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拟以4亿元-8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江波龙公告,拟以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735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江波龙公告,拟以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735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