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审议通过拟注销全资子公司佛山天南兴瑞商贸议案 优化层级承接华南PVC销售业务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1月7日,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86,证券简称:天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下属全资子公司佛山天南兴瑞商贸有限公司,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注销的全部相关事宜。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据披露,本次拟注销的佛山天南兴瑞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宜宾天原物产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所属行业为其他化工产品批发,核心业务为华南区域PVC产品区域销售。最新披露的经审计及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显示,该子公司近年经营保持平稳态势,具体财务指标如下: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7493.72 | 8071.35 |
| 负债总额 | 1980.92 | 2199.10 |
| 净资产 | 5512.80 | 5872.25 |
| 2025年度营业收入 | 21286.08 | - |
| 2025年度净利润 | 224.03 | - |
| 2026年1-9月营业收入 | - | 27361.77 |
| 2026年1-9月净利润 | - | 359.45 |
天原股份方面表示,本次注销天南兴瑞,核心目的是进一步优化产业整合布局,降低公司整体管理成本,压缩管理层级,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完全符合国资国企“瘦身健体”的相关监管要求。对于市场普遍关注的业务连续性问题,公司明确说明,本次注销完成后,将以办事处模式承接该区域原有业务,继续承担华南区域PVC等产品的销售职能,原有业务开展不会受到影响。后续天南兴瑞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整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契合国企改革优化方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