重”领域基建,进一步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月均发行额度将超6000亿元

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启动较早。2019年11月底,财政部提前下达了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万亿元,今年元旦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四川、河南等省份就启动了专项债发行。

今年前5个月,地方债发行迎来年内第一个高峰,全国合计发行地方债券31997亿元,其中仅5月份发行就高达13025亿元,创出地方债单月发行量新高。

进入6月后,为了保障抗疫特别国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节奏明显放缓。6月、7月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分别为811亿元、34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显著回落。

在经历两个月短暂低谷后,近期,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正迎来年内第二个高峰。近日,财政部发文明确,要统筹把握新增专项债券与抗疫特别国债、一般债券发行节奏,妥善做好稳投资稳增长和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确保专项债券有序稳妥发行,力争在10月底前发行完毕。

华泰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首席固收分析师张继强表示,1月至7月新增一般地方债发行5576亿元,新增专项债发行22661亿元,根据全国两会赤字预算,全年新增一般债9800亿元、新增专项债37500亿元,因此新增一般债、专项债分别还剩4224亿元和14839亿元有待发行。按照“力争在10月底前发行完毕”,预计8月至10月新增地方债月均发行规模在6300亿元左右,8月地方债发行高峰即将来临。

除了地方政府债券在未来一段时间将集中发行外,一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的发行也将加速。市场机构预计,未来几个月,利率债的供给压力将成为债券市场的一个重要关注点。

张继强测算称,今年1月至7月国债净发行达到1.58万亿元,根据两会赤字预算,全年国债净供给3.78万亿元(含1万亿元特别国债),因此国债年内后续还有近1.7万亿元的净供给。政金债方面,1月至7月政金债净发行规模达到1.6万亿元,已经明显超过去年全年的发行规模。假设今年政金债净发行2万亿元,则政金债年内还有约4000亿元的净供给。

“总体来看,8月至12月利率债净供给规模预计在4.5万亿元左右,仍处于历史同期最高水平。”张继强预计,8月、9月利率债净供给规模分别在1.3万亿元和1万亿元左右,10月也有近万亿元净供给。11月后伴随着地方债发行完毕,利率债供给压力才会有明显缓解。

地方债资金使用受期待

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量快速增长,尤其是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增长明显。从专项债发行规模看,发行量呈现逐年增加趋势。2016年至2019年,专项债新增限额分别为4000亿元、8000亿元、1.35万亿元、2.15万亿元。到2020年,这一限额大幅增长为3.75万亿元。

地方债的增量发行,成为我国稳增长的重要支撑。7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快专项债发行和使用,支持“两新一重”、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可根据需要及时用于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质量。对项目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确需调整资金用途的,原则上要于9月底前完成并按程序报备。

世纪证券分析师刘雷表示,当前,地方政府债券存量约24万亿元,是规模最大的利率债品种,在债券市场中占比达23%,同时,是重要的宏观逆周期调控财政工具。上半年,全国发行地方债券3.49万亿元,其中新增债券占了约八成,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占比较大,且绝大部分是新增债券。今年,专项债的使用范围也更广、投向更优化,其中交通、产业园与民生服务领域占比超八成,而棚改、土地储备专项债受到严格的限制。

“随着地方债的陆续发行以及资金的划拨到位,基建投资有望持续提升。”刘雷认为,在地方债的带动下,基建投资恢复相对较快,5月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累计同比为-3.31%,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6.30%,其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累计同比呈两位数增长。

中诚信国际分析师袁海霞表示,地方债方面,专项债仍将继续扩容提效,支持“两新一重”领域基建,同时,积极探索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助力中小微企业。预计全年,专项债最大或可撬动基建近6万亿元,拉动名义GDP增速约4.5个百分点。

随着地方债发行加速,如何确保资金直达发挥高效作用,受到各方关注。上述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优化债券资金投向,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财政部近日也再次明确,要优化债券投向,坚持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严格专项债券用途,严禁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等,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同时,坚持不安排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不安排房地产相关项目。

业内人士表示,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既要防止债券资金滞留国库,或沉淀在项目单位,也要确保项目质量,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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