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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改造宗旨】循循善诱引归途|一名服刑罪犯的认罪转化之路

滚动播报 11.07 20:31

(来源:上观新闻)

法律既是彰显威严的惩戒利剑,亦是照亮迷途的救赎之光。

面对服刑罪犯入监初期的迷茫、不解与抗拒,司法的力量,不止于依法惩戒,更蕴藏在教育改造的久久为功、润物无声之中。漫长的改造路上,民警以法理阐释厘清认知、以心理疏导化解心结、以人文关怀传递温度,一点点叩开封闭的心扉。

改造现场|执拗对抗,心结难开

服刑罪犯张某,因骗取票据承兑罪,获刑2年10个月。入监之初,张某始终拒绝签署认罪服法书,固执认为罪名认定有误、原审量刑偏重。民警联合家属多次开展教育规劝,引导其认清判决事实、摒弃不切实际的幻想,走上认罪悔罪、积极改造的轨道,均被张某拒绝。他甚至放出狠话,扬言除非改判释放,否则便在监内抗拒到底,态度偏激、言行失范,在监区服刑罪犯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推动张某教育转化,监区民警对其案情、思想根源开展全面研判,制定针对性矫治方案:梳理法条与同类判例,逐条释法说理,帮助他客观看待案件事实;安排改造表现良好、有相似心路转变经历的服刑罪犯现身说法,共情开导;同时明确告知张某,依法享有申诉权利,引导他在法治框架内理性表达诉求。

“对案件存有疑问、心里有困惑可以理解,你有权依规依法申诉,但不能以此为由抗拒改造、消极对抗。只有想不通的人,没有走不通的路,希望你直面现实,不轻言放弃。” 民警的一席话,温和却坚定。

历时半年持续的教育引导,张某的认知逐步转变,思想防线慢慢松动。他主动递交认罪服法书,并在会见时向家属坦陈想法,劝说家属撤回委托律师、终止申诉,安心投入日常服刑改造。

悔罪心声|坚冰消融,方识归途

回望这两年多的改造时光,从刚入监时满心抵触、拒不认罪,到慢慢放下执念、坦然认错,一路走来,感慨良多。我曾经钻在牛角尖里,认定自己蒙受冤屈,不肯递交认罪材料,甚至扬言对抗到底。

即便我态度恶劣,警官们也没有放弃我。他们认真梳理我的案卷、查阅法律条文,耐心为我答疑解惑,告诉我申诉是法定权利,但改造义务不能逃避。在警官持续引导,以及同改分享亲身经历的触动下,心底的坚冰一点点融化。

当我写下认罪服法书,和家人沟通后劝他们停止申诉、解聘律师的那一刻,我才觉得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像是真正“活”明白了。如今临近刑满释放,我想由衷感谢各位警官。是你们不厌其烦的开导,拉着我走出迷途,重回正道。

民警寄语|以心矫治,守护万家

推动服刑罪犯真正认罪悔罪,考验着监狱民警的专业素养与矫治耐心。

教育转化一名服刑罪犯,挽救的不只是一个人,更是一个家庭。服刑罪犯唯有破除侥幸心理,真心认罪、诚心赎罪,才是对自己、对家人负责。

从对立抵触到心悦诚服,从回避过往到接纳现实,这场转变,是服刑罪犯一次深刻的思想淬炼,也是法治文明直抵内心的温柔唤醒。

自由将至,感念发自本心。它印证着改造工作的初心:教育不缺位,迷途终有归期;坚守改造使命,每一个沉沦的服刑罪犯,都有重寻前路的机会。

供稿:青浦监狱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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