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此前已完成2024年两期财报会计差错更正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披露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王庆凯、总经理李志强等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2024年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相关记录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监管部门出具的《警示函》内容,正海磁材存在未及时对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减的问题,导致2024年半年报、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其中公司董事长王庆凯、总经理李志强、时任副总经理赵军涛、时任财务总监高波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公告显示,公司此前已针对该会计差错完成更正工作,对2024年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关更正调整未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也未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各年度及各期财务报表盈亏性质发生改变,相关更正事项已于2026年3月31日对外披露。
本次监管措施涉及的相关主体明细如下:
| 涉及主体类型 | 具体主体名单 |
|---|---|
| 上市公司 |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主要责任人 | 董事长王庆凯、总经理李志强、时任副总经理赵军涛、时任财务总监高波 |
正海磁材方面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已启动全面复盘整改工作,后续将强化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学习,提升财务核算质量与信息披露规范水平。同时公司明确,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后续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监管要求,相关主体需在收到警示函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若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规定时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