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深圳市分公司被罚50万元:违规开展资产处置业务 未按规定进行风险分类管理
金融一线
12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深圳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因违规开展资产处置业务、未按规定进行风险分类管理被罚款50万元。同时,毛剑因违规开展资产处置业务、未按规定进行风险分类管理,被给予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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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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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贷后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 |
对机构罚款50万元,对盛莲给予警告 |
深圳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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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违规开展资产处置业务;未按规定进行风险分类管理 |
对机构罚款50万元,对毛剑给予警告 |
深圳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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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未按规定执行受托支付 |
对机构罚款30万元,对宋雅娜给予警告 |
深圳金融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