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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洪、梁涛:开创保险行业改革开放新局面

中国金融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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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洪 梁涛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保险业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和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国内保险业从零起步,逐步成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产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回顾40年风雨历程,改革、开放、创新的精神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保险人。我们坚信,保险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未来也必将因改革开放而强。

40年保险业改革开放成就举世瞩目

1979年4月,国务院同意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由此,我国保险业在沉寂20多年之后,重新开始焕发蓬勃生机。改革开放40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保险业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发展水平连续迈上新台阶。保险业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成就,在世界保险发展史上也鲜有先例,得到了国际同行的尊重。

坚持开拓进取,从无到有建立起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一是保费收入快速增长,从1980年的4.6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3.7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27.47%,保险业成为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我国也已跃升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和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大国。二是市场体系日趋完善,保险机构数量从1979年的1家增加到2018年11月底的235家,专业的农业、养老、健康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有序设立,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截至2018年10月底达到2650家,综合性公司与专业性公司、中资与外资保险公司共同发展,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三是行业规模稳步扩大,保险资产规模从1980年的14.5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16.7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28.76%。截至2018年11月底,保险行业总资产达到18万亿元。在2018年《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国大陆保险企业已占据7席。

坚持解放思想,构筑起依托市场、面向全球配置资源的改革开放格局。一是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建立。保险业在改革开放之初由中国人保独家经营,带有计划经济的明显烙印,随着市场主体的增多和外资机构的引入,行业进行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初步探索。21世纪初,保险业按照中央要求,积极探索国有金融企业改制上市的新路径。从2003年起,包括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在内的8家保险公司先后在境内外上市,公司治理逐步从概念走向实践,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建立。二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微观基础不断夯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人身险领域按照“普通型、万能型、分红型三步走”的安排,逐步放开已执行14年的2.5%的利率上限限制;财产险领域积极推进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车均保费较商车改革试点前下降23%。实施保险资金运用改革,保险资金投资范围基本与国际接轨。三是实现了对外开放与行业发展相互促进。早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保险业就注重借鉴吸收国际经验,友邦保险公司等外资机构进入内地市场之后,行业开始引入了寿险个人代理人体制;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世界知名的保险集团都到中国设立了机构,带来了先进的理念、人才、技术和经验,大大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目前,共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57家法人机构,外资保险机构数量占比接近30%,保险业更广范围、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格局已经形成。

坚持服务全局,努力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一是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8年11月底,保险资金累计发起设立各类债权、股权投资计划1018项,合计备案(注册)规模2.4万亿元。保险机构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增强金融体系运行的稳健性和协调性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二是成为农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农业保险发展迅速,2017年保费收入478亿元,规模已经跃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2018年1~10月,农业保险为1.79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62万亿元,承保农作物突破19.9亿亩,向6333.89万户次受益农户支付赔款358.75亿元。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鼓励地方开展特色农作物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三是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撑。截至2018年11月底,商业保险为人民群众积累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9149亿元。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末,大病保险已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人群达10.5亿人次;保险业共计为5.9万家企业提供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覆盖1285万人,累计受托管理资产7221亿元。税延养老保险于2018年6月正式试点,有望在养老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四是成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机制。责任保险日益成为社会大众风险管理的有效工具,通过经济手段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2018年1~10月,责任保险保费收入501亿元。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医疗机构10.7万家次。环境污染责任险投保企业1.4万家次,提供风险保障357亿元。校方责任保险保费收入达17亿元,为29万家学校提供风险保障26.5万亿元,已经基本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全覆盖。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截至2018年11月底累计为572.3万户居民提供风险保障2570.05亿元。

坚持与时俱进,初步建立符合国情、具有国际可比性的现代监管体系。一是监管体制不断革新。保险监管最初仅为人民银行的一项部门职能,1998年中国保监会的设立,标志着保险监管走向了专业化、规范化的新阶段;2003年,中国保监会升格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2018年中国银保监会成立,保险监管在引导行业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风险和深化改革方面肩负起更加重要的责任和使命,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二是监管制度逐步健全。1995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保险法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进入有法可依、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的阶段。经过不懈努力,监管制度已经覆盖了从营销到理赔等全业务流程,从负债监管到投资监管等全监管环节,从行为监管到风险监管等全监管领域,监管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形成了以《保险法》为核心、以3部行政法规和50部部门规章为主体、以规范性文件为补充,覆盖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的制度体系。三是监管框架基本成型。在行业发展初期,我国保险监管主要是市场行为监管,随着市场的发育,监管将更多的资源投向偿付能力和公司治理,在借鉴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核心监管原则的基础上,构建了以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监管为“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框架。四是监管基础逐渐夯实。成立了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了保单登记信息平台,制定了生命表和行业纯风险损失率表。建立了保险保障基金、上海保险交易所、保险资产交易平台等一批行业基础平台,成立了中保投资公司。

坚持标本兼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经受住多次风险的考验。改革开放的40年,可以说是中国保险业苦练内功、在多次风险的考验中逐渐站稳脚跟并成长壮大的40年。面对利差损问题,保险行业以转变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创新盈利模式、借助资本市场等手段,逐步化解利差损包袱。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不仅防范了风险跨境传递,而且通过深化改革化危为机,迎来行业又一轮大发展。妥善应对了中国人寿利差损风险,以及车贷险、房贷险、投连险等风险事件,处置了新华人寿、瑞福德健康、中华联合等公司的重大风险问题,保障了市场平稳运行。二是风险管理体系初步建立。改革开放之初,保险机构的资本、准备金和风险等概念都比较模糊,保险业务处理也以手工为主,管理模式较为粗放。经过长期发展,保险公司内部管理逐渐从粗糙无序走向成熟稳健,经营管理的理念、框架、技术逐步向国际同行靠拢,资产负债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均得到显著增强。内部控制人、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制度不断健全,公司治理从“形式规范”逐渐转变为“治理实效”,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40年保险业改革开放经验弥足珍贵

一是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保险事业的领导。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保险行业大变革和大发展的最重要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保险事业的领导。党中央多次在全局性重要文件中谋划金融保险工作,国务院先后两次出台推动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为保险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保险是一种准公共服务,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只有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才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就必须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保险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局。

二是必须遵循金融保险的基本规律。我国保险行业改革开放的40年,是保险理论和实践不断结合、相互促进的40年。历史充分证明,什么时候我们尊重和遵循规律,行业发展就比较健康,什么时候行业背离规律,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贯穿于行业发展始终;必须坚持“保险业姓保”,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坚决防止打着保险旗号干着非保险的事情,把保险公司变成大股东的融资平台,防范安邦系、明天系、富德系等问题保险机构的风险再次发生;必须坚持保险公司审慎稳健经营的规律,落实资产负债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可持续发展和合规经营的理念,防止利差损、房贷险、车贷险之类的事情再次发生;必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妥善处理好市场机制与政府推动之间的关系;必须处理好金融保险与实体经济、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在促进保险投资与时俱进的同时,牢记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使保险业发展不脱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使保险创新不偏离经济金融发展的阶段。

三是必须依靠改革开放不断激发保险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每一轮深化改革,都提升了保险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而保险在金融业率先实现对外开放,有效推动了我国保险业改革创新的较早起步。实践证明,开放是保险业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建设保险强国的必然选择。40年来,保险业立足实际,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开放,极大地释放了创新动力和发展潜力。当前,保险业存在的许多问题,是改革、发展、前进中的问题,还是要用改革开放的思路和办法来加以解决,核心是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风险防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四是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保险需求。保险的本质属性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其“人民性”是由先天基因携带、与生俱来的,可以说,保险业是一项典型的“群众事业”。无论是保险产品开发、保险服务设计,还是保险监管工作,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人民群众的需求,发挥好保险业风险保障的基本属性。只有坚持把人民群众需不需要、满不满意作为保险监管的根本评价标准,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保险业的发展前景才会越来越好。

五是必须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保险业的生命线。保险是管理风险的行业,防范风险是保险工作永恒的主题。保险业改革开放的历史,同时也是持续不断地认识风险、管理风险、处置风险的历史,是风险认识水平不断深化、风险管理能力不断增强、风险处置措施更加有效的历史。保险业改革开放40年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前提,就是始终把握防范化解风险这一责任担当,着眼于经济社会全局统筹部署保险风险防控工作,主动把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开创保险行业改革开放的新局面

党的十九大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新的战略部署,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地推动改革开放,加快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保险行业改革开放的新局面。

要立足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大局,谋划保险业发展。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正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努力提高保险业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对经济发展的支持能力和对社会管理的参与能力。要将保险业发展融入加强民生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之中,积极推动保险业在关系全局的现代金融、社会保障、农业保障、防灾减灾、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切实让保险业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要立足于增强行业发展内生动力,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要推动行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保险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供给质量,推动行业步入高质量发展的轨道。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顶层设计,支持基层探索,切实增强保险市场活力。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精神,在依法合规、严守风险底线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保险业各项开放措施落地实施。要进一步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完善公开、透明的保险业法律体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要立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要有从国家哺育到反哺国家的历史担当,做好企业和家庭风险防范的保护盾,全力为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要着眼于“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提供有针对性的高水平保险服务。要积极稳妥延伸养老医疗相关产业链,发挥好行业支持经济增长、带动社会就业的作用。

要立足于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我国保险业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行业防范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要健全风险预警,盯紧风险源头,根据经营机构、业务领域和发展区域的差异性,及时发现并跟踪市场的风险点和变化趋势。要改进风险防范的技术手段,用现代科技手段监测、识别、控制和化解风险,对风险实行量化评估和指标约束,筑牢风险防范的制度防线。要增强对风险的敏感性和洞察力,防范风险的积累和矛盾的激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范风险的跨领域传递。

要立足于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推动保险监管现代化。要补齐监管短板,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有效堵塞监管制度漏洞。要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打击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为民监管,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要加强监管协调,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和协同效应。要不断提升监管制度的科学性,使监管制度体现激励相容的原则,使监管指标能够更准确、灵敏地反映市场的风险状况。要善于及时跟上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浪潮,善于运用新技术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