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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上海由由新村物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11月9日开庭 厘清权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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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张某因与上海由由新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产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将作为原告参与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陆家嘴人民法庭承办的庭审活动,本次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11月9日10时,案件将在陆家嘴第三法庭公开排期审理。该诉讼事项的推进,将直接关系到涉事双方物业服务权责的厘清与相关纠纷的最终处置结果。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张某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由由新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9 10:00:00
审理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陆家嘴第三法庭
案号(2026)沪0115民初86343号
承办部门陆家嘴人民法庭
主审人侯某
开庭类型正式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上海由由新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纠纷围绕双方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争议展开,案件排期于2026年11月9日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暂未披露涉案具体争议涉及的金额细节,后续庭审进展将由受理法院依法依规推进,相关裁判结果将直接明确涉事物业服务环节的责任划分,为同类社区物业服务纠纷的处置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由由新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1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王福祥,所属行业为其他综合管理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1908号5幢5楼。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上海由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3002014-11-07

点评分析
本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庭审,将帮助上海由由新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厘清涉事物业服务权责,明确对应环节责任划分。作为微型法人独资物业企业,本次涉诉的裁判结果也将为其后续规范物业服务流程、规避同类纠纷提供司法参照,助力企业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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