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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格光电: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滚动播报 08.21 19:04

沃格光电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及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方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易伟华与深圳中锦程旗下私募基金的股份实际转让总价款、第二期转让价款支付时间与公司披露不一致,导致公司多份公告存在虚假记载,目前已完成整改。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易伟华给予警告,并处150万元罚款;对深圳中锦程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该事项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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