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泸州百家窖酒业因连续两年未年报被列异未改正且经营场所失联被泸州市市监局吊销营业执照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关注

11月7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泸市监处罚〔2026〕109号),对泸州百家窖酒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涉事企业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完成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相关规定作出,是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企业主体公示义务、清理失联失信经营主体、维护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真实性的常规监管举措。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泸市监处罚〔2026〕109号
当事人名称泸州百家窖酒业有限公司
处罚机关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10月27日
处罚种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对当事人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排查中发现,泸州百家窖酒业有限公司长期处于停业状态,存在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且无法取得联系的可疑情形,随即启动案件核查程序,执法人员通过多渠道取证后确认了企业的全部违法事实,最终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泸州百家窖酒业有限公司连续两年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之规定,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时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已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案件调查终结,该企业始终未补报对应年度报告,也未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此外,执法人员先后两次向该企业登记的住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平安路2号附1号邮寄专用联系信函,两次邮寄均无人签收,依据相关规定可认定该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调查过程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排查中发现当事人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处于停业状态,先后通过电话联系、EMS邮政专递、实地前往企业注册地核查等多种方式尝试对接企业,均未能找到当事人,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执法机关随即对该案予以立案,指定执法人员毛洪平、伍军围绕当事人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开展证据收集工作,案件于2026年9月8日调查终结。2026年9月23日,执法机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相关事实、理由、依据,同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执法机关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公告发布满三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听证要求,也未提交任何陈述、申辩意见。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审理认定,泸州百家窖酒业有限公司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关于企业报送年度报告的时限要求,以及第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的“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0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眼查数据显示,泸州百家窖酒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1月17日,法定代表人徐英贤,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泸州市江阳区平安路2号附1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徐英贤80%1600万元人民币2053年1月13日
穆渭娟20%400万元人民币2043年1月13日

点评分析

本次处罚暴露出泸州百家窖酒业合规意识严重缺失,未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经营地址失联,最终被吊销营业执照。该处罚直接终结了企业经营资格,相关责任人后续将被纳入失信约束,也为所有市场主体敲响警钟,需严格遵守公示监管要求,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