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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未正常报数机构立即移送当地非法集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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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下发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意见 未正常报数机构立即移送当地非法集资处置

作者:吴娟娟 叶斯琦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机构人士处获悉,近期监管部门下发《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网贷机构按照分六大类进行处置。

具体来看,“意见”将全部网贷机构分为六大类。首先,针对已出险机构中已立案的机构处置工作目标为:首先,提高追赃挽损水平,稳控投资者情绪;其次,针对已出险但未立案机构处置工作目标为:平稳有序处置风险;再次,针对僵尸类机构处置工作目标为:尽快推动机构主体退出;第四,针对在营规模较小机构,处置工作目标:坚决推动市场出清,引导无风险退出; 第五,针对在营的高风险机构,处置的工作目标是稳妥推动市场出清,努力实现良性退出;最后,针对正常运营机构,处置工作的目标:坚决清理违法违规业务,不留风险隐患。

根据《意见》,P2P机构分为已出险机构和未出险机构。已出险机构指出借人资金无法正常兑付或其他重大风险隐患,风险已经暴露,已不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指出,网贷机构采取名单制管理。网贷机构整治名单已锁定为网安中心数据报送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机构。对于系统内未正常报数的网贷机构以及系统名单外的机构,各省网贷整治办要立即移送当地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进行处置。此外,各省网贷整治办负责本地区网贷机构集中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实施,确定集中信息披露机构名单。相关工作应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

责任编辑:贾振飞 203186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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