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江平:健全股份制银行公司治理的中国方案 要从这六个方面发力
新浪财经综合
健全股份制银行公司治理的中国方案,要从这六个方面发力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文/中国银保监会股份制银行部主任 赵江平
从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业至今,已有30余年时间。作为改革开放后最早建立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的一类银行机构,股份制银行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晰、管理科学的公司治理制度为己任,在公司治理探索革新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股份制银行要坚定不移深入公司治理改革,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我国金融发展实际,不断探索健全股份制银行公司治理的中国方案,构建系统完备、更加成熟的高水平公司治理体制机制。
健全股份制银行公司治理,
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实现党建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是完善中国特色股份制银行公司治理的必由之路。要将党的领导内嵌于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推动银行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处理好银行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使银行微观主体行为和国家整体目标更为一致;有利于协调相关各方关系,共同参与决策,相互监督制约,与董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实现良好的互补和平衡;有利于调动党员和群众积极性,通过推动党建和业务良性互动,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防控风险、转型发展的优势。
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在思想政治和统一思想上的效能作用,
为银行稳健发展把好方向
股份制银行应搭建“党委核心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管层执行落实、监事会依法监督”四位一体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首先,发挥党委“把方向、谋战略、抓改革、促发展、控风险”的核心作用。推动银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及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推动银行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聚焦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对银行战略规划的领导,遵循金融发展基本规律,坚持走高质量发展道路,研究银行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其次,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促进银行更加自觉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识和处理问题,约束大股东不当行为及个别内部人控制,坚决防止对银行利益的侵犯。领导思想政治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以党建带动群团组织建设和员工群众,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金融廉洁文化建设与合规建设、风险防控相结合,贯穿经营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形成积极良性的金融生态和稳健审慎的风险文化。
再次,建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符合条件的银行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严格执行党委原则性意见和方向性要求。明确党委与公司治理各主体职责边界,充分支持“三会一层”依法履职,避免包办或替代行使职权,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独立运作,相互制衡,不越位、不缺位。
充分发挥党管干部体制优势,
全方位、全视角选拔干部
股份制银行应形成“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拔相结合的科学选人用人方式,将党的选贤任能优势和市场化的机动灵活优势相结合。
一是党委的主要作用是严格把好关口、按照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选拔使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二是通过党内集体议事制度,规范干部选拔、考核、任用程序,坚持民主推荐、充分酝酿、过会讨论等环节,并实行纪检和重大违规问题一票否决制,尽可能杜绝选人用人失察失误。
三是按照“政治家加专门家”要求,发挥党组织在干部培养的核心作用,结合干部成长经历和特点,突出组织培养手段,制订差异化的具体培养计划,打造一支理想信念坚定、组织观念坚强、宏观视野开阔、高度专业且担当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
四是董事会、经营层要依法履行公司治理规则所明确的选人用人职责,注重坚持和完善市场化机制,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董事、职业经理人队伍。
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股份制银行
公司治理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
首先,应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决策程序上,落实党委对重大决策审议的前置工作机制,党委对重大问题形成统一意见后,按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使党委决策按照法律程序转化为董事会决议。决策方法上,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决策优势,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健全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降低人为干预和决策失误风险。决策内容上,确保与“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合理统一、有序衔接,在战略规划、股东选择、股权投资、人员选任、重大项目等重大决策管理上,必须经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并提出意见建议,再由董事会、高管层作出决定。
其次,要强化监督,构建党统一指挥的全面监督体系。一是将党委把关定向与监事会独立监督有机融合。监事会应围绕党委议定事项,对重点领域、重大问题全面覆盖和有效监督,督促董事会、高管层及其成员勤勉履职。二是强化党内监督,以规范权力运行和加强制约监督为重点,抓好“关键少数”,严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参加“三会一课”制度,考核评价应覆盖履职考评、民主评议和巡视审计检查等情况。三是探索将监事会监督与财务、审计、合规管理、纪检监察、巡视监督有机结合,强化对基层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和执纪问责,实施党纪政纪联动处罚。
做好将党的领导有机融入
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化安排
将银行党委融入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关键要形成制度化安排,这是党的领导发挥作用的前提与保障。将党的领导完整写入《公司章程》,是股份制银行积极探索党的领导与现代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重要成果。从制度层面把党的领导内嵌于公司治理结构中,明确党组织在股份制银行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界定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力边界和职责内容,并对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重要事项进行规范。
充分认识公司治理监管的重要性,
实现风险源头治理
监管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银保监会党委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治理金融乱象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总体要求,立足于股份制银行风险演化新趋势,坚持问题导向、风险导向和目标导向,精准研判,推动股份制银行加快高质量发展转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执行效能,消弭因治理缺陷导致重大风险的隐患,从源头管控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