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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思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连续两年未报年报失联拒不改正被泸州市市监局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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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泸市监处罚〔2026〕234号),对泸州思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针对该公司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拒不改正,且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情形作出。

近期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清理长期失联、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空壳企业”,本次泸州思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处罚公示,正是泸州市市场监管局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监管要求、规范市场主体秩序的具体举措。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泸市监处罚〔2026〕234号
当事人名称泸州思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处罚机关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10月27日
处罚种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对当事人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泸州思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期处于停业状态,未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随即启动核查程序,最终查实该公司同时存在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登记住所失联两项违法情形,依法完成全流程调查后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泸州思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之规定,连续两年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规定时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已依法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截至案件调查终结,该公司始终未补报年度报告,也未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同时,执法人员先后两次向该公司登记的四川省泸州高新区酒谷大道5段19号住所邮寄联系信函,均无人签收,结合前期电话联系、实地核查均无法找到主体的情况,依法认定该公司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调查过程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排查中发现该公司长期停业、无法取得联系的线索后,认定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随即启动立案程序,由执法人员毛洪平、伍军负责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围绕当事人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情形全面收集证据材料,于2026年9月10日完成案件调查终结。2026年9月23日,该局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泸市监罚告〔2026〕117号),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相关事实、理由、依据,同时明确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始终无法取得联系,执法部门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相关规定,在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公告期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截至公告期满,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听证要求,也未提交任何陈述、申辩意见。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审理认定,泸州思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拒不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已经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关于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时限要求,同时符合该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列明的应当予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违法情形。结合全案调查取得的证据,该局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同时,处罚决定书明确告知当事人,如不服本次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天眼查数据显示,泸州思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法定代表人依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川0502执1249号涤除,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泸州高新区酒谷大道5段19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上海与德通讯(集团)有限公司100%1000万元人民币2037年12月1日

点评分析

本次处罚暴露出公司合规意识严重缺位,连续两年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拒不整改,且登记住所长期失联,完全无视市场主体公示义务。最终被吊销营业执照,主体资格彻底灭失,也给其全资股东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警示所有市场主体务必严守公示合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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