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金华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泰州海事局罚款1400元 海事处罚公示合规有据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屈金华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泰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内河航行秩序监管、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的常规公示举措。
本次处罚决定要求涉事主体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人员的内河航行合规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其他内河航行参与者敲响了严守航行规则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屈金华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1091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622*******2813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1-06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屈金华的违法处置全要素:其违法行为类型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910-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622*******2813,本次处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屈金华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屈金华,所属行业为畜牧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罗田县河铺镇贺家冲村。
综合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对自然人屈金华作出的1400元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个体航行行为的常规监管处置,未涉及相关企业主体,不会对任何经营主体的生产运营、资质存续及市场信用造成直接影响。该处罚严格依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作出,是海事部门规范内河航行秩序的常态化监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