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宝因未如实填写船舶船员法定文书被杨浦海事局罚款100元 海事处罚严格落实船员管理法规要求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吴新宝因涉及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杨浦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置结果等核心内容,是海事管理部门规范船员从业行为、维护水上航行文书管理秩序的公开监管举措。
本次处罚决定作出后,涉事船员吴新宝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罚款,相关违法记录也将同步纳入海事船员从业信用管理范畴,对其后续的船员从业资质核验、船舶任职登记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吴新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24*******8459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759-2-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7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人为船员吴新宝,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759-2-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24*******8459,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1月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此类公开公示,进一步强化了船员群体对法定文书填报规范性的重视,助力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完善。
天眼查数据显示,吴新宝成立日期2022年1月21日,法定代表人吴新宝,所属行业为农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皇庄街道桃花村社区安陆府98号地高上上城南大门17-114(自主申报)。
事件点评
本次公示的处罚针对船员个人吴新宝,系其未如实填写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轻微违规行为,仅处以百元小额罚款,不涉及任何涉事企业主体。该处罚属于海事部门常规合规监管举措,警示船员规范填写法定文书,督促航运相关主体强化一线人员合规培训,规避同类操作疏漏风险,对相关航运企业日常运营无实质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