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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收购新华三“终止”还是“中止”?董秘办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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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于25日公布了一份名为《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公告,主要针对于紫光股份对于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三”)的收购事宜。其中一句“因此,目前公司先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待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再推进本次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引发市场热议。 对于上述公告中“终止”的用词,不少投资人担心,在向特定对象发行完股票之后,紫光股份是否还会继续推进新华三的收购。也有投资人质疑,对于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用词似乎不应该是“终止”而应该是“中止”。 记者25日就上述质疑以投资人身份致电紫光股份,公司董办工作人员向记者明确,公司将会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再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对于资产重组推进的事宜是“完全可以确定的”。(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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