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翔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因连续两年未报年报异常未改且登记住所失联被泸州市市监局吊销营业执照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11月7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泸市监处罚〔2026〕256号),对泸州翔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针对该公司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置。
本次公开的行政处罚文书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细节、调查流程及处罚依据,为市场主体强化年报公示义务、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起到警示作用。
| 项目 | 详情 |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泸市监处罚〔2026〕256号 |
| 当事人名称 | 泸州翔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处罚机关 |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日期 | 2026年10月27日 |
| 处罚种类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 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
| 处罚依据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泸州翔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长期处于停业状态,经多渠道核查均无法与该企业取得联系,随后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最终查实该企业存在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拒不改正且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多项违法情形,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泸州翔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之规定,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连续两年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已依据相关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截至案件调查终结,该企业始终未补报年度报告,也未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此外,执法人员先后两次向该企业登记的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二段43号1层5号住所邮寄专用联系信函,均无人签收,依法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该企业取得联系。
调查过程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排查中发现当事人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处于停业状态,先后通过电话联系、EMS邮政专递送达、实地走访企业注册地等多种方式核查,均无法找到当事人,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执法机关随即启动立案程序,由执法人员毛洪平、伍军负责围绕涉案违法情形收集固定证据,全案于2026年9月23日完成调查终结。随后执法机关于2026年9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泸市监罚告〔2026〕313号),告知其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同时明确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始终无法取得联系,执法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相关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公告期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也未提交任何陈述、申辩意见。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审理认定,泸州翔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拒不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关于企业应当按时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该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列明的应当予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违法情形。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0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同时文书明确告知,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及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天眼查数据显示,泸州翔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9月13日,法定代表人纪禄,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二段43号1层5号。股东信息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
| 蒋文波 | 95% | 190万元人民币 | 2005年9月12日 |
| 张哲洪 | 5% | 10万元人民币 | 2005年9月12日 |
点评分析
本次泸州翔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暴露出企业合规意识严重缺位的问题: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拒不改正,且登记住所失联,完全漠视企业信息公示的法定义务。此次处罚直接导致企业主体资格被终止,经营资质彻底灭失,也给全体市场主体敲响警钟,必须严格履行年报公示等合规义务,规范自身经营联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