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
酒钢宏兴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17日、3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未发现需澄清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控股股东、董高人员在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酒钢宏兴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17日、3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未发现需澄清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控股股东、董高人员在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