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泸州卫利洁环保分公司因年报逾期未改且登记住所失联被泸州市市监局吊销营业执照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关注

11月7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泸市监处罚〔2026〕120号),对四川卫利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处罚针对涉事企业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置。

本次处罚是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企业信息公示违规、失联类主体开展的常态化监管执法举措,旨在规范企业信息公示秩序,维护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严肃性。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泸市监处罚〔2026〕120号
当事人名称四川卫利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处罚机关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10月27日
处罚种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对当事人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四川卫利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长期处于停业状态,无法通过常规渠道取得联系,其行为涉嫌违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相关规定,执法人员随即启动案件核查程序,围绕企业年报公示、经营场所联系情况等核心要素开展全面取证,最终确认其违法事实并依法作出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四川卫利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连续两年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此前已被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案件调查终结,该企业始终未补报年度报告,也未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同时,执法人员先后两次向该企业登记的住所邮寄专用联系信函,均无人签收,依据相关规定可认定该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项违法情形叠加,已符合法定吊销营业执照的适用条件。

调查过程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管排查中初步发现该企业长期未经营、联系渠道全部失效的异常线索后,依法启动立案程序,由执法人员毛洪平、伍军负责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围绕当事人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违法情形收集完整证据链,案件于2026年9月8日调查终结。2026年9月23日,该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相关事实、理由、依据,同时明确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始终无法取得联系,该局按照法定程序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公告期满三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也未提交任何陈述、申辩意见。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核查认定,四川卫利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拒不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关于企业应当按时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规定,同时符合该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的应当吊销营业执照的违法情形。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该局于2026年10月27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如不服该处罚决定,可在法定时限内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主张权利,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本行政处罚的执行。

天眼查数据显示,四川卫利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4月1日,法定代表人王伟,所属行业为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镇金带路9号玉带花园27栋2单元1号。

企业视角点评

本次处罚暴露出我司泸州分公司合规管理严重缺位,连续两年未按要求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未整改,且登记住所失联,最终被吊销营业执照。该分公司本就无参保人员、实际处于停业状态,此次处罚直接终结其经营资格,也对总司合规风控体系敲响警钟。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