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ST同德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爆破、同德科创与山西银行太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近日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公司偿还截至2026年5月27日尚欠借款本金9400万元、利息79.20万元、罚息136.93万元、复利2.16万元,及后续至清偿日的罚息、复利;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公司负担。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构成较大影响。
ST同德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爆破、同德科创与山西银行太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近日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公司偿还截至2026年5月27日尚欠借款本金9400万元、利息79.20万元、罚息136.93万元、复利2.16万元,及后续至清偿日的罚息、复利;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公司负担。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构成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