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
尖峰集团公告称,公司股票在2026年10月14日、10月15日、10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5亿元,同比减少10.33%;净亏损894.95万元,同比减少101.4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