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祥盛源商贸有限公司因连续两年未报年报未改正且登记住所失联被泸州市市监局吊销营业执照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11月7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对外发布文号为泸市监处罚〔2026〕20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四川祥盛源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针对该企业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完成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作出。
这一处罚决定是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失联失信市场主体开展清理整治的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处置流程强化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刚性约束,维护市场主体登记公示秩序的严肃性。
| 项目 | 详情 |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泸市监处罚〔2026〕200号 |
| 当事人名称 | 四川祥盛源商贸有限公司 |
| 处罚机关 |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日期 | 2026年10月27日 |
| 处罚种类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 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
| 处罚依据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排查中发现四川祥盛源商贸有限公司长期处于停业状态,无法通过常规渠道取得联系,随即启动立案核查程序,最终确认该企业同时存在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且登记住所失联的双重违法情形,依法走完全部法定程序后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四川祥盛源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之规定,连续两年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规定时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已依据相关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案件调查终结,该企业始终未补报对应年度报告,也未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此外,执法人员先后两次向该企业登记的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六段1号25栋207号住所邮寄专用联系信函,均无人签收,结合前期电话核查、现场实地走访均无法找到企业相关人员的情况,依法认定该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调查过程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初步发现该企业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处于停业状态,经电话联系、EMS邮政专递邮寄文书、前往注册登记地现场核查均无法找到企业相关人员,其行为涉嫌违反相关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法规,符合该局管辖范围,随即依法申请立案,指定执法人员毛洪平、伍军负责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围绕该企业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情况全面收集证据材料,于2026年9月10日完成案件调查终结。2026年9月23日,该局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泸市监罚告〔2026〕299号),告知其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对应的事实、理由、依据,同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始终无法取得联系,执法部门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相关规定,在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门户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公告发布已满三十日依法视为送达,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也未提交任何陈述、申辩意见。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审理认定,四川祥盛源商贸有限公司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关于企业应当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同时符合该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的应当吊销营业执照的违法情形。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0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同时,处罚决定书明确告知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及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天眼查数据显示,四川祥盛源商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9月19日,法定代表人程瑶,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六段1号25栋207号。股东信息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
| 程瑶 | 90% | 90万元人民币 | 2050年12月31日 |
| 王鹏宇 | 10% | 10万元人民币 | 2050年12月31日 |
点评分析
本次处罚暴露出四川祥盛源商贸有限公司合规意识严重缺失,既未按规定连续两年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也未及时整改,还存在登记住所失联的问题。此次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主体资格将被强制终止,相关责任人后续也将面临任职、创业等多方面的联合限制,代价十分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