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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评级:2017年中国财产保险行业信用回顾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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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世纪评级 

 摘要:

2017年,尽管受新车销量增速放缓及商车险费率下调等不利因素影响,产险公司车险业务增速保持平稳;而得益于国内经济企稳和政策扶持等因素,非车险业务快速增长,推动了财产保险行业保费收入增速的回升,同时非车险保费在产险公司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相应提升。随着商业车险二次费改的推进,车险保费折扣力度加大,导致行业综合赔付率出现拐点,不同产险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分化,经营规模和风险管理水平对产险公司承保端的盈利能力发挥着关键作用。投资业务方面,随着市场到期收益率曲线整体上行,新发债券及再投资收益有所回升,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其营收及利润的贡献将较上年有所改善。

展望2018年,小排量新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到期,汽车产销增速回落预期加强,加之商车险费改深化推动保费定价进一步降低,车险保费收入增速仍存在下行压力;但得益于宏观经济企稳和政策红利释放,非车险种占比将继续提升,产险行业产品结构有望得到优化。从承保端来看,商车险费改深化进一步挤压了产险公司的成本调节空间,且“174号文”的推出明确了保监会对费用监管的加强,产险公司通过提升费用率进行渠道竞争的方式将发生转变,大型产险公司凭借品牌、规模、渠道、产品设计及风控等优势,市场竞争力将得到稳固,而部分中小型险企或面临赔付率和费用率共同攀升的局面,导致其车险承保利润继续承压。从投资端来看,市场及监管环境推动固定收益类资产利率上行,保险行业债券配置占比上升,行业整体投资收益率改善,将对盈利形成一定支撑。

一、中国财产保险行业信用回顾

(一)产险行业已由高速发展阶段转向平稳增长阶段,受商车险二次费改影响,承保端利润持续分化,投资端得益于市场利率上行,收益有所改善。

1、受益于非车险业务的快速发展,2017年行业保费收入增速有所回升。

财产保险行业属于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具有很强的公众性和社会性。该行业以车险、企业财产险、保证保险等为主的产品结构使其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且与汽车行业的走向尤为相关。2015年以来,伴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汽车产销增速的回落,我国财产保险业由前期的快速发展期步入平稳增长期,汽车保有量逐年增长态势,以及农业险、责任险、巨灾险等非车险中政策红利的不断释放,推动了产险行业的平稳运行。

2017年1-11月,我国汽车行业产销增速较2016年分别下降10.58个百分点和10.06个百分点,新车产销量增速放缓,但受益于宏观经济企稳影响,非车险业务快速增长,使得产险公司保费收入增速较2016年上升4.33个百分点至14.34%。

2017年,我国宏观经济数据向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9%,比上年同期加快0.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升0.6个百分点。2017年1-11月,汽车产销量同比分别增长3.88%和3.59%,增速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0.38个百分点和10.52个百分点。在上年产销基数较高的情况下,汽车产销增速呈放缓态势,加之商业车险二次费改的推进,车险保费增长面临诸多不利因素,但得益于汽车保有量保持快速增长,车险保费收入总体保持平稳。与此同时,得益于宏观经济企稳和政策支持,2017年1-11月,行业非车险业务呈现加速发展态势。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在非车险业务快速发展的拉动下,2017年1-11月,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为9483.29亿元,同比增长14.34%,增速较上年同期和2017年上半年分别上升4.58个百分点和0.44个百分点。

2、受商车险二次费改影响,车险降价导致行业综合赔付率出现拐点,且综合费用率亦呈上升态势,不同产险公司承保端经营业绩持续分化。

承保利润方面,2017年前三季度,产险公司承保利润小幅下滑,不同产险公司的经营业绩持续分化。根据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产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512.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62亿元,同比增长6.14%,其中,承保利润84.51亿元,同比下降2.51%。根据慧保天下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8月,财产保险行业车险业务承保利润共计95.71亿元,其中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保财险承保利润合计达117.66亿元。而中小险企由于缺乏品牌和规模效应,在商车险费改带来费用竞争加剧的环境下,其车险业务面临的成本分摊压力加大,除前三大产险公司外,其余产险公司整体呈现承保亏损:其中,保费收入排名4-11名的产险公司累计承保盈利9.25亿元,其中有一半产险公司出现承保亏损,而得益于综合费用率的改善,大地财险、中华联合财险、阳光财险、天安财险和安盛天平财险综合成本率有所下降;受费用率高企影响,排名12-60名的49家险企中,37家出现承保亏损,合计亏损超26亿元,其中10家险企承保亏损超过1亿元,包括安邦财险、永诚财险、紫金财险、都邦保险、渤海财险、安诚财险、浙商财险、信达财险、长安责任、亚太财险。此外,随着商车险二次费改渐次推开,保费折扣力度加大导致保费充足率下滑,车险赔付率走势出现拐点,2017年1-8月,产险公司综合赔付率从上半年的59%升至60%。整体而言,随着商业车险费改推进和产险公司业务结构的调整,不同产险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分化,表明经营规模和风险管理水平对产险公司承保端的盈利能力发挥着关键作用。

3、市场到期收益率曲线整体上行,保险行业债券投资占比回升,整体投资收益率改善。

资金运用方面,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1月末,我国保险行业资金运用余额14.70万亿元,较年初增长9.79%,其中银行存款1.93万亿元,占比13.13%;债券5.15万亿元,占比35.00%;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88万亿元,占比12.80%;其他投资5.74万亿元,占比39.07%。受股票市场低迷和“偿二代”对权益类投资的风险资本金比例要求大幅提高影响,保险资金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占比有所下降,而基于相对宽松的风险资本金要求,以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为主的高利率固定收益类产品、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等另类投资仍是保险资金增配的主要方向,近两年其他投资延续增长态势,占比超过债券成为保险资金配置规模最大的资产类别。

2017年前三季度,随着市场到期收益率曲线整体上行,新发债券及再投资收益有所改善,同期保险公司实现资金运用收益5814.31亿元,资金运用收益同比增长20.41%,实现资金运用收益率4.05%,较去年同期上升0.1个百分点。其中,债券收益1539.76亿元,增长7.30%。此外,保险公司在基础设施、供给侧改革、债转股等投资领域,实现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收益2593.62亿元,增长19.44%。

从行业整体盈利情况看,2017年,产险公司盈利分化加剧,一方面,随着商车险费改的深化,中小型产险公司承保端普遍亏损,同时资金运用规模和范围有限,导致整体经营亏损;另一方面,大型产险公司得益于稳定的承保利润和投资收益提升,其贡献了财产险行业绝大部分利润。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2017年前三季度,财产险行业共44家产险公司实现盈利,净利润合计达422亿元,其中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的净利润分别为176.95亿元、110.5亿元、30.29亿元,合计占44家产险公司净利润的75%;34家产险公司经营亏损,合计亏损34亿元。

(二)受益于宏观经济企稳和政策支持,部分非车险种快速发展,行业保费收入结构有所优化。

产品结构方面,2017年以来车险业务在产险公司的占比呈下降态势。在宏观经济企稳和政策支持等因素推动下,非车险保费增速高于车险保费增速,据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非车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399.46亿元,同比增长24.90%,高于车险增速14.42个百分点;占比30.70%,同比上升2.55个百分点。具体来看,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和农业保险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分别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44.17亿元和414.03亿元,同比增长22.59%和14.99%;与宏观经济相关性较强的工程险增速明显加快,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0.79亿元,增长17.67%,增速同比加快7.12个百分点。2017年1-11月,车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6699亿元,同比增长10.34%,较前三季度下降0.14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从前三大产险公司来看,2016年末,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保财险的车险保费收入占比分别为66.92%、84.07%和78.94%,其中人保财险和太保财险的车险保费收入增速低于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速。2017年以来,前三大产险公司非车险保费收入占比均有所提升,2017年上半年,人保财险车险总保费收入为1178.5亿元,占比65.6%,得益于意外伤害险、农业险等非车险增速的提升,非车险保费收入占比升至34.4%;2017年前三季度,平安财险车险保费收入1224.2亿元,同比增长16.1%,占比77.7%,非车险保费收入同比大幅增长66.4%,占比升至22.3%;太保财险车险保费收入593.07亿元,占比75.7%,非车险保费收入190.7亿元,同比增长16.8%,高于同期总保费收入增速7.4个百分点,占比升至24.3%。

整体而言,在宏观经济企稳和国十条、农险补贴、“一带一路”等有关政策的推动下,财产险、责任险、农业险等险种快速发展,非车险占产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比重提升,行业保费收入结构得到一定改善,但相较于全球车险占比42%的平均水平,我国财产保险市场仍由车险主导,险种结构仍待优化。

(三)市场参与主体数量增加,龙头险企行业地位稳固,中小险企竞争压力增大。

1、产险公司数量持续增加,新设公司受政策导向明显。

随着监管不断放开,财产保险公司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17年11月末,全行业共有84家产险公司,其中中资产险公司62家,外资产险公司22家,1-11月新增产险公司3家,均为中资产险公司。从市场份额来看,中资财险公司市场份额为98.04%,同比增长0.06个百分点;外资财险公司市场份额则由去年同期的2.01%下降至1.96%。从新设公司来看,监管的逐渐规范和特大型企业抵御外界风险的需求促使自保公司取得发展,2017年1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成为国内第6家自保公司;此外,随着保监会于2015年出台《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相互保险组织开始逐步在国内试点,2016年6月,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众惠相互”)等三家相互保险组织经保监会批准筹建,2017年2月,众惠相互成为国内首家获批开业的相互保险组织;2017年6月,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也获批成立。

2、行业集中度下降趋势继续,前三大险企行业地位稳固,中小险企竞争压力上升。

从市场集中度来看,截至2016年末,财产保险业原保费收入排名前五的公司市场份额为73.68%,较2015年末的74.65%略有下降,但相较于2006年的80.82%显著下降。截至2017年11月末,财产保险业原保费收入排名前五的公司市场份额为73.57%,较年初的73.68%下降0.11个百分点,行业集中度下降趋势仍在继续。

2017年1-11月,前三大产险公司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保财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速同比均出现回升。其中,得益于非车险业务保费收入的大幅增长(主要源于保证保险业务上年同期基数较低),平安财险保费收入增速同比显著提升;人保财险和太保财险的保费收入增速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市场占有率小幅下降,其中,2016年人保财险市场份额小幅提升,而太保财险的市场份额自2014年开始持续下降。得益于平安财险市场份额的提升,2017年1-11月,前三大产险公司市场占有率由2016年的63.07%小幅升至63.56%。

整体来看,随着商车险费改的持续推进,车险费率继续下调,前三大险企凭借自身品牌、渠道、规模、风控等优势,行业地位保持稳固,而中小险企面临承保亏损、偿付能力不足等问题,竞争压力加大。

(四)行业以“防风险”为主基调,商业车险二次费改表明市场化改革同步推进。

1、商车险费改持续深化,产险公司自主定价权进一步扩大,促使不同产险公司经营业绩继续分化。

(1)商业车险费率二次调整,产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自主定价权进一步扩大。

2017年6月9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使用中国保险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申请在以下范围内拟订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使用:(1)在深圳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2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25];(2)在河南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80-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3)在天津、河北、福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等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4)在境内其他地区,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8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

具体而言,商业车险费率二次改革进一步扩大了保险公司的自主定价权:一是在深圳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浮动下限均从0.75下调到0.70,二是在河南将将自主渠道系数浮动下限从0.85下调到0.75,自主核保系数浮动下限从0.85下调到0.80,三是在天津等8地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浮动下限均从0.85下调到0.75,四是在其他地区将自主渠道系数浮动下限从0.85下调到0.75,自主核保系数保持不变,浮动下限仍为0.85。

(2)“二次费改”推动车险保费继续下降,行业赔付率出现拐点,费用率在监管“174号文”引导下继续上升的可能性较小。

随着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的进一步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水平进一步降低,从而加剧市场在价格和条款方面的竞争。与此同时,车险保费的下降,也将导致综合赔付率形成由降转升的拐点。从费改实施效果来看,2017年1-8月,中小险企的综合赔付率较上半年度普遍上升,在44家有赔付率数据的中小型产险公司中,只有10家赔付率下滑,其余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升。

从费用率来看,首次商车险费改导致行业渠道竞争加剧,费用率普遍上涨。而“二次费改”通过降低自主折扣系数,进一步降低保费充足度,从而降低了产险公司的成本空间,使得产险公司通过提高费用率抢占渠道的空间受到挤压。此外,为遏制产险公司对渠道资源的恶性竞争,保监会在批复第一批二次商车费改条款的同时,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以下简称“174号文”),针对车险市场乱象提出12条规定。禁止行为包括: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车险产品,开展恶性竞争;虚挂中介、虚列费用套取资金;与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机构开展合作;委托不具备合法资格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在其网页上开展各类保险销售活动;变相修改条款、违规赠礼、返现或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违规调整准备金和赔付率数据,导致财务数据失真。随着保监会持续加强对费用的监管,预计行业费用率继续上升的可能性较小,但相较于车险价格的迅速调整,费用率的变化相对滞后。

2、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继续完善,全行业偿付能力充足率中枢整体下移,但风控能力稳步提升,部分中小型产险公司业务快速扩张,资本补充压力上升。

2016年,我国保险行业“偿二代”正式实施。2017年9月,保监会印发《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方案》,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推动偿二代监管规则的完善和执行机制的健全。

根据慧保天下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产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中枢整体下移,在80家已披露偿付能力报告的企业中,有55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较2016年末下降。其中,下降最快的主要为部分新成立的中小型产险公司,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最低资本要求上升而实际资本消耗加大,导致其偿付能力充足率显著下降,资本补充压力上升。具体来看,2017年三季度末,有5家产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包括日本财险、利宝互助保险、富邦财险、安华农险和天安财险,其中,天安财险受前期大量售出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满期给付压力加大影响,三季度发生现金净流出130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降至111%和90%,均已接近监管红线。

而从前三大产险公司来看,2017年三季度末,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93%、241%和272%,较2016年末分别上升6个百分点、26个百分点和下降24个百分点,整体保持充足稳定。

2018年1月,保监会披露了2017年6月至12月期间对139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的现场评估(以下简称“SARMRA评估”)结果。从平均分来看,172家保险公司2017年平均得分75.45分,较2016年提升1.43分。其中,82家产险公司平均分72.84分,较2016年提升2.12分。从得分区间看,172家保险公司中,得分高于80分的公司有47家,比2016年增加12家;得分在70分到80分的有97家;得分70分以下的公司仅有28家,占比不到20%。在“偿二代”实施、国务院防控金融风险精神的指导下,全行业风险管理能力稳步提升。

整体而言,偿二代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保险公司转变发展方式,引导行业转型升级。同时,将进一步深化保险监管改革,通过管好后端,推动前端进一步放开,为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等改革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3、非寿险投资型险种停售,产险公司业务回归保障型险种。

2017年1月以来,保监会对开展非寿险投资型业务的机构一对一下发通知,要求暂停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试点。自2010年以来,先后有8家产险公司获批试点经营投资型产品,包括安邦财险、天安财险、紫金保险、太保财险、人保财险、华泰财险、众安保险、平安财险。整体来看,大部分产险公司主要在2015年后获批开展相关业务,因此业务规模不大;而安邦财险和天安财险业务获批时间较早,2016年末,上述两家产险公司投资型险种投资账户规模分别达5425.27亿元和2474.82亿元,相关业务受影响较大。

4、在保险资金运用定调的基础上,保监会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行为。

2016年12月13日,保监会召开专题会议,强调保险资金运用必须把握好三个原则:投资标的应当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股权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为辅;股权投资应当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少量的战略投资应当以参股为主。努力做资本市场的友好投资人,绝不能让保险机构成为众皆侧目的野蛮人,也不能让保险资金成为资本市场的“泥石流”。资金运用的三大原则明确了保险资金应有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责任投资的意识和理念,并对市场的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在2016年的基础上,保监会于2017年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等活动;2017年5月,保监会继续发布《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重大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形式投资重大工程的支持政策;2018年1月8日,保监会进一步出台《关于保险资金设立股权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禁止保险资金以通道、嵌套、名股实债等方式开展股权投资计划业务,同时防范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等行为;2018年1月10日,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涉及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政策边界,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

5、保监会起草加强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的监管规则,防范保险业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为防范保险业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提升保险公司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2017年7月,保监会发布《关于征求对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意见及开展行业测试的通知》,针对财产险和人身险公司分别制定能力评估规则和量化评估规则,从长期经济价值、中期盈利能力、短期流动性和偿付能力底线等多个维度,综合评估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和管理能力,并依据评估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在此基础上,各保险公司将按照规则要求,开展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试评估和量化评估测试,保监会也将对保险公司定期开展执行情况的评估,促进保险公司承保和投资协调运转、资产和负债良性互动。

二、中国财产保险行业信用展望

(一)商车险费改深化叠加汽车产销增速回落预期加强,车险保费收入增速仍存在下行压力,受益于宏观经济企稳和政策扶持,非车险种占比继续提升,产险行业产品结构有望继续优化。

从车险市场来看,2016年12月,财政部发布小排量汽车购置税新政: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在新政策下,考虑到新车消费刺激政策力度缩小,预计2018年新车销量增速较难提升。此外,商车险三次费改也已临近,费率市场化改革深化带来车险费率的进一步下降。在汽车销量增速疲软和车险费率下调的共同影响下,短期内车险行业保费收入增速将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车险保费增长对财险行业发展的驱动作用将继续减弱。但我国汽车保有量仍保持逐年增长态势,且由于车险保单期限通常在1年左右,保单更换率明显高于人身险产品,行业的“消费品”属性为其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在中长期内,车险保费收入仍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非车险方面,2018年,在供给侧改革深化、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城镇化发展、内需稳定的环境下,我国经济仍将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同时,随着“一带一路”重大项目的推进、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工程或支柱性产业投资项目陆续落地、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以及新“国十条”政策红利的释放,意健险、责任险、保证险、农业险等非车险种将进一步释放新的发展空间,成为推动产险行业平稳发展的重要支撑,非车险保费占比提升的预期也将继续加强,产险行业的产品结构有望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商车险费改深化推动产险公司费用率竞争的方式发生改变,不同产险公司车险业务承保端业绩持续分化,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

2015年以来,商业车险首次费改在全国范围推广,驱动了产险行业竞争转向更为直接的渠道竞争,导致行业整体费用率居高不下。而随着商业车险二次费改的实施,车险保费折扣力度进一步加大,如部分地区的最低折扣从4.3折下调至3.4折,产险公司的车险保费充足度普遍下降,从而降低了产险公司的成本调节空间,使得产险公司通过提高费用率抢占渠道的空间受到挤压。此外,保监会发布“174号文”治理车险市场渠道恶性竞争的乱象,进一步明确了保监会加强费用监管的意图。在保费充足度持续下降和费用监管加强的共同作用下,预计行业费用率将逐步下降,产险公司通过费用竞争抢占渠道的方式将发生转变。

2017年上半年,产险行业的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8.50%,同比增长0.11个百分点;其中综合费用率为39.75%,同比下降0.91个百分点;综合赔付率58.75%,同比增长1.02个百分点。在83家产险公司中,有63家综合成本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57家为中小型产险公司。

随着商业车险费改深化和车险保费的进一步下滑,大型产险公司通过发挥规模优势、加强内部成本管控等方式,仍能够实现承保端的盈利,其车险市场占用率有望进一步提升;而中小型产险公司由于缺乏有效的规模支撑,保单边际成本普遍高于大型产险公司,保费下滑使其面临费用率和赔付率共同攀升的局面,承保端利润将进一步受到挤压,未来或逐步退出车险市场。对于中小型产险公司,避开大型公司的规模优势,进行差异化深耕成为实现承保盈利的重要途径。

(三)市场及监管环境推动固定收益类资产利率上行,保险行业债券配置占比上升,行业整体投资收益率改善。

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基本思路下,2017年11月以来,资管新规、商业银行流动性新规、银信类业务新规等一系列政策出台,金融体系内部加速降杠杆,其影响传导至债市。2018年,随着监管新政逐一落地,债市将在新的金融监管框架下稳步运行,回归金融服务实体的本源,同时,美联储加息升温、欧洲国家货币政策收紧将进一步加强债市收益率上行的预期,产险公司对债券类资产的配置占比提升,预计将推动行业投资收益的改善,对盈利形成一定支撑。

[1]太保财险数据取自2017年上半年度。

[2]国寿财险财务数据为2016年财务数据,偿付能力数据取自2017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3]中华联合财险财务数据取自2017年度数据,综合成本率、赔付率和费用率采用1-8月数据,偿付能力数据取自2017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4]大地财险财务数据为2016年度财务数据,其中原保险保费收入采用2017年前三季度数据,偿付能力数据取自2017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5]太平财险财务数据为2016年财务数据,偿付能力数据取自2017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6]华安财险财务数据为2016年财务数据,偿付能力数据取自2017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7]英大泰和财险财务数据为2016年财务数据,偿付能力数据取自2017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8]永安财险财务数据为2016年财务数据,偿付能力数据取自2017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作者

新世纪评级金融机构部

何泳萱 周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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