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
方大特钢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实物分配及现金购买方式取得江西方大钢铁集团企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交易完成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方威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经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核查,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方大特钢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实物分配及现金购买方式取得江西方大钢铁集团企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交易完成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方威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经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核查,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