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越之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汪某服务合同纠纷案2026年12月8日开庭厘清权责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越之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以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对汪某提起诉讼,该案件定于2026年12月8日15时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开庭公告的公开披露,也意味着该起服务合同相关的民事争议将进入司法审理程序,双方的权利义务纠纷将通过法定诉讼渠道得到厘清。
该案件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淞南人民法庭承办,主审人为杨某,开庭地点设置在本院淞南第六法庭,案号为(2026)沪0113民初33521号,属于常规民事开庭类型。本次司法程序的推进,将直接影响涉事双方围绕服务合同产生的权责划分与后续权益处置。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上海越之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被告/被上诉人 | 汪某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2-08 15:00:00 |
| 审理法院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本院淞南第六法庭 |
| 案号 | (2026)沪0113民初33521号 |
| 承办部门 | 淞南人民法庭 |
| 主审人 | 杨某 |
| 开庭类型 | 开庭 |
本次涉诉主体为上海越之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争议事项围绕服务合同相关权利义务展开,目前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案件排定的审理时间为2026年12月8日,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淞南人民法庭负责承办。随着本次开庭程序的启动,该起文化传播服务领域的合同纠纷将进入实质审理阶段,后续庭审进展及裁判结果也将成为厘清双方服务合作权责的核心依据。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越之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4年6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赵梓安,所属行业为文化活动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长逸路188号1幢10层。股东信息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
| 赵梓安 | 60% | 60 | 2032-06-30 |
| 江苏海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40% | 40 | 2032-06-30 |
综合点评
本次上海越之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就服务合同纠纷对汪某提起诉讼,通过司法渠道厘清权责,是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常规举措。作为成立时间不长的微型文化企业,该司法程序的推进,将明确双方服务合作中的权利义务边界,为后续相关权益处置提供合法裁判依据,也有助于企业梳理自身服务合作流程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