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普通代表人诉讼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西能源公告称,2024年7月,王晓东、姚靖等10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起诉广西能源等8名被告,要求广西能源赔偿损失14.23万元,其他7名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8名投资者不服上诉。近日,广西自治区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分别由10名和8名投资者负担。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会对公司经营与损益产生不利影响。
广西能源公告称,2024年7月,王晓东、姚靖等10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起诉广西能源等8名被告,要求广西能源赔偿损失14.23万元,其他7名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8名投资者不服上诉。近日,广西自治区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分别由10名和8名投资者负担。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会对公司经营与损益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