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股东虎鼎致新拟减持不超过3%
瑞晨环保公告,持股6.56%股东宁波虎鼎致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自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21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90个自然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2%,减持价格将按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瑞晨环保公告,持股6.56%股东宁波虎鼎致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自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21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90个自然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2%,减持价格将按届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