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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总部落户大连最高奖1个亿 刷新各地奖励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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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大连,重磅奖励,金融机构总部落户大连最高奖1个亿,但要有这个承诺

王健林口中的“小目标”有办法轻松实现了,只需在大连设立一家大型金融机构。

大连拼了!近日,为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大连市出台了新政策,大手笔支持金融机构的落户。其中,金融机构总部落户在大连的,最高可以获得1亿元的奖励。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这是迄今为止各地政府为吸引金融机构落户的最高奖励,不过,这些重磅奖励背后,要求金融机构承诺10年内持续开展经营且不可以迁离大连市。

此外,文件中多项鼓励金融市场政策并行。如对每上市一个期货新品种、新工具或获批一项重大创新业务资格,给予大连商品交易所奖励1500万元;对每获批一项试点或创新业务资格,给予大连商品交易所奖励500万元;企业IPO也有相应奖励,按照企业上市不同环节给予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

最高可奖励1亿元

近日,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官网披露,大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简称“文件”),该文件的重磅奖励政策引发外界关注。

文件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提升城市金融资源集聚能力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凝聚发展合力,结合形势任务变化需要,制定本政策措施。

上述文件措施中重要一条是设立“大连市金融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每年由市政府金融工作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市财政局审核后纳入预算管理。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建立金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扶持、引导机制,以及补贴、奖励和扶持金融市场发展、金融机构体系建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创新、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等。

其中,关于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就包含了鼓励发展金融机构总部和引进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内容。

具体而言,对新设或引进的金融机构总部,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奖励100万元;1亿元(含)至3亿元的,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至5亿元的,奖励500万元;5亿元(含)至1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10亿元(含)至20亿元的,奖励3000万元;20亿元(含)至30亿元的,奖励5000万元;30亿元(含)至40亿元的,奖励7000万元;4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亿元。

划重点!即新设立金融机构总部或者将金融机构总部迁入大连,实缴注册资本在40亿元(含)以上的,将获得奖励1亿元。

另外,上述政策还鼓励金融机构总部增资扩股和开设异地分支机构,奖励级别都在百万元以内。

例如,在大连金融机构总部增资扩股,按其新增资本额的5‰予以奖励,100万元封顶;鼓励金融机构总部开设异地分支机构,在大连金融机构总部开设异地分行、分公司等一级分支,每开设1家,奖励金融机构总部10万元;开设异地证券、期货营业部,每家奖励5万元。

文件中还提到,鼓励新设地方性金融组织。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含)至3亿元的,奖励150万元;3亿元(含)至5亿元的,奖励300万元;5亿元(含)至10亿元的,奖励600万元;10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多项鼓励金融市场政策并行

除了上述优惠政策外,文件中还提出了多项金融市场鼓励政策。

1、支持发展期货市场  

支持研发上市期货新品种和业务创新。对每上市一个期货新品种、新工具或获批一项重大创新业务资格,给予大连商品交易所奖励1500万元。对每获批一项试点或创新业务资格,给予大连商品交易所奖励500万元。

此外,文件还鼓励发展期货市场交易主体、鼓励农户依托大连商品交易所农业期货品种参与“保险+期货”业务等。

2、鼓励发展创新创业金融  

鼓励发展科技金融。对银行机构向市政府重点扶持的科技创新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和投贷联动业务,补偿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50%,对保险机构开展的科技保险业务补偿赔偿保险金额的20%,单个企业最高补偿100万元。对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大连科技创新企业,且单笔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根据不同分级,阶梯奖励投资差额的4%-1%,单笔奖励不超过100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此外,文件还鼓励新设股权投资管理机构、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对大连市企业投资等。

3、鼓励构建金融开放体系  

鼓励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对大连市企业年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实收实付额位列全市前10位的,各奖励20万元。对大连市企业年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占其贸易总额比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人民币结算实收实付额200万元以上且增幅位列全市前5名的,各奖励10万元。对“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投资且取得人民币境外项目贷款的企业,按照投资额的千分之一予以奖励,50万元封顶。对大连市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成功融资并将资金回流境内使用的企业,按照融资额的千分之一予以奖励,50万元封顶。

此外,文件还鼓励对外贸易融资、鼓励跨国企业集团在大连市开展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等。

刷新各地奖励新高度

实际上,对于金融机构总部的争夺,大连市并非第一个出台奖励政策的政府。但是,地方政府对于金融机构落户奖励金额1亿元还是较为罕见,刷新了此前各地吸引金融机构总部落户的所有奖励额。

去年12月,西安市出台的《西安市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扶持办法(暂行)》规定,对新设立的法人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补助最高限额6000万元。

深圳市去年9月印发的《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对实收资本超过10亿元以上的,单个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再如,今年9月,北京市西城区政府与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联合发布《北京市西城区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对在西城区新设的法人金融机构,可一次性最高补助5000万元。

此外,广东省政府批准的唯一省级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出台的相关金融扶持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对于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总部,将按注册资本额给予奖励,其中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500万元。

1亿元的奖励金额,对于当下经营面临挑战的金融机构,吸引力不可谓不大。不过,1亿元的金融奖励不是白拿,更不是拿了就可以跑的,它也类似于一个“金手铐”。

上述文件要求,享受落户政策的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应承诺10年内持续开展经营且不迁离大连市。

从对吸引金融机构落户奖励力度来看,大连市对于金融业发展的重视可见一斑。

数据显示,2017年大连市实现生产总值(GDP)7363亿元,同比增长7.1%,其中,金融业实现增加值682.2亿元,增长2.1%,占地方生产总值的9.3%,比上年末提高0.25个百分点;上缴地税46.5亿元,增长6.7%,分别占全市和服务业的13.4%和19%。

大连金融发展局统计显示,2017年该市新设引进金融及融资类机构59家,其中,金融机构26家,融资类机构3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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