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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费HPV疫苗接种,岂能绑定入校?

市场资讯 11.06 21:20

来源:京兆府前殿

我是天津市南开区崇化中学一名初三学生家长,这两天我们收到学校转发的上级通知,要求适龄范围内尚未接种HPV疫苗的学生,务必在本周末完成接种,周一凭接种证方可进班晨检;只有持三甲医院出具的不适宜接种证明,才可以豁免。

据说,这款疫苗是自费,全程接种需要一千三百多元。

为此我拨打天津12345政务热线反馈疑问,接线人员告知,该要求来自天津市卫健委、天津市教委联合下发的通知,适龄学生按文件要求需要接种。

我反复提出疑问:HPV疫苗属于二类疫苗,按照国家疫苗管理相关规定应当自愿接种。但热线答复称,依据这份联合文件,在天津已经按必须接种执行,近期咨询该问题的家长不在少数。

得知这个答复,我内心充满困惑与不安,通知带来的压力,已经传递到正在备战中考的孩子身上。

孩子因为“不打针就不能进教室”的说法惶恐焦虑,夜里难以安睡。

学校老师目前也是压力山大,在上级的压力下,老师们也不得反复做家长的工作。

我并不否认HPV疫苗对于预防宫颈癌的积极价值,面向青少年开展防癌科普、开设专场接种服务,都是值得肯定的健康举措。但地方性联合通知,能否突破国家层面法律规章,把自费二类疫苗转变为近乎强制的要求,是值得审慎探讨的核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清晰界定,免疫规划疫苗也就是一类疫苗,是应当依照规定接种的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即二类疫苗,由居民自愿接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任何主体不得随意设置前置条件,阻碍学生正常入校学习。

地方出台健康推广文件,可以做宣传引导、科普动员,但是无权自行调整疫苗属性、突破上位法框架,将自费二类疫苗设置为学生进入班级上课的硬性门槛。

当前这套执行规则,事实上形成了强制效果:想要正常进班晨检上课,要么自费完成接种,要么自行前往三甲医院开具不宜接种证明。

压力自上而下传导,学校和老师夹在文件要求和家长之间,反复提醒催促家长,最后焦虑落到孩子身上。

同样咨询政策边界时,北京12345明确答复,HPV自费二类疫苗遵循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接种。

两地在同类事项的执行尺度上,形成了鲜明反差。

推广疫苗的初衷是守护健康,一旦和入校资格深度绑定,好事就容易变味。

健康倡导的内核,是知情告知、充分尊重,而不是以上课权利作为抓手倒逼家长付费。

我们不反对校园内开展HPV健康科普,也支持给有接种意愿的家庭提供便利的接种渠道。我们质疑的,是将自费疫苗和学生进班学习资格捆绑的执行方式。

我不得不怀疑,这背后到底有没有利益输送?

要知道,地方性文件不能逾越国家法律划定的红线,不能用行政通知改变二类疫苗自愿自费的基本原则。

初三孩子的学业时间十分宝贵,受教育权是法律赋予每一名适龄少年的法定权利,不应附加这类付费接种门槛。

我希望并要求天津市卫健委、天津市教委尽快纠正自己的错误,重新审视这份文件的合规性,厘清政策执行边界,回归二类疫苗知情自愿的原则,取消凭HPV接种证方可进班的要求。

孩子正在初三的关键时期,不要用威迫老师的方式,压迫家长。让防癌科普回归柔性劝导,卸下孩子身上不必要的心理负担,让孩子们可以安心走进教室备考读书。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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