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小贷诉周某等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12月9日开庭 司法厘清借贷权责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周子某、周潋某、曾庆某、海南一路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海口鹏达物流有限公司、王国某、王国某、钟某、陈某、陈美某等多名自然人及企业列为被告,案由为小额借款合同纠纷,该案定于2026年12月9日10时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起涉小额借款的商事纠纷开庭公告的公示,也意味着相关借贷争议将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得到正式厘清与裁决,涉事各方的权责划分将迎来司法层面的判定。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被告/被上诉人 | 周某、周某、曾某、海南一路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海口鹏达物流有限公司、王某、王某、钟某、陈某、陈某 |
| 案由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2-09 10:00:00 |
| 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青浦法院第八法庭(城中北路555号) |
| 案号 | (2026)沪0118民初26100号 |
| 承办部门 | 商事审判庭 |
| 主审人 | 翟某 |
本次涉诉的主体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涉及的纠纷类型为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承办,将于2026年12月9日正式开庭,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后续随着庭审推进,相关借贷事实、履约争议等核心细节将逐步通过司法程序查明,该案件的审理结果也将为涉事小额贷款机构的后续合规展业、风险处置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吴骁,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包括金融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7人,注册资本22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2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规划物流二路以南、滨河东路以东会展路与物流一路交叉口中通快递国际物流园2号楼6层。股东信息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
| 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220000 | 2021-06-25 |
综合点评
本次中通小贷通过司法途径追索小额借款,是其合规处置信贷风险的常规动作。借助司法裁决厘清各方权责,既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也能为后续优化风控流程、规范展业行为提供实操参考,对其稳健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具备正向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