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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翻砂厂诉浦鸿液压买卖合同纠纷案2026年12月9日开庭 涉经营信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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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市崇明县大同翻砂厂作为原告,将上海浦鸿液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该案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2月9日9时00分,审理法院为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本次涉诉事项属于商事合同类纠纷,将对涉诉双方的日常经营资金往来及商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市崇明县大同翻砂厂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浦鸿液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2-09 09:00:00
审理法院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法庭院部第二十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51民初12767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
主审人陈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的两方主体分别为上海市崇明县大同翻砂厂与上海浦鸿液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纠纷事由为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相关争议,案件由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负责承办,将于2026年12月9日正式开庭审理,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的具体交易项目及涉及金额,后续相关进展将由审理法院依法依规推进公示。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浦鸿液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马钧,所属行业为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3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2288弄1号412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马钧100%5002021-06-15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浦鸿液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诉,目前涉案金额等核心细节尚未披露。作为微型自然人独资企业,本次涉诉可能对其本就有限的经营资金调度、市场商业信用记录带来直接影响,后续需关注庭审结果对其日常经营稳定性的实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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