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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个贷不良批量转让 估值、隐私保护难题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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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探路个贷不良批量转让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记者:冯娜娜

今年1月初,银保监会正式印发《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开始试点。随后的4个月里,个贷不良批量转让业务正式“破冰”,开展业务的机构逐步扩容。

这意味着,银行化解、压缩个贷不良进而化解金融风险、释放信贷空间有了实际落地的新渠道、新方式。

目前,批量转让个贷不良进展如何、有何难点重点、未来市场前景怎样?《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进行了持续关注。

个贷不良转让规模巨大

据了解,纳入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试点范围内的是属于不良分类的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类信用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及其他个贷范畴内的不良未被划入。

近几年,银行业不良资产认定和处置大步推进。按监管要求,2021年银行业将保持处置不良力度不减。其中,个贷领域尤其是符合批量转让要求的个贷不良的转让空间到底有多大?关注该领域的人士给出不同答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不良资产事务中心主任陆献宁肯定地认为,“市场空间当然很大”。中国华融有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个人不良贷款持续增长,目前规模大约近万亿元。”

目前统计的仅部分大行和股份行可纳入转让范畴的规模已超1200亿元,如果试点范围内银行个贷不良数据全部披露或未来纳入试点的银行增加,可供批量转让的个贷不良规模或更大。信用卡贷款不良余额规模相对更可观,且一些银行呈现出信用卡不良上升的态势。

随着监管对不良的认定标准趋严,鼓励部分符合条件的机构将逾期60天以上贷款纳入不良。预期2021年上半年,个人消费类、个人经营类、信用卡类不良贷款处置犹存压力。

不过,由于银行多年来在处置不良过程中已拓展了多种处置渠道,个贷不良采用批量转让的规模比例多寡尚未可知。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渠道有四种:清收重组和减免、自主核销、不良资产对外转让、不良资产证券化。

近日,中国东方资产发布的《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2021)》认为,个贷类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中最为有效的即为批量转让。其次为不良资产证券化、现金清收、委托处置等。

上述报告指出,考虑到个贷类不良资产单笔金额小、同质性强和历史数据充足,现金流可预测性较强且较为平滑等特征,批量转让和不良资产证券化或是个贷类不良资产处置的有效方式

地方AMC兴趣更大

试点一段时间后,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领域发生了一些新变化

开展试点业务的出让方和受让方均表现出一定的参与意愿,计划进一步拓宽处置渠道和处置方式,参与推进试点工作,盘活信贷资源,防范化解存量风险。

据悉,参与试点个贷不良批量转让的出让方包括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监管部门同意的其他机构。经机构总行(总公司)授权同意,分支机构也可作为出让方。

目前,7家银行机构批量转让了9期个贷不良贷款,而开立不良贷款转让账户的机构已从2月末的78家扩至384家。参与收购的机构中,相较于全国性AMC(资产管理公司),地方AMC明显表现出更强的参与意愿

中国华融有关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关于个贷试点的通知出台后,市场较为关注,目前除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外,已有超过一半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获得开展个贷业务的资格

浙江金越资产副总经理徐晓丹表示,目前来看,地方AMC相较全国AMC对参与个贷不良转让更有兴趣。传统资产包实际投入较大、占用资金压力大,而个贷不良资产包单笔金额较小,相对需要投入的资金也小,可能对于民营或混合制地方AMC来说吸引力更大。

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由于涉及的相关债权涉及各个地方,部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或对这类业务兴趣更浓厚、更积极一些。

估值、处置、隐私保护难题待解

批量转让是个贷不良处置的新方式。

相较于对公不良转让,个贷不良转让领域尚无更多的经验可参考,关于信用类无抵押的个贷不良应如何合理估值定价、资产管理公司如何考量回收价值、收包后如何催收处置等难题,均成为行业人士关注的重点。

01

估值定价难题

“个贷难题主要在定价难,以及受让后追索的手段仍旧很单一。这都将影响个贷不良交易的活跃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不良资产事务中心主任陆献宁谈到。

从目前成交的个贷不良资产包情况看,4月26日交行的1期资产包最终成交价不到3折,此前平安银行的个贷不良资产包成交折扣为4.7折,工行的3个资产包成交折扣分别为2.4折、3.2折、5折。

对这个折扣率,中国华融有关负责人认为,从工行、平安银行的个贷不良资产包成交价格看,折扣率较高,明显高于预期

由于转让的个贷不良均为信用类贷款,那么对于信用类贷款的收购估值定价应如何确定其科学性与合理性?怎样的成交折扣才符合资产管理公司应选择参与收购的范围?

“个贷市场很大,但尽调的难度和风险的估算难度也很大,这种情况下,只有降低价格才能促进交易。”陆献宁表示。

“后续随着个贷不良的陆续推出,预计市场会逐渐趋于理性。”中国华融有关负责人表示,个贷试点转让资产主要为信用类资产,在定价时应充分考虑原债权情况、债务人还款的意愿和实力。对于信用卡透支类的借款人数量庞大、金额小且分散的情形,需借助估值模型,通过大数据辅助判断回收价值,合理定价。

02

处置难题

资产包收包后,处置是其中绕不过的难点

目前,个贷不良多呈现出笔数多、金额小、部分债权已经法院判决执行完毕的情况。从资产包状态看,包括未诉讼、已诉讼、未执行、在执行、已执行、终本执行等不同阶段。

不同阶段的资产回收难度有多大?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帆表示:“难度不是取决于哪个阶段,而是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如果要按阶段评判,终本执行、已执行的案子,说明已经结束了。”

陆献宁谈到:“需要注意的是,执行状态不代表能执行回来。终本执行就是执行不回来的体现。除非发现新财产,才可恢复。”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资产公司收包后不得转让资产包,只能自行处置。

“现在试点的规模也不大,清收的收益率有多少,现在不好判断,尚需时间验证。”某地方AMC人士谈到。

03

避免暴力催收及保护隐私难题

有业内人士提及,原来贷款是在银行办理,形成不良也是银行催收,现在转让到资产管理公司来处置,债务人是否会认为银行泄露了客户隐私?另外,资产管理公司会不会暴力催收?

如何避免处置过程中的暴力催收、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试点办法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对批量收购的个人贷款,只能采取自行清收、重组等手段自行处置,不得再次对外转让,禁止暴力催收不良贷款

“无论谁买了个贷不良,都应当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对于个人隐私保护,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对于暴力催收问题,这几年国家扫黑除恶,也打击了很多这样的行为。所以,不能因为担心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而限制个贷转让。”陆献宁表示,对于债务人,如果遇到个人信息泄露或暴力催收问题,仍旧有权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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