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野日常:一位藏族作家的文学原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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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清静,在阳台上种满了兰草与绿树。窗外的野雀见这里四季常青,以为是一小片森林,纷纷飞入,在枝叶间扑扇穿行。兰花开时,散发着幽微的香气,恍惚间我仿佛置身七日村庄寂静的山野。
我常在这方绿意里阅读。打开一本新书,随作者渐入他创造的世界。有一次,我随文字步入一片海滩沙丘,见作者坐在木屋前记录潮涨与涛声。潮水退去,一只候鸟来到沙滩上细步,等他走近,它呼哧一声飞走了,只留下一串爪印。他循着那些爪印,想找到它的来处,他的孤独让我想起祖父。
祖父总披着一件白氆氇褂子,在高山牧场上放养牦牛。一夜之间,牧场开遍了羊羔花。祖父走在花地里,脚步很轻,花朵也闪闪烁烁。一场冬牧,他会迎来十几头新生的小牦牛,拿出缝缀着牛毛红花的毛项圈,单膝跪地,逐一为它们佩戴。小牦牛在草地上跳跃,想要使项圈上的红花摇出清脆的铃铛声。他盘坐在山岩上放牧,一群岩羊忽然朝他奔来,对望片刻,又消失在山坡上,只留大山深处无尽的辽阔。祖父不识字,却用心记下这一切。从牧场回到村庄时,他坐在火塘边啜一碗茶,讲给我听。他用指节敲击火塘边的木板,模拟岩羊群的蹄声,那声音叩击着我的心灵。我仿佛亲眼看见了这一切。
这样的阅读与际遇,让我一次次回望生养我的那片土地。我开始记录,以少年的身体记忆重返故乡。
我最先写下母亲。她的藏袍里揣着吃奶的妹妹,我抓紧她的裙边挽留。她在我额头印下一个亲吻,随即像一只落单的岩羊,无声地走过磨坊沟,消失在七日河谷。
后来,我去小镇读书,去火地放山猪,去金家沟割羊草,与村里的女孩们从一个村庄闯入另一个村庄,再顶着漫天星斗回家。老人们来我家火塘边吃茶,身子暖和了便唱起“四句子”山歌。村里的马房被改成了电影院,祖母带我和表妹去看电影,我才知道那马房原是我家的茶马驿站。彝语诗人尔塔回来了,在村口遇见吉布,便领他去后山桃林深处吃酒。尔塔走后,吉布像丢了魂,直到一只鹰朝他飞来,才唤回他的心神。此后,他便开始写诗。
写下这些带着火塘余温的文字时,我多么想寄给远方的母亲,让她知道,离开村庄后,她的孩子和村庄里的人在怎样生活。《火塘书简》,就此诞生。
我时常感到,书写故乡,是想让少年时的自己重新回到那里,与祖父母和村庄里的人生活在一起。纵然有苦难与悲伤,那都并不重要。我的写作,就是在轻轻抚摸这一切。
母亲远嫁后,又生了两个妹妹。我在成长中,一次次奔赴她们。跟着她们收割青稞,背着高过头顶的麦草回家。母亲在火塘里埋下一窝洋芋,用芫荽和奶渣调出蘸料,给孩子们吃。村庄里的人们煮一碗面条,熬一碗羊奶,跳一场古老的锅庄舞欢迎我的到来,仿佛我是他们失散多年归来的孩子。我离开母亲回家时,几个妹妹在水壶里装满清茶,送我走过一个又一个弯道。最后站在土包上,她们高高矮矮,风吹动她们枯黄的头发,像几棵荒草。等我转入森林,再也看不见她们时,便抱着一棵松树无声啜泣。松枝轻拂我的头顶,让我觉得它是一棵可靠的树。妹妹们长大后嫁给了牧人,在三座大山上放牧。她们在牧场上升起国旗,风声猎猎,令她们感到从未与世隔绝。第一场雪落下,她们把小牦牛赶下河谷村庄圈养,避开雪灾和熊害。小牦牛踏着大雨般的蹄音涌入村庄,老人们感慨,祖祖辈辈都没见过这么多小牦牛下山过冬。
这些故事带着时光的温度,自然汇集为《磨坊书简》。书写它们时,少年的身体记忆与成年后的凝视在文字中融合。上半部分,我以第一人称讲述,记录山野日常:祖父为我打磨兽牙项链,尔古子用羊奶招待我和满秀,思妲把月光细细地折进手帕,花盛嫁给了仙林岗茶山上的少年郎,我在仲古村落采松茸,看见群山在晨光中缓缓起身。下半部分,我退后一步,成为村庄的谛听者,目光从亲情扩展开来,探向族群的精神图谱。朗吉为养女喊魂的声音里,藏着母性的温柔与坚韧;赶脚人带着骡队远行,铜铃声里延续着茶马古道的记忆;失忆的流浪汉在婚礼上忽然跳起卓舞,人们从那优美的舞步里认出了他是东特家的二少爷;金哑巴为村庄人家掰玉米,换得麻糖,想到母亲吃到甜蜜时的模样,他笑出了声,那笑声里震颤着飞出了一只金蝉。
我的文字在少年与成年间自如切换,从“我”走向“我们”,从一个人的成长史,走向对众生的共情与铭记。我在阳台的绿荫与鸟鸣里,轻叩键盘,一次次重返故乡那片土地,我欣喜于自己一直保持着这份赤子之心,在散文的边界之外,创造出一方又一方新的天地。(本文作者南泽仁系藏族作家,《磨坊书简》一书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