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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财务诉陈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6年12月9日开庭属常规信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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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将自然人被告陈某某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诉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26年12月9日9时在该院综治中心巡回法庭(老沪太路204弄1号)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金融机构常规的信贷纠纷处置范畴,将按照司法流程推进后续审理工作,相关结果将直接影响双方借贷权利义务关系的最终认定。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陈某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2-09 09:00:00
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法庭综治中心巡回法庭(老沪太路204弄1号)
案号(2026)沪0106民初40201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仲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汽集团旗下持牌金融机构,本次案件涉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属于其日常信贷业务的后续维权事项,案件将于2026年12月9日正式开庭,目前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后续该案将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牵头开展审理工作,通过司法途径厘清借贷双方的权责关系,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信贷权益,也为同类个人消费类金融借款纠纷的处置提供规范化的司法参照。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4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贾健旭,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467人,注册资本1538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38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8号三层317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15380002018-05-18

点评分析
本次上汽财务起诉金融借款纠纷属于持牌金融机构常规信贷维权动作,是其日常贷后管理的合规处置环节。通过司法途径厘清权责,既能够保障自身合法信贷权益,也可为同类个人消费金融纠纷处置积累规范化经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额外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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