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指导发布《金融租赁公司向其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外币直接借款实施细则》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为进一步支持深圳融资租赁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2026年6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指导深圳市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制订并发布《金融租赁公司向其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外币直接借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明确了项目公司接收外币借款账户性质、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原则、资金境内划转申报要求等,可有效助力项目公司获得母公司外币资金支持,开展租赁业务。
发布当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指导下,前海两家项目公司分别接收来自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发放的外币借款,金额合计1280万美元,标志着深圳首批业务成功落地。企业表示,该政策是金融支持租赁特色产业发展的又一便利化举措,可有效破解传统委托贷款模式下,金融租赁公司向其项目公司进行外币借款存在的资金来源受限、周转效率低下等痛点,实现“资金秒到账”与“零汇率风险”的双重突破。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用足用好前海融资租赁产业集聚的优势,推动政策红利惠及更广泛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