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向特定对象募资3.11亿元 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依米康公告称,经证监会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3.11亿元。为规范资金管理,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专户,并分别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截至2026年5月18日,两专户余额均为0万元。
依米康公告称,经证监会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3.11亿元。为规范资金管理,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专户,并分别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截至2026年5月18日,两专户余额均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