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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业务违规 中移商务等3家公司被央行处罚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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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边万莉    实习编辑 易启江    

11月15日,央行长沙中心支行公示了对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移商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湖南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的处罚,违法行为类型主要是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相关规定。

中移商务是中国移动下设的支付公司,《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的支付公司均有公开处罚记录。

中移商务不止一次被罚 央行长沙中心支行的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移商务于10月19日被处以2万元罚款;建行湖南分行于10月29日被警告;中信银行长沙分行于11月8日被警告外,还被处以23.76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并不是中移商务第一次被央行处罚。2017年12月7日,中移商务曾被罚款5万元。具体原因主要是开立个人支付账户未按要求留存客户身份证影印件;存在为金融机构,或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情况;存在客户参与和包券领取活动时,未经客户同意开立支付账户的情况。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移商务成立于2011年06月30日,注册资本5亿元,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中移商务网站显示,其是中国移动应央行监管要求于2011在长沙设立的支付公司(公司前身为2006年中国移动在长沙设立的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负责中国移动和包支付业务在全国的产品开发与运营。

自成立以来,中移商务先后获得了央行颁发的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线上)、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等支付牌照,以及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支付许可。2017年,公司交易规模突破2.1万亿,用户规模突破2.6亿。

三大运营商的支付公司均有处罚记录 除中国移动外,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支付公司也均有公开处罚记录。2018年8月16日,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支付)违反《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罚款人民币1万元;2018年6月11日,央行贵阳中心支行对联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支付)贵州分公司累计处以5万元罚款,违法行为类型属支付结算类。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联通支付成立于2011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孔繁华,注册资本2.5亿元,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翼支付成立于2011年3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忠岳,注册资本5亿元,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支付牌照发现,联通支付和翼支付被许可的支付业务类型范围都是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银行卡收单。中移商务与联通支付、翼支付都是在2011年12月22日获得支付牌照,属于同一批次,也将在2021年12月一同迎接续展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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